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遭金庸状告侵权 江南:曾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没事

[复制链接]
萧盛实名认证 手机认证 官方 发表于 2016-10-26 23: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马上注册,查阅更多信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u=2205265042,1104609070&fm=11&gp=0.jpg

近日,著名作家金庸以“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将内地作家江南、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等告上了法庭,称江南小说《此间的少年》侵权,江南近期也在微博上对此事作出回应。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重庆钧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斌,他表示:“是否侵犯著作权,还要依据法院的检测结果来定论。”
  据悉,江南2002年出版的小说《此间的少年》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主要讲述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该书出版后再版三次。对于近日金庸的状告,江南表示有点懵,“我当时觉得这是个校园小说,并不是武侠。也咨询过律师的意见,律师说没事才能出版的。”
  江南也在微博中回应金庸状告称:“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当晚,江南又一次转发该长微博并表示:“最后说两句,《此间的少年》两有两无:有仿照金庸先生书中人名;有出版收钱;没有套用故事,就是个校园小说;没有隐藏行迹,十五年来一直如此。委实说也不是致敬,小透明时代写的,就是为好玩……给前辈和大家添麻烦了。”
  昨日,律师曾斌表示《此间的少年》是否侵犯著作权还有待商榷,“法院将对作品进行文学比对,如果有超过30%的情节和内容一致,则可能定为抄袭。”对于江南书中人物姓名的套用,曾斌认为由于虚拟人物并非活人,因此不存在姓名权的问题。(记者 钟洲毓)
TA的其他文章
这家伙很懒,没有签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29关注

125粉丝

2523帖子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APP下载

专业的编辑写手交流平台

写手之家

写手之家建立于2007年,是家有十余年的老牌网站

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居同类网站之首

是最具权威和专业的文化类兼职网站

Copyright   ©2007-2024  写手之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写手之家    ( 湘ICP备17024436号-3 )|网站地图|湘公网安备4308020200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