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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络小说作品全版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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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新天房 发表于 2022-11-13 19: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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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橙瓜网文
作者:饶耿
来源:橙瓜《网文圈》

  • 网络小说的特征与演变


说到网络小说,一定绕不开什么是网络小说。
就目前的文学理论研究角度讲,其实网络小说与传统小说在定义上一直存着分歧,其中比较主流的区分有两种:
一种区分是按照传播的载体,在内容上两者并无差别,无非一个优先发表在网络上,一个是写在不公开传播(比如纸张,比如单机的电脑)的载体上然后再以出版的形式传播。
一种区分是按照写作的内容特点,传统小说代表的是精美的文字,深邃的思想,精雕细琢的框架和写作技巧,而网络小说则代表着妖魔鬼怪,更接地气,更迎合市场的新形态小说。当然这些特点说的有些夸张,传统小说并不一定文字都优美,网络小说也不一定都没有文学性,只是夸大双方的优缺点容易让大家区分两者。
至少在网络小说的早期,两者的区分我更倾向于后者。
即便是很多后来走向了实体路线的比如江南、沧月、南派三叔等,我也还是认为他们写的更像网络小说,这就是从内容角度上来对两者做区分了。
我们可以沿着网络文学发展的时间线来分别跟大家聊聊不同时期网络文学的特征与演变。
1.1最早期的网络小说(1998-2003年)
网络小说从它的萌芽时期开始,就展现出来了与众不同的极大魅力!正是这一时期的内容突出性,奠定了网络文学发展的基础。
这一时期的内容明显突出一个“新”字
这个新是与传统小说的旧去做对比的。
“新”代表的更多是内容上的新。
可能是创意上的新:比如穿越,实际上90年代,经济更发达的港台地区发展出来的新小说,黄易的新武侠、新科幻,甚至是穿越,在创意上都与过去的传奇、武侠有着很大的区别。而随着网络小说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创意上的新已经把小说的领域极大的扩大到了能够想到的所有领域。
可能是文字上的新:比如痞子蔡的青春文学,创意还是过去的瓶子,但是里面的网络语言,时髦的段子,新人类词汇,在当时令很多年轻人眼前一亮。
可能是思想上的新:比如用身体写作的木子美,榕树下的三架马车等,读者很容易透过内容感受到与50后,60后作家大多从文革、解放军部队培养出来的传统作家在内容思想上的极度不同。
可能是题材上的新:比如西方的奇幻(东方人的视角),剑与魔法,都市异能等,当然这些题材是相对于当时中国文学市场上的新,因为外部市场这些设定:日漫也好,国外的奇幻文学等也好,在题材上都是已经有了的,咱们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以模仿为主。
这一时期网络小说与传统小说,是极容易分辨的,尤其是世纪之交的时候,随着改革开放的成果开始放大,物质上的解放带来了非常大的精神需求,在电影这些深加工的艺术品尚未发展起来之前,网络小说是当时年轻人最大的精神食粮。快速的盗版加上免费的网络传播,形成了一种新的地摊文学。
从创作者本身角度来讲,这一时期的作家文化水平其实也都很高,毕竟早期能接触到互联网的多以高级知识分子为主,比如痞子蔡是博士,江南是北大高材生等;所以这一时期的作品,除了“新”这个最大的区别以外,实际上在文笔、写作技巧方面,都是极具天赋的作家,写作这个东西很多时候并不是说年纪大就能写出好的作品,所以他们的内容从精品的角度来讲,都具有很强的普世性和大众价值观(只是这个价值观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悟空传》),所以在未来转影视的时候,很多作品都是非常顺利的。这一点我们后面再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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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创作的黄金年代。(03-10年)
从最早的明杨文学开创vip模式,一本《中华再起》横空出世到后来起点的vip模式结合盛大的点卡渠道,造就了一个网络文学的黄金年代。
这个时期最大的特点是市场经济,与早期兴趣写作的区别在于:作品越接近市场需求(即读者的喜好)收到的钱越多,收到钱越多,作者的写作就越趋向于稳定,太监作品成比例减少。(早期网络文学作品连载模式非常多的太监和年刊)
当然这个特点也使得这个时期无论是创作者还是作品,好坏的构成比例越发的复杂,同时作品的长度也从早期的20万字扩大到了300万字,比如唐家三少第一本书《光之子》只有60万字,到起点写《善良的死神》时已经到了300万字了。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连载模式下,作者创作能力没有坐火箭提升的情况下,这样的长篇巨著必然造成作品结构上的巨大问题,强如金庸这样的大师在明报连载《神雕侠侣》时都遇到了非常多值得诟病的问题,因此这一时期的作品,是最受广大传统文学爱好者攻击以及讨厌的,甚至于什么日更一万,码字机器这样的言论,对网络文学的冲击也非常大。
由于读者的兴趣点在不断变化,同质化和创新是这一时期网络文学内容的主要矛盾。
疯狂的创新和疯狂的同质化(女频甚至出现了大量的抄袭现象),造就了网络文学的类型化,网游小说、官场小说、商战小说、悬疑小说等等原来传统市场上没有或者一年也出版不了几本的内容形态极大丰富化,网络文学在某种程度上疯狂的在吸收海外漫画、影视、文学等多个市场的内容类型、创意点,并将他们转变成自己的创意,这一时期成vip模式的作品一年数以万计(而同比这一时期传统长篇小说出版量一年只有3000,这里面还有接近一半是重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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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可以对比这一时期长篇小说的销售榜单,前十百分之80都是网络销售改编,如《诛仙》、《盗墓笔记》、《鬼吹灯》、《藏地密码》等等,而近几年则清一色的以重印书籍为主,外国文学占主流,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网络文学虽然有一万个缺点,但是付费模式带来的市场驱动力,极大的提升了创作者的内容创作力,也诞生了无数的优秀作品,咱们网络文学常说的中原五百,甚至大部分一线大神的成长期,都是在这个时间段里。
可以说这一时期是网络文学创作上非常辉煌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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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众时代
前面两个重要时期是创作者的极大变化,而到2010年以后,随着3g时代的到来,移动阅读逐渐变成了主流,而这一时期最大的变化是,市场的买单者读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2010年以前,读者看网络小说主要载体是电脑和地摊盗版,所以群体主要以喜欢看小说的学生和新白领为主,用户量并不大,以起点为例,最高的付费阅读均订也只有2,3万出头,作者的稿费一年百万就可以算很多了,当然这个时期的网络作家比传统作家和小白领已经滋润很多了。也就是说上一点提到的创作力驱动已经够了。
但是到了2010年以后,大不相同,这个时候是真正的大市场,光是中国移动阅读可发展的入网用户就达到3亿,(6,7亿的说法其实是有一定的水分),洗脚妹保安等三低人群他们很少去买地摊盗版或者用电脑看书,但是手机阅读则没有任何障碍,大量涌入的读者即带来了很大的市场变化。
这里面有几个例子。
比如知道书,不知道作者。
电脑时代作品数量还是有限的,看完书还能在电脑上很方便的逛逛论坛(毕竟电脑是多任务窗口嘛,操作简单),对于作品、作者甚至八卦都很熟悉。
到了手机时代,读者不这么想了,他们不知道什么大神,也不知道什么作者,看了爽就行,甚至于当时移动接到最多的投诉是为什么网站不一次性把书发完,他们以为书像传统文学一样,都是作者单机写好了,网站就是个管发表的渠道,是网站太坏了非要一天天更新!
他们也不管什么作者名,就像我们当年早期看论坛一样,很多都是转载的作品,也没人关心作者是谁,这个不重要。
读者喜欢看完本书多过看连载书,反正以前的(早期网络文学作品)他们都没看过,爽就行,一批又一批的新用户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涌入,优秀的作品越来越不想完结,因为只要你再连载,又会有新用户过来看,而字数多的作品,更受读者青睐,毕竟不用追更那么痛苦,所以网络文学的作品字数在这一时期迅速的从300万字到了500万字,500万字到了800万字!
更可怕的是,读者一边叫骂着垃圾灌水,一边惯性的继续订阅,(因为很难从一个世界观里出来去看一本新的世界观,这对于读者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而更多的新读者看到了排行榜和字数,又不断的掉入坑里来,作者由于市场的利益驱动,也只能继续写,成为了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
所以这个时代,只有火书,却没有火人,这是很多方面的。
1、作品内容质量硬伤很多
2、读者不关注写作者
3、火书以后的下一本书很可能读者并不买单
4、内容的深层次价值较少
读者的增加导致了市场的扩大,能养活的作者数量级也极速提升,内容网站从原来的几家变成了几百家,这时候从国外找创意已经不够用了,有中国特色的创意开始疯狂蓬发,比如什么乡村流啊、都市仙侠啊、兵王啊、教师啊,总裁啊,这些估计海外也没几本书的作品被疯狂的制造!创作者已经从原来的几万上升到1000多万(官方的数字达到了1700万)。
不光是移动,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也有几亿,这些用户比移动用户量更大,活跃度更高,毕竟移动主要是用来打电话的,沉默用户很大。
新媒体阅读的创作者甚至很多都是四线城市大妈,他们了解市井、婚姻等,看几本套路文自己就分分钟弄出来了,什么知音体、天涯体、故事会体,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这真的是一个可怕的全民阅读和全民创作的时代。
这个时期网络文学呈现出来大众创作的特点:

  • 大神更新下来了,内容套路化了(害怕失败),粉丝稳定了,ip衍生越来越多,后来者更不容易追上了。早期大神动不动就陨落,失去神格,但是这一时期很难,连纵横最困难时期的几个大神受到的影响也不大,要知道早期繁体时代、17k时代,大部分大神都陨落了。
  • 内容类型更细分了,出现了很多发达国家地区都没有的内容类型,出品量更是远远超过传统文学。
  • 作品字数扩大了,灌水更多了,精品内容越来越少。
  • 创作者的结构越来越复杂,大妈和博士并存,有好的工业小说也有知音小说,真正的开始了极大的泥沙俱下时代。


1.4全版权时代
在全版权时代到临之前,我们的创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各有不同的,比如传统文学可能有人想光宗耀祖(毕竟写作也属于立言的一种),有的是喜欢文学创作自己思考了很久的一个人性的东西想演变成故事,少部分为了赚钱去写。
网络文学早期肯定是兴趣创作居多,比如看了周星驰的无厘头觉得很有意思,就想写个无厘头的小说,喜欢金庸的小说写了个同人,喜欢是第一位的。
到了付费时代,市场驱动第一位,为了赚钱写作成了主流,读者喜欢啥就写啥。
但是随着ip时代的到来以及内容低俗管控越来越严格,不管你是为了啥写作,在写作时如何考虑到更多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举个例子,10年知音开始漫改,选了斗罗和斗破,读者开始面向更低的用户群,三少和土豆在写作上都开始在调整,以前网文喜欢杀反派,三少动不动就感化对方。
全版权时代的到来,意味着作者需要考虑双重维度的变化来改变自己的创作思路,一方面是市场的变化,从读者变为观众、游戏玩家等等;另一方面是政策的收拢,用身体写作等过去的手法都要发生变化,一味的追求三俗是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的。
因为全版权时代的变化,很多原来网络文学里的小众书站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比如女性文学因为影视改编的火热得到了极大的关注;比如悬疑文学,因为实体出版和影视改编的双重加持,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甚至是男频文里的历史、科幻等题材也受到了很多的关注从而在内容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比如月关早期的作品必然伴随着穿越,但是近几年的作品,穿越已经逐渐消失。
接下来我们重点聊聊全版权时代。

  • 揭秘全版权开发


内容由载体来传播,载体依赖于场景给用户进行精神享受。
这句话里面涉及到了四个关键词:内容、载体、场景和用户
以前我们做市场调研,只研究读者,把读者划分的很细,年龄、收入、职业等等。
载体和场景容易被人忽略。
实际上载体是非常重要的,大众阅读时代,重要的并不是无线阅读,而是手机阅读,这里面是有区别的,以前移动刚做阅读时,大家喜欢管移动阅读基地叫无线阅读,其实就算移动不做,将来微信做也是一样的,这里面的重点其实是手机载体的便捷性超越了电脑端,而电脑端的便捷性也打败了传统阅读的纸质书。
不同的载体除了载体本身的属性以外,场景差异也会让用户在阅读时产生很大的差异化。
早在手机阅读兴起时,其实很多网站的编辑都做了很多的研究,比如写作时像金庸那种大段几行的写作手法变成了两行一段等等,这些是由载体的属性和场景的属性造成的。两者有时并行,有时差异。
比如电脑端阅读的场景可能是在办公室又或者网吧,这些场景属于半公开场景,而手机阅读可能是在厕所又或者床上,这些场景则属于私密场景,这是由载体变化带来的场景变化。
我们现在一般说的全版权主要包括了几个方面,游戏、动漫、听书和影视。
2.1游戏改编
我们先来说说游戏,毕竟游戏改编是最早被开发出来的小说改编形式。
游戏跟其他几个内容形态区别很大,因为他对内容的改动是最大的,开发难度和门槛也是最高的,游戏一段cg动辄上亿,都可以做一部大片了。
在ip刚刚兴起的时候,购买者更多的是奔着游戏开发去的,但是游戏厂商购买的不是内容,而是粉丝和情结。
那个时代,随着游戏行业的变化,单机游戏、掌上游戏、电脑游戏都在走下坡路,而手游市场则日进斗金,游戏都本质说穿了其实就是两端,产品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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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游戏本身的高appu值导致游戏厂商的市场费用一直很高,于是纷纷瞄准了当时还比较便宜的网络小说,可能一本书千万级别你们觉得ip卖的还不错,但其实也就是以前一些页游手游一天的市场投入。
所以那会觉得买ip很值,起码你能给我用户。
但现在大家都发现榜单上没有或者很少小说ip的游戏。因为除了网络小说,有太多的ip可以带来粉丝和情结了,最重要的是带的比你多,情结比你深。
比如以前的老端游:西游、传奇、奇迹等等。甚至是一些突然爆红的影视剧在短时间内造成的粉丝效应,都要远远大于网络小说。
所以网络小说能不能开发游戏,实际上取决于你的小说有多少粉丝,有多少用户记得住你的小说情节。
可能说情节大家觉得复杂了点,那我们就简单点说,读者记不记得咱们小说的主角名吧,再好点,记得几个配角名字吧?
那些古代名著咱们不必说,角色名耳熟能详,甚至还有人靠研究这些小说生活的,那咱们试试网络小说就会发现,很奇怪,很多自己觉得很火爆的小说,回忆起来却发现,真是连个主角名都忘记的差不多了,这样的小说你认为用户还能留下多少情结?
如此一来大家便能发现网络小说能改编成爆款游戏的作品基础实在是凤毛麟角。
这里面要给大家介绍个新词叫眼球效应。因为内容能吸引多少眼球效应,则能带来多少粉丝。
眼球效应与传播机制和推荐机制都有很大的关系。
为什么很多大神容易成名?因为盗版网站的用户量很大!而且盗版网站没有很复杂的推荐机制,可能大神的作品一上推荐就是几年,榜单更是没有任何算法,千篇一律的大神书堆积在上面,而这在起点初期内容少的时候是可以的,现在你就是老板的儿子估计都不行了,一本书上了推荐位很快就要下来。
影视作品为什么现在容易堆积眼球效应?因为作品少啊,推荐集中,如果你是当月的爆款,那么这段时间你的推荐位根本就下不来,一直挂上面。
文字创作的门槛最低,内容最多,渠道也最多,在大众时代能形成眼球效应的作品实在是太难了,这也是游戏改编小说更多的瞄准以前的火书的原因,比如大家现在都看《大王饶命》,你们记得主角名字吗?
所以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小说能够改编成游戏,无非两点,极大的流量或者极能够让用户记住主线内容的情节!
2.2 动漫
接着咱们聊聊动漫,动画目前来说开发资金大,作品少,主要还是以游戏时代的ip为主,咱们先不聊,主要说说漫画。
国漫在国家管控了海外漫和盗版双管齐下之后,这两年发展很快,当然这得益于手机屏幕的载体扩大,不然以前那种老式手机看漫画得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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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渠道现在主要是快慢漫画、有妖气、腾讯动漫、小明太极这些家,根据内容形态区别主要也分成了流量漫和ip漫画,所谓流量漫其实就是三俗漫,ip漫大家都懂的。
那么深层次的来讲,什么样的小说适合改编漫画呢?ip漫自然不用说,达到了ip这个层次,你改什么都行!
那么什么样的小说适合改编成流量漫呢?我们这里还是要先聊聊阅读场景。
告诉大家,手机阅读是私密场景,私密二字非常重要。而手机漫画呢?跟阅读本质是没有区别的,也是私密场景!
两者场景的一致性非常高!
所以这才有了流量漫,要知道日漫比如我们熟悉的jump杂志主要还是ip漫,包括很多咱们耳熟能详的民工三大漫,这些都是以热血、青春为主题的,为什么?因为他们是杂志时代炒作出来的,而现在是手机时代。
场景变化了!
杂志时代一本漫画比如在学校,我看完了你还要看,你说你偷偷去报刊亭买本三俗漫,同学得怎么看你?所以全是体育啊,热血战斗的东西,大家一起看啊一起high。
但是手机阅读的私密场景,人的内容需求更趋向于动物性。
所以我们看到了大量女频漫、重生漫、擦边漫。
很多人刚开始接触漫画市场就会发现,呀,怎么跟我想象的漫画市场不一样啊,这么一说大家估计就懂了。所以抛开技术上的因素,理论上只要你的作品在手机阅读足够火,那么漫画的潜力是可期待的。
2.3听书
听书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以前说听书,可能更多是知识付费(泛教育市场)、相声啊这些,单说听书国内主要是喜马拉雅、懒人、蜻蜓这几家,现在估值都很不错,喜马拉雅已经超过200亿了,在小说市场方面,去年已经做了几个亿的收入了。
听小说的比例从原来的百分之十,现在升到了30往上。
内容也从原来听听恐怖故事,黑社会到现在听校园重生了。看到没有,跟网络小说也没有什么区别。耳根的新书《三寸人间》有声作品在喜马拉雅的日销售也好几千了,所以也分成了ip和三俗。
为啥?很简单,也是因为场景。
出租车司机在有乘客时会给你听电台,不会给你放小说,一个大众,一个私密,分的很清楚。
京剧,二人转,相声……很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最初都是大众的,既保留群众喜闻乐见的内核,又满足公开传播的道德诉求。剧场演出是半公开场景但听书真不是!听书其实是私密场景。
现在几个大网站其实都在投入做听书,市场情况都很看好,中文在线、逐浪啊这些当年做手机阅读拥有很多作品的网站现在都不对外销售听书版权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听书和漫画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也是你的作品在手机阅读足够火,那么听书的潜力也是很高的。
2.4影视
最后咱们来聊聊影视。
影视这里面是有区分的其实,院线电影肯定是公开场景,网剧、网大则是私密场景,台剧是半公开场景。
公开或者半公开场景,人会倾向于一定程度的角色扮演,更呈现社会性的需求。所以二者场景的差异,是需要考虑的变量。俗称人前高雅人后低俗,作者注意提高自我修养,有走影视的心,就要研发作品不低俗的趣味性,从社会心理学来说,立意是美好包装的首选。
近几年男频ip改编频频扑街,撇开技术上的难度,在内容的理解上也是与女频文有着很大的差异的。
人们常常说男频文无非就是升级打怪,套路重复,主角能力夸张不现实。
因此下定论便说男频文都是垃圾无法改编,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以我们耳熟能详的很多日本动画片来举例:
《奥特曼》是不是无聊的升级打怪?是不是套路重复?主角能力是不是夸张的?
《名侦探柯南》是不是套路重复?漫威的电影是不是套路重复?主角能力是不是无限夸张?《复仇者联盟3》这种戴上几颗宝石就能毁灭世界一半的设定,与网络小说有何区别?
难道这些不都是火遍全球的作品吗?反过来讲,从世界影视角度看,真正大热的作品,有几部是女性视角题材的作品?少之又少吧?
所以问题并不是出在男频文的内容走向上,走向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大火的男频文哪一个不是从几万本书里杀出来最受读者喜欢的作品?说他们的内容有问题也是完全不符合其市场大热表现的,一部《斗破苍穹》当年在百度指数上的数据那可是把当年最火的所有词都干掉过的,不亚于明星级流量的作品,这种现象级作品还从来没有在女频文身上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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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还是出在场景差异带来的细节变化上,私密场景的手机阅读文和半公开甚至公开场景的影视剧,细节上的变现是有不同的。
当然有些细节变化是作品本身有而后来被影视改编者人为的认为不重要所以给删掉了,有些细节变化则是我们的写作者在创作时忽略了。
比如都是升级打怪,很多大片的立意是世界和平,而我们的小说立意可能只是装逼打脸,又或者一点小事引发的复仇血案,两者带来的差别是很大的。
为了一己私欲,在私密场景下的yy是很爽的,毕竟人都是自私的,但是放到大屏幕上来讲,这样的立意,从本质上就站不住脚,在影院可能还会引发群嘲,更不具备社会广泛讨论的价值。
从前文我们讲到过《悟空传》,作者的立意和价值观在当时是非常具有普适性的,那段气势磅礴的“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的眼”的呐喊,代表着那一代人的嘶吼,但是改编成影视后,这些东西都不在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很莫名其妙的故事……这个就是影视改编者的失误。
说回小说创作上来,影视改编的核心除了那些可以吸引用户爽起来的情节以外,立意的包装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同样的升级打怪,换个立意包装变成了女频的《延禧攻略》就成了大热的影视剧,这是于正读懂了网络小说爽点之外的二次创作,这一创作,不仅是编剧,事实上我们的网络作家同样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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