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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唐朝式单身:性别不平等,愁嫁不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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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官方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8-6-4 16: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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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春夏好时节,各大城市的相亲角和电视上的相亲类节目也再次火爆起来,新闻层出不穷:“月薪两万是讨饭”、“宁愿要个有户口的残疾儿媳”、“学历最重要”……身高体重、职业学历、收入房产、相貌健康都可以被明码标价,以便于互不认识的年轻男女迅速找到“门当户对”的对象。然而,大龄未婚青年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力持续走低,逢年过节成逼婚修罗场的新闻亦是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在于随着社会发展,利益导向型婚姻模式和爱情诉求婚姻观的矛盾冲突加剧,多元因素影响下的单身男女,对婚姻的诉求力实在不高。
男女初婚年龄变大,以及大龄未婚者越来越多,其实在中国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唐朝,社会上就出现过类似的状况。
唐代的婚龄观
据《唐会要》记载,贞观元年,太宗曾下《令有司劝勉民间嫁娶诏》,明确规定:“其庶人之男女无家室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命其好合。”也就是说,唐初国家的法定婚龄是男20岁,女15岁,迈入生理成熟期的门槛后,官府就有责任催促其尽快婚嫁。并且,太宗还将地方的婚嫁率与官员的政绩挂钩。“刺史县令已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户口增多,以进考第。”若是结婚率比往年有所下降,官员就要接受惩罚。由此可知,唐初,政府对待晚婚晚育的态度是不赞同的。
即使在这样的政策努力下,到唐朝进入鼎盛期的开元年间,人口数依然不容乐观。据葛剑雄先生的《中国人口史》中所统计,开元二十二年,唐全国有7861236户,45431256口,仅与隋炀帝统治时期持平。在小农经济主导下的封建社会,人口和土地是关乎国家发展的两大基本要素。历代统治者也深知国家在籍人口的重要性,清查拓隐和鼓励生育两手抓。只不过拓隐总要直面既得利益群体的反扑,而号召人民尽快解决个人问题,结婚生子就没有那么多麻烦。因此,统治者下诏鼓励生育便成为了最便捷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手段。开元二十二年,玄宗下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虽然男女婚龄界限一次比一次低,但对社会的影响却极其有限。在人们的普遍观念中,男子三十而娶是常态。《霍小玉传》中,霍小玉就对情郎李益说:我今年十八,你二十二,还可以纵情欢乐八年。等你到而立之年,再遴选高门之女为妻也不晚。《大唐新语》中也有记载:“李知白为侍中,子弟才总角而婚名族。识者非之:‘宰相当存久远,敦风俗,奈何为促薄之事耶!’”男子不到30岁,仍被认为处在或尽情享乐,或奋斗事业的黄金单身期。即使不娶妻,也可以合法拥有姬妾等性伴侣,履行传宗接代的任务。杜甫、白居易、崔知温等,都是30岁之后成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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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二十岁嫁人也不算晚。《玄怪录》中记载了一位京兆韦氏之女,及笄之后,求亲者络绎不绝,但她都一一拒绝了。直到20岁那一年,进士张楚金上门求娶,才终于松口允嫁。期间,家中长辈并无急切催促之意。而《唐工部尚书杜公长女墓志铭并序》中更是记载了杜公之女因“(杜)公望高天下,宗族当今为大”而拒绝了青年才俊们的求婚,以致终身未嫁。
贫女愁嫁
有一点要注意,前文所提到的,都是出身世家大族、有着极高素养的女子,即使晚嫁甚至不嫁,她们所拥有的金钱、地位、权力,都是保证安逸生活的基础,就像今天社会话题中被反复提到的“大龄剩女”,经济和人格上的独立,使婚姻不再成为她们的必需品。
然而唐朝不是只有有钱有势的贵族女子,更多的还是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贫家女。唐前期国力强盛、文化繁荣,整个社会的基调是昂扬向上的。士人们以乐观豪迈的心态去奋发拼搏、指点江山,很少能关注到这一弱势群体。因此,对于初唐时贫家女的婚姻状况无法准确把握。玄宗末年,社会进入动荡时期,士人们饱尝人情冷暖,与底层群体接触增多,贫家女的悲惨境遇更是使他们怜惜,大量的诗作和文章出现,我们才能真正走进这一群体的生活状态。
安史之乱爆发后,大量男丁被征往前线,戍边不还,妇女守家却无适龄待嫁对象,以致错过花信甚至孤独终老,白居易曾因此情景发出“婚姻多过期,生育常苦迟”之叹。杜甫也在夔州看到许多女子四五十岁不能出嫁,靠砍柴供养家人,写下《负薪行》一诗:“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堪咨嗟。”然而等到叛乱平定,社会再次安稳下来,这种情况依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演愈烈。
《北梦琐言》中就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昭宗光化年间,一个叫刘道济的人在天台山国清寺借宿时,每晚都能梦到和一个美丽的女子结为夫妻。醒后苦苦寻觅,才知道这个女子已经生病死了,生前虽相貌美丽,却因家贫而无人娶。只能以入生人之梦的形式将自己嫁出去。
为什么唐时会出现贫家之女婚嫁如此艰难的情况呢?这要从唐时特殊的社会结构说起。自汉而起,兴盛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集团,其政治地位是依凭阀阅而“平流进取,坐至公卿”。为维护其政治上的优越性,他们以婚姻为纽带自成一个小圈子,并拒绝其他势力的加入与分享。在唐朝统一之初,包括李唐皇室在内的以军功起家的关陇贵族集团把持着国家实际的统治权力,门阀制度已逐渐走向没落。山东士族在政治上越来越无足轻重,并由此带来了经济上的衰败,面对日益兴盛的关陇贵族集团,其唯一的优势仅在门第之上。再加上初唐社会仍延续北朝时“婚姻必由于谱系”、“士庶不得通婚”的观念,世家大族越是实行身份内婚制以标榜自身门第,世人皆越以与士族大姓通婚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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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朝显贵因“慕其祖宗”而对士族趋之若鹜,不惜自贬门庭也要与其结亲的风潮下,一部分山东士族选择放下身段与其他阶层通婚,以维护其摇摇欲坠的社会地位,但往往会索要巨额钱财。《贞观政要》中,太宗讽刺士族:“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这些钱财带有弥补门第差距的意义,因此被称为“陪门财”。《新唐书》中对此社会问题的评价是:“山东士人尚阀阅,后虽衰,子孙犹负世望,嫁娶必多取资,故人谓之卖昏。”
即使是赤裸裸的买卖婚姻,也令朝廷新贵趋之若鹜。我们所熟知的唐初名臣,如房玄龄、魏征、李勣等都是与山东士族联姻的积极参与者,甚至连皇室也将士族之家列为联姻首选。高宗时期官至宰相的薛元超,深受两代君主器重,赐婚巢王之女和静县主,却也将“不得娶五姓女”列为平生三大恨事之一。这种崇慕世家大族的风气愈演愈烈,使得士族更加自矜于门第,社会上也普遍将门第作为娶妇的第一要素。王梵志曾作诗以叙此事:“有儿欲娶妇,须择大家儿。纵使无姿首,终成有礼仪。”
为打击旧士族势力,统治者屡次下诏呵斥,并立法“禁卖婚”,却适得其反,使得士族声势更上一层楼,甚至有人上赶着被列入禁婚名单:“天下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者,皆称’禁昏家’。”当然,索要的资财也更加昂贵了。
受上流贵族圈影响,卖婚重财成为社会风尚,普通平民也争相效仿。《唐语林》有载,李郢居住在杭州时,听说附近有人家要嫁女儿,女儿长得很漂亮,于是就去求娶。不料求亲的人很多,女方家也不知道该这么选择,就定下了一个标准:谁先拿百万钱来下聘的,就许给谁。
女子出嫁也是如此,若无可观嫁妆,是很难嫁出去的。白居易在《秦中吟十首·议婚》中有云:“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馀。荆钗不直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即唐中期时,人们的娶妇观念已发生了根本变化,门第礼仪都不再重要,只要家中财产可观,能出得起丰厚的嫁妆便不愁无人来聘。反之,就要落入无人问津的凄凉境地。
穷男贫女的不同境遇
由于初唐时期科举还未成熟,选官时仍首重“资荫”,寒门士子很难跻身官僚统治阶级,即社会上的寒士与贫女的处境无太大差距,双方婚姻仍可算作“门当户对”。但自唐立,统治者在不遗余力的打压士族门阀的同时,大力推行科举,两修谱系,倡导以官品定优劣,弱化了姓氏出身带来的政治影响。尤其在武则天上台后,为培植自己的政治势力,与关陇贵族集团和山东士族集团抗衡,加大了科举取仕的力度,重用寒门庶族,为广大寒门学子提供了跻身上层的青云之梯。昔日士族若想保持自身的政治优势,就只能与寒门学子一起参加科举,这使得其自身原有的阶级特征逐渐消失。
唐中后期,科举制的地位日益稳固,成为了国家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男女婚嫁选婿也由重门第资财随之转变为重学识前途。皇家为公主招揽驸马时,门第已经不是重点,“选公卿、大夫子弟及文雅可居清贯者”。达官贵人也将进士作为女婿的首要考虑人选。据《唐摭言》中所载,放榜之日,有设曲江之宴款待当科进士。人们为了围观,几乎半个长安城都走空了。士族公卿之家更是会趁此良机拣选东床快婿,以至“车马阗塞”。有时太抢手,甚至会出现“榜下抢婿”的情况。
因此,贫寒士子不再因出身而感到自卑,反而有时会因才学而得到富贵人家的“提前投资”,娶到高门之女。如吕諲,就是“少孤贫”,穷到几乎无法养活自己。然而他因“志行修整,勤于学业”,得到蒲州富豪程楚宾的青眼,将女儿许配给了他,并陪送了丰厚的嫁妆。靠着妻子和岳丈的资助,他得以考完科举,顺利进入了仕途。
然而出身贫寒的女子却并没有科举这项青云梯来改变命运。她们出身和经济上的劣势无处弥补,就只能默默忍受婚嫁上的不公平待遇。毕竟她们嫁入高门富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与她们出身同一阶级的寒门学子,也大部分会选择在功成名就后与高门之女联姻来进一步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或接受商贾富户的“投资”,以应付科举过程中的巨额花销。
所以,当财婚成为风尚,也就意味着贫女难嫁成为了现实难题,只能滞留在家无法出嫁。即使她们心灵手巧,貌美如花,却也无法跨过嫁妆这道天堑。如王贞白在《妾薄命》中所感叹的那样:“薄命头欲白,频年嫁不成。秦娥未十五,昨夜事公卿。岂有机杼力,空传歌舞名。妾专修妇德,媒氏却相轻。”一辈子枯守在家,郁郁而终者不知凡几。
总体而言,唐朝的大龄单身青年群体成分不算复杂,单以男女而论,可以愁嫁不愁娶来做大致区分。而不像现今社会未婚群体,受多重因素影响,呈现出更加复杂化的趋势。

参考文献
向淑云:《唐代婚姻法与婚姻实态》,台湾商务印书馆,1991
汪玢玲:《中国婚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李金河:《魏晋隋唐婚姻形态研究》,齐鲁书社,2005
邓小南:《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9
方东明:《唐代旧士族的婚姻问题》,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12月
王晓:《唐代嫁妆消费考》,2014年4月
孙玉荣《论唐代社会变革期的“财婚”》,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
孙玉荣《论唐代社会变革期的婚姻观念》,科学·经济·社会,2011年4月
李志生:《唐代百姓通婚取向探析》,河北学刊,2001年7月
江合友:《财婚风尚与唐代贫女诗》,宁夏社会科学,2003年11月(来源:澎湃新闻,作者:魏思雨)

标签:唐朝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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