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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让我从清华跑到北大蹭课,成了一名历史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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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让我从清华跑到北大蹭课,成了一名历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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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
发表于 2018-3-6 11: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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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中国动荡诡谲、可歌可泣的整个战国时代一贯而过。我希望借着写它,和已逝的青春景象遥相张望,和已失的她的青青衣衫,仿佛重看。
因为罗振宇的大力推荐,潇水的《骇版战国》和《青铜时代战争》系列又获得了重新再版的机会,还成为了畅销书。这是潇水本人没有预料到的。
潇水,男,本名张守春,1972年生,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著有《青铜时代系列》:《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青铜时代的蜥蜴战争》、《青铜时代的鳄鱼战争》、《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秦朝一梦》,《三国演义——潇水版》《谁杀死了秦帝国》等著作。
潇水的《青铜时代战争》系列,本着严谨历史史料,作到处处又来路,处处有依据,但行文却又调侃幽默轻松,仿佛房龙的历史文化书,读来让人如坐春风,而且书中睿智的幽默让人不时哈哈大笑:原来历史还可以这么写,历史,原来可以深入浅出,可以这么有趣好玩。
本文为潇水专访之三。
爱情让我从清华跑到北大蹭课,成了一名历史作家
记者:你已经写了完了原始社会到秦统一中国这段历史,对秦以后的历史,你是不是准备继续把它写下去?
潇水:从原始社会到秦统一,我用了五本书,花了四年时间,占用了无数花前月下的美好夜晚,女朋友也因此分手了一次半。二十打头的那些年纪,越来越多地给无形的手划到从前里了。最后只剩三十出头的自己,陪着一条狗,在北京五环以外的简单居所里继续我的孤独的书写,平时则给企业作培训以养生。可以说,为了替我们中国整理文化财产,我个人做了多大的牺牲啊。哈。
现在,我已经在写第六本,也就是秦汉之际的历史,关于刘邦项羽之事,已经完成了一半,书名叫《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刘邦项羽各站在一只蜗牛角上。至于是否要把中国历史一贯写下去,我曾经有这种想法。但也许我还是应该去做更重大的事情,所以一切尚未可知,明天不可触摸。
爱情让我从清华跑到北大蹭课,成了一名历史作家
记者: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和文学结缘的?
潇水:我的“文学”启蒙比较晚,比起现在的少年作家在十八九岁就开始喷勃文字,我是在二十岁左右——也就是大学三年级才开始很笨拙地把弄文字。“文学”这东西,一贯是羞于启齿出口的。似乎是“壮夫不为”的东西。特别在清华这样的环境,我们主要以作电流试验为务。即便写一封家信,都认为是浪费时间,一定要在晚自习结束后,用零余的时间匆匆写一封,不敢占用“好”的时间。但一般大三年级的人,都会发生一次人生方式的转移,似乎开始能把自我从雷同的众人存在模式中挑拣出来了,大约是有了所谓“自我意识”,对于我来讲,就是莫名其妙地开始留长头发。这不论在今天还是当时看来,都是很土的事情,大约只是反应了一种想make difference 的心思。
其实人,不论作事业还是写文章,都追求与众不同才好。我又没有可以与众不同的资本,所以只好留长头发。但只有头发,也不足以,于是只好又喝酒。虽然一直很使劲地喝酒(啤酒),但一直还是没有成绩。正好,我们系里有一个叫姜涛的(可能有些人颇知道他)也经常和一些人喝酒。于是我就加入进去。这帮人喝了酒,觉得应该作些事情,就开始作诗。也就是当时清华文学社的样子了。当时清华文学社一年不如一年,五年级(也就是当时的“七字班”)的多格、唐城、兰荪,写的颇不错。四年级(也就是“八字班”)也有刘乃辰、媛媛这样的健将。到了三年级(我们“九字班”)就是姜涛、扎西聊聊几人人了。而我则连作诗都不会。如果非要说出一个我和“文学结缘”的时间点,大约可以算成我开始接触清华文学社的这些人、一起喝酒、念诗的那个大三时期吧。期间我也写了几骗散文,交给上述提到的多格、唐城去看。他们给了我很多鼓励。
那些散文,现在看看,有的局部还可以,多数很一般。但他俩颇鼓励了我,我想是对我极其有益的。后来到了四五年级(清华共五年),随着多格、唐朝一干人的毕业离开,我又基本上是自己独自“发展”了。这末一时期的文章,留到现在看来,自觉还颇好。只是它们没有情节,一般在市场上不大能卖出去。只好压在抽屉底。
后来我写《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偶然会从大学的散文、文章里摘一小段进到“青铜恐龙”里去,网友读到时,每每大为赞叹。譬如就是这样的青春年少的句子:
太子建(注:他的媳妇被老爹夺去了)常在夕阳西下的郢都以南长江江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陪伴,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起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还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坏了,这是我的大学时的情书,幼稚啊,幼稚啊。)”
其实不是情书,就是当时写的散文。
爱情让我从清华跑到北大蹭课,成了一名历史作家
记者:好象你喜欢文学,主要是与一段爱情有关?
潇水:我到了大学,入清华大学电机系,却不甚好读书,人变得愤世嫉俗,甚至留了披头长发,我爹来学校时被迫剪短。由于考试成绩不高,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我铤而走险,跑到北京大学去散心。北京大学有一个女孩是我老乡的同室,就是一说话就笑的那种,一米六五,正好合我的鼻尖平齐,是江南人。
我就跟她们一起假装去听课,听老师讲《史记》。当然我主要是看她。这个老师很坏,总是让她翻译最难的部分,而且讲的都是我们出生以前的事情,譬如郑国的城门叫什么之类的。学生们鬼鬼祟祟,老师也蔫得不行,估计为分房子的事忧心忡忡。倒是窗外文史楼檐前的雨燕,尝在阴天里翻翻地结队飞翔,好像很有一点意思。
后来,我就不再去北大听《史记》了,因为那个女生,跟我在湖边说了好些言不由衷的话,把我气得,惹出了士的儿子的愤怒了。我就假装愤怒,再不去北大了。她也并不来找我。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怎样了。而那个老师,到底分到了房子没有,也不知道。
后来我又出国了,经常在新泽西州立大学的池沼高阜散步,看见外国夜空里的星光烂漫秀远,而北大那个女生,也渐行渐远渐不能思想了。
有时候,于僻静无为、夜半无聊时刻,我也会翻翻手边的《史记》,这是从北大跟她听课的班上带来的。书上这些古文字,就像中药一样,对于留学异国的人,大有镇定止痛、益肾养颜之功效的。我特别反省了自己的人生历史,我认识到,如果当初不意气用事的话,现在也应该跟她比翼双飞,实现小康了吧。
一边回忆着她,一边翻看着破旧的《史记》。我把她没有翻译通畅的部分,反复诵读,琢磨理顺,全部搞定,并且带着对她的迷茫的怀念,假装写起了小说,就是
把中国动荡诡谲、可歌可泣的整个战国时代一贯而过。我希望借着写它,和已逝的青春景象遥相张望,和已失的她的青青衣衫,仿佛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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