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首页
Portal
专题
BBS
认证
手机
功能
记录
Doing
本版
帖子
用户
登录
注册
快捷登录
投稿
每日签到
约稿认证
个人认证
APP下载
公众号关注
签到
写作助手
排版
写手之家
›
娱乐休闲区
›
文化新闻
›
恩怨交织相爱相杀?出版人与作者的那些事 ...
返回列表
恩怨交织相爱相杀?出版人与作者的那些事
[复制链接]
写手发布
发表于 2024-3-2 1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我要上头条-写手之家全站广告位任意挑选
马上注册,查阅更多信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英国著名
出版
人汤姆·麦奇勒说过:“在我看来,出版业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与作者的关系以及对他们作品的编辑。”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当然,麦奇勒的这句话是针对他所从事的出版领域和他所针对的市场而言的,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不同的出版领域可能还有别的“最重要的环节”,他这句话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圭臬。但在大众图书出版领域,出版人或者出版社与作者的关系以及对作品的编辑十分重要,这是无可置疑的。
经济利益划分显然是最重要的环节出版社是从事内容经营的,原则上出版社不创作内容,只是组织作者创作内容,出版社与作者签订授权使用合同,向作者支付报酬,出版社投资生产出版品并在市场上销售,从而双方在经营中获得收益和社会影响力。出版社与作者在合作中是利益共同体,双方都想使图书取得最好的销售业绩和最大的社会影响力,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但作者与出版社又是一对矛盾体,如果双方的利益边界划分不清,往往也会产生冲突。成功的出版人都是善于与形形色色的作者打交道的高手。一个被市场和读者高度认可的出版社,在与作者合作的过程中所处的地位自然有其优势,但前提是它能给作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否则这种合作也是短暂的。在内容编辑方面,作者对出版社的编辑工作的需求和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有些作者不允许编辑对其作品进行改动,哪怕是编辑很好的建议也拒绝接受。结果书出来后无论是内容问题还是编校质量问题,在遭到社会上的质疑时,往往背锅的是出版社。而在当下的互联网
自媒体
时代,作者也同样脱不了干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编辑做得过头,对作者的作品做很多不必要的修改,包括叙述语言和语气的肆意改动,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作者,这样出版社编辑与作者的关系也会出现问题。出版社在与作者打交道的过程中,双方的经济利益划分显然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也就是出版社承诺向作者支付多少版税、最低印量是多少。任何一个作者无不关心自己作品的销量和自己的收益,即使那些享誉世界的大作家也是如此。美国兰登书屋的创始人贝内特·瑟夫就曾描述过他与英国大作家萧伯纳的合作经历。当时兰登书屋计划出版一套《戏剧公会选集》。这套书拟收入20个由戏剧公会制作成功的剧本。其他作者的剧本都顺利签约,只有萧伯纳一口回绝。贝内特从纽约赶往伦敦与萧伯纳会面。后者热情款待来客,但提到请他授权使用其作品时,仍是一口回绝,理由是把他的作品放入一个这么多作家参与的选集中不成体统,他萧伯纳只适合独唱。贝内特提到美国著名作家尤金·奥尼尔的作品也选入了。萧伯纳立即说,你们付给奥尼尔的钱比其他人多吧?如果你付给我的钱是给奥尼尔的两倍,我就同意给你。于是他们握手成交。在贝内特将要出门的时候,萧伯纳提出,如果这套书被读者俱乐部选中,上了俱乐部月榜,你们加印俱乐部版,给我付的钱也要是给奥尼尔的两倍。贝内特认为这套书上俱乐部月榜简直是荒唐的。但很不幸,这套书出版后,果真上了俱乐部月榜,兰登书屋只好如约又付给萧伯纳比给奥尼尔高两倍的版税。精明的出版人贝内特也不由得感叹:萧伯纳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
(美国兰登书屋创始人贝内特·瑟夫)
必须厘清双方的利益边界和收益划分出版社在与作者合作的过程中,必须厘清双方的利益边界和收益划分,否则出版社作为经营者必须在没有事先规定好的部分做出让步,因为毕竟,作品的所有权也就是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出版社只是获得作者的授权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其作品而已。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或者根本没有签订合同的,出版社实际上什么权利都没有,即便出版社在推动作者创作或者翻译作品时出谋划策做出了贡献,也是毫无作用的。
(德莱塞的《美国的悲剧》一书英文版封面)有些作者在维护自己经济利益方面是丝毫不含糊的,因为这毕竟是人家的法律权利。美国著名作家、《美国的悲剧》作者西奥图·德莱塞是一个脾气暴躁、不好相处的人。1925年他的《美国的悲剧》在利弗莱特出版社出版,这个出版社的拥有者叫赫拉斯·利弗莱特。此书出版后引起轰动,成为畅销书。利弗莱特为此洋洋得意,觊觎借此机会可以进军好莱坞,因此他对德莱塞说,我跑一趟好莱坞,如果能把这本书的电影改编权卖掉,五万美元以内的钱归你,超过五万美元的部分我们俩平分,可以吗?德莱塞认为没有哪个好莱坞的投资人会买这本书的改编权。他对利弗莱特说,你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没人会拍这个电影的。于是他们立即握手成交。结果一星期之后,利弗莱特请德莱塞吃饭,当饭局快结束时,利弗莱特向德莱塞炫耀他的战绩---他竟然成功地把《美国的悲剧》电影改编权卖了八万五千美元。在那个时代,电影改编权能卖到五万美元已经是天价了。德莱塞异常兴奋,他说我要怎么花这笔钱啊!他迅速拿出一支笔,开始在桌子上写字:他要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的房子钱,还要买辆汽车等等。这时利弗莱特说,德莱塞,别忘了我们说好的交易,你不能独享这八万五千美元,超过五万美元的部分,我们俩平分。德莱塞立刻回击,你想从我的钱里拿走一万七千五百美元?说着,他拿起服务员刚端上桌的咖啡迎面向利弗莱特泼去,然后扬长而去。
(电影《法国中尉的女人》剧照)所以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的合作,除非签订书面的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所有口头的协议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要么出版社甘愿为作者服务,不计酬劳。不过,无偿为作者奔波、付出,为作者的成功做出巨大贡献的出版人也是大有人在的。英国著名出版人汤姆·麦奇勒就是这样一个乐此不疲的例子。他在出版了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后,就与作者商讨如何找到合适的导演、编剧和投资人来把作者的作品搬上银幕。麦奇勒的邻居当中就有不少是电影圈里的人。即使如此,这件事也没那么简单,在历经了近十年的张罗、洽谈,和不断的成功与失败后,终于完成了电影的拍摄。而这部电影能够成功杀青的关键人物麦奇勒,不仅没有一分钱的报酬,而且在电影片头的署名里,原先自己期望能够署的“执行制片”也没能实现,只是署了个“助理制片”。但麦奇勒并没有丝毫的不快,他乐在其中。也正是他与作者的这种相处之道和他对作家作品的敏锐把握以及慧眼识珠的本领,使他掌舵的出版社拥有了一大批一流作家的一流作品,他的出版职业生涯才走向辉煌的。
出版业当中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
相反,如果出版社在与作者打交道时锱铢必较、精于算计,甚至克扣作者的版税、稿费,那么这种出版社或出版人很快就会在作家圈里形成不良的名声。至于那些装聋作哑拒绝向作者付钱的出版社,就很难在出版圈里立足了,原因无外乎商业信誉受损和侵权违法被处罚这两个方面,因此这也是出版业当中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
20世纪30年代活跃在上海的著名文人姚蓬子,也曾涉足出版业。他也因此留下了不按规矩向作者付版税的恶名。当作者在不同的场合遇到他,向他问起该付的版税时,他便开始在浑身上下的口袋里摸,最后掏出几张皱皱巴巴的钞票递过去应付对方,让作者们十分无语。所以姚蓬子的出版职业生涯也必然维持不了多久。上面提到的利弗莱特出版社有一位很有才华的编辑克伦博格,当时他参与了这家出版社的一套在市场上非常成功的丛书“现代文库”的编辑工作。这套书收录了很多经典之作。克伦博格通晓法语和德语,在他选入这套书的作品当中,他自己动手陆续翻译了好几本书。因为利弗莱特完全放手让编辑去选书,所以也不在乎具体的细节问题。克伦博格自己动手翻译图书能为他省下不少钱,他也乐见其成,而且承诺从图书的销售获益中给克伦博格一些补偿。但利弗莱特并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他不仅舍不得支付自感是额外的支出,而且对与他年龄相仿的克伦博格还怀有嫉妒之心,因为他自己资质平平,是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后来,克伦博格离开出版社去开创自己的事业时,就向利弗莱特提出,他翻译的那些书,如果出版社还要继续再版销售的话,应该获得他的授权并对加印部分付版税。他离开之前的版税嘛,因为他在这个出版社供职,就算他为这家出版社做的贡献了。利弗莱特一听此言有些气急败坏而且表现相当激动,感觉自己吃了亏似的。但他转念一想,其实克伦博格的要求完全合理而且相当谦恭,之前的版税利弗莱特都没理由不付。然而他内心里老是迈不过去这道坎,因此他既不敢一口拒绝,也不愿就此付钱,更不肯放弃使用克伦博格已被市场认可的译文,于是接下来他就采取拖延术。而与此同时,这套书每个月都有大量的加印和销售,实际上拖欠的版税越积越多。直到有一天,克伦博格委托的律师找上了门,利弗莱特才不得不面对现实——如果他仍然拒绝签约付钱,律师声言将立即进入诉讼程序。利弗莱特虽说嫉妒心强且愚蠢,但他深知自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免费使用人家的作品,而且书上明明就署着译者的名字。在经过各种理由的拖延之后,他不得不在律师的合同上签了字,并如约付钱。正是在与作者打交道的过程中屡屡出现麻烦以及他个人生活的放浪不羁,利弗莱特的出版生意也就不那么顺利。他最后不得不退出陷入困境的出版社,把它交由财务总监运行。他后来在离出版社不远的街角处,租了两间改变了用途的旧房子作为栖身之地。他的一位前同事最后一次去看他时,从半掩着的门外看见他正在用一块抹布,蘸着蓝墨水,涂在上衣袖子上磨得发白的地方。几天之后,他就去世了。曾经在出版界叱咤一时的利弗莱特就此消失了,无声无息。出版界中有不少作家和翻译家,处理好这类作者与出版社的关系并非难事——排除社内不良心态的干扰,依法依规办理就好,因为任何一家出版社编辑的职能,都不可能包括文学创作或文学翻译。编辑在文学创作和文学翻译方面这种非常个人化的劳动成果,绝无可能混淆为其在出版社的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人身份是无可置疑的。我们国内的很多名社、大社都汇聚了不少写作和翻译人才,多年来鲜见在这方面出现法律纠纷。毕竟在出版业内,利弗莱特式的浑人并不多见。世界各国那些著名的出版人在回首往事的时候,最津津乐道的就是他们与作者打交道的那些事。这既是出版人珍视和倍感自豪的人生经历,更是他们在出版业界取得辉煌成就的基石。从这种意义上来看,说出版业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与作者的关系和对作品的编辑——出版资源的发现、发掘、维护和优化,是一点也不为过的。(本文作者为明天出版社原社长)
END
-出版人原创文章 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TA的其他文章
刘震云:幽默一定不是“解药”,智慧才是!
吴承恩“签约”起点平台莫被利益遮住眼
2017年出版业谁领风骚?第12届书业年度评选大奖揭晓
作者丛月谈影视改编,丰富的灵感构思编织出好故事
网文新人练笔,去大站还是小站
如何从网站风向出发更容易的写出一本爆款火文
张新成、周雨彤主演《大宋少年志2》7月29日开播
兰晓龙携新作归来谈创作:用最笨的办法塑造人物
这家伙很懒,没有签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写手发布
管理员
关注
粉丝
帖子
发送私信
收听TA
Ta的主页
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