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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你有钱有颜有格调,你高端大气牛逼闪闪,我就该跟你一辈子么? 直男癌的爱情也许就是这样简单粗暴。 2 ken是我们高中篮球队队长,183,腹肌很性感。 ken的家里原本做地产生意,因为房地产泡沫圈了一大块地没有卖出去,ken的老爹一咬牙自己开了酒店,后来城区扩建,当时的荒地变成了商业中心,ken家里的酒店价值翻了10倍,一跃成为CBD最豪华的酒店之一。 酒店落成的那天是ken的18岁生日,于是店庆也变成了ken的成人典礼。衣冠鬓影,香车美人,侍者们来来去去,托盘中酒液晶莹,折射着耀眼的烛光。ken穿着白色小礼服,高举酒杯向不远处的女孩们点头微笑,女孩姣好的面容在灯光下泛起动人心魄的酡红。 在最后的合照里ken笑容温和,站在人群中央仿佛被加冕的皇帝。可我们知道ken并不开心,因为clany没有来。 3 clany用ken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点亮我生命的光。 ken在学校里绯闻不少,曾经校花兼啦啦队长在一次联谊晚会上向ken表白,当时灯影绰绰,钢琴师演奏着舒缓的蓝调,可人儿美目含情眸如秋水,当真百炼钢也要化成绕指柔。 可是ken无动于衷。 ken冲校花笑了笑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女孩了。校花不服气,让ken给她看照片,ken摇摇头说她叫clany,她不如你漂亮,但她是点亮我生命的光。 全校哗然。 校花后来告诉我,当ken说出那个名字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输了,她第一次见到ken眼神如此璀璨,像夜空中的朦胧星海。 4 真正见到clany是在大三寒假,clany从加拿大毕业回国,ken叫齐篮球队所有哥们为她接风。 clany没有想象的那么女神,瓜子脸,银框眼镜,齐刘海侧有两弯如钩的红发,很有《通天塔》里菊地凛子的感觉。是个看着就叫人心旷神怡的姑娘。 两人从拿了校长奖学金讲到投资的股票赚了几千美元,从雪莱的情诗聊到查拉图拉斯特和尼采,语气平和得像斟一杯清茶请邻座共饮,字里行间却透露着一种优雅和大气。 先撑不下去的是ken,他苦笑着说这么久没见了你就想和我聊诗歌和哲学么?clany笑吟吟的看着ken说那你想聊什么?ken沉默了很久,轻轻的说,我们结婚吧。 ken觉得他和clany都毕业了,家里安排好了实习,clany应该回国和他一起,即使想要继续读书也没关系,先结婚也行。结婚之后再去完成学业,费用ken家里出。 “你安心读书,以后我来养你。”ken这么说。 可clany不这么想。 clany说我在加拿大也是辛苦考上大学的,就这么一句话我就不读了跟你回去?你把我当什么?ken说那就结婚,先结婚不就好了。clany笑了,说你哪里看出来我非你不嫁?我有奖学金有生活费我的股票还赚钱了,我自己能过得很好谢谢。 看到clany的反应ken有点慌了,大声说你不喜欢我了吗?! clany摇摇头说不啊,我很喜欢你啊,不然我干嘛要你当男朋友呢? ken刚想开口却被clany打断了,“但是,喜欢你,又有什么了不起呢?” 语气那么轻的一句话,听着却如同声嘶力竭的咆哮,叫人无端的心里一颤。 喜欢你,就要放弃拼搏来的一切去跟随你么?喜欢你,就要放弃内心的追求去迎合你么?你有你的霸道,我有我的骄傲。 喜欢你,没什么了不起。 然后就这么不欢而散了。clany不久后就回了加拿大,送她的那天下着小雨,ken在雨中看着clany登机,关门。引擎轰鸣,飞机加速上天,很快消失在视线。雨一直在下,淅淅沥沥,广播里放着示警的余音,ken第一次觉得机场那么大那么空。 他忽然哭了。 5 《圣经·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凡事包容,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可是ken不懂。ken觉得自己喜欢clany所以她就该回国和他一起,所以她就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让自己养着她,所以她就该听他的话先结婚再回去读书。 很强势很霸道很总裁,但也很直男癌。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应该是把思念写进风里,让想念漫出地平线;应该是看到雨夜灯火心头一动,想起你的城市会有怎样夜色;应该是我想见你,所以千山无阻。 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是ken不懂,相比clany他真的是一个笨蛋。 可又有多少男孩不是这样的笨蛋呢?这些笨蛋们其实没有错,他们的爱只是笨拙了一点,简单了一点,少了点理解,少了点尊重。很可笑,但也很可爱。 6 幸好故事的结局还是温暖的,ken一直等到clany硕士毕业,然后两人回国结婚。原来这些年clany也一直在等着ken,想来clany是真的很喜欢ken吧,只是不满他太简单粗暴的爱情。 那真是一场棒极了的婚礼,宽阔的白色教堂,白羽漫天,肃穆的礼钟缓缓敲响,穿着白色婚纱的女孩笑靥如花,在很多人的注视下,看着对面男孩递过来的戒指微微一笑:“我愿意。” 真好啊,那应该就是嫁给爱情的样子吧。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那么喜欢你, 就像风走过八千里,不问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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