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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话题一直萦绕在每个律师的心头,那就是——律师如何控制成本?
成本,是一个经济现象,一个经济词汇,本来适用于经济领域,但从芝加哥大学教授亚伦·戴雷科特创办《法律与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印发)和芝加哥大学教授罗纳德·科斯于1961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律经济学的问世,经济分析方法被法律运用后,成本就成为了一个时尚新词。 很多人不明白,律师的成本是如何计算的?其实那是没搞清楚律师的效益是如何产生的,律师的效益在很大程度被世人认为在诉讼的输赢,没有别的途径或方式,这是世人的一个认知,如果稍微明白的人,会知道看律师服务的过程,随着对服务过程的了解,他们会明白一些,律师的效益还会体现在风险控制上,如果了解法律行业的人士,则会更加了解律师效益在于预防。而只有作为律师的我们才能够完全明白,我们所产生的效益在哪里,值多少钱。 律师对于成本应持什么态度?透明、公开、相当。 首先,透明。很多律师,生怕委托人知道自己做了那些工作,有的案件简单,所做的事表面看很少,但是收费比较可观,这是多数律师不想让委托人知道律师做了哪些工作的原因。这样就造成不透明,委托人也很犯晕,也很想知道自己出钱后,律师做了什么?有时候委托人不会在意,但多数情况下,让委托人知道律师在做哪些事,往往会由意想不到的结果。前不久遇到朋友说起有一律师A君在接到一离婚案,通过接触了解到原告的要求后,跟他做了全面的分析,并直接说明在接到案件后所需要做的具体事项,然后再谈做完这些工作所花的时间,最后给出律师费报价,原告欣然同意,还加部分奖金。这就是透明的作用,透明会显得可靠、可信,可争取空间大、可讨价还价空间小,最后获取双赢。 其次,公开。公开就是广而告之,让别人知道你的价值,公开的另一层含义就是固定或者说稳定,换句话说,律师的价值须换算成RMB数额公示,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变的,如需变更,也需要公示,让别人清楚知道聘请你所需要付出的价格。 最后,相当。这个词的含义就是律师付出的服务需要委托人支付对价,且二者要相当,不能孰高孰低,这样双方合作的基础才牢固,这也是律师成本的最终体现,律师的服务就是成本,获取对价就是衡量,只有相当才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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