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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家: 写作很日常,就是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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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官方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9-5-14 2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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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解密》被退了17次稿,今天已被人评为「全球史上最优秀的20部间谍小说」,当时怎么就任人奚落?就是「天不时地不利」,大背景不对头。但逆境恰恰练了我一身本事,当初被人捅的刀子,今天看来都是磨刀石;当初确实很困惑很煎熬,但熬过来就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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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写作最好的老师

《人物》: 你通常怎么写出第一个句子?对于很多作家来说,开头总是很难。

麦家: 根本不要相信那句话。首先第一个句子它是会变化的,其次像我这种手脚比较慢的人来说,第一句话没那么重要。对有些作家来说可能很重要,因为他的作品一个月就写完了,动笔前想得很成熟,一气呵成写下来。我这本《人生海海》写了5年,至少改过十几个开头,有的是修改机会,所以真的没那么重要。

《人物》: 让你走上写作道路的是上大学时读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小说为什么那么触动你?

麦家: 在《麦田》之前我已经看了大约百十本小说,都是比较传统的经典文学,我浅陋的文学准备不足以被它们照亮。《麦田》差不多是无病呻吟的青春文学,好读易懂,而且主人公霍尔顿忤逆忧伤的情绪和自言自语的叙述方式,和我写了十多年的日记很接近。我像遇到知音一样,一下被照亮融化了。我想,小说既然可以这样写我干嘛不照着写写看呢?它激发了我写作的冲动。这当然是最革命的「打动」,像从0到1,像人群里突然冒出一个身影,让你想去追求她。

《人物》: 在写作生涯的早期,你怎么摸索自己的语言风格?

麦家: 多写,多尝试,多推敲。阅读是写作最好的准备,写作是写作最好的老师。当作家需要一定天赋,但天赋的发现也是需要「写」出来的,光想或光说不练,天赋只在天上,落不了地。

很早让我知道语言魅力的是父亲,他的语言功能特别好。

《人物》: 怎么说呢?

麦家: 我有一个(中学)同学,我们一块去上的军校。回老家休假的时候,一般我们会互相去看看对方的父母,是一种同学之间的友谊吧。2004年还是2005年,我同学休假时去看过我父母,回来他跟我说,你爸太有意思了,他问我父亲我在干什么,我父亲很得意地说,「他在造书」。

《人物》: 造书?

麦家: 对,他用了一个字叫「造」,不是「写」。这个词其实用得非常好。

相似的例子很多,他说「文化像太阳光」,「肚子里的墨水是火烧不掉水淹不了的财富」。他没读过什么书,但这些话说得有方言特色,又好理解,又贴切,我觉得就是一种语言天赋。

还有一个事情,我父亲的姐姐,也就是我姑姑,非常漂亮,她是自杀的。当时我姑姑才十六七岁,穿了裙子觉得很漂亮,舍不得脱下来,坐在弄堂里纳凉,坐的姿势不对头,很不雅样,被我爷爷一顿臭骂。姑姑性子比较烈,当天晚上就上吊了。我的大伯是国民党时候的一个保长,晚上经常要去处理一些事情,回来得比较迟,上楼的时候,因为没电灯,走路是摸来摸去走的,突然就摸到了一个人,悬空吊在那里。当时我姑姑还没死,就把她放下来,我父亲那个时候才十二三岁,后来他跟我描述,说我姑姑躺在天井里,「就像一条上岸的鱼在打滚」。这比喻非常形象,一下把她那种求死不成的懊悔,那种恨表达出来,让你领略了一种语言的魅力。这种东西他给你讲过以后,永远不会忘掉。他教会了我什么样的语言是有魅力的,你就会去寻找这样的语言。

《人物》: 在新书《人生海海》里,感觉你整个换了一种语感,跟之前作品的语言风格有很大的不同。这种语言的变化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吧?

麦家: 确实,这次用的语言对我来说是蛮挑战的。我以前的语言更多的是一种比较洋派、优雅的语言,以叙述为主。现在因为写的是乡村生活,你不太适合用一种现代的、洋派的语言。然后又是童年视角,故乡人事,我得尽量让语言里面带着一点点方言。这个其实对我来说是蛮大的挑战。

使用乡村语言要有一个分寸感,你如果完全用乡村语言,那很多读者的阅读会有障碍,这就需要对乡村语言进行一种驯化。但驯化过分了,变成现代语言,又没意思。我觉得这个分寸感拿捏是很困难的,要不断地摸索,不断地寻找,不断地修改。

比如小说一开始就是很乡村的一种感觉,一棵树像一个地主一样地霸占着村里最好的一块空地。这就是一种乡村思维,打比喻也必须是一种乡村的比喻,你不能说这棵树像一个领导,或者说像一个富豪一样,乡村没有这种语言,它就是地主。

语言当然是文学很重要的一个元素,但通过这么多年的写作,我觉得我们现在对文学的理解往往是过于仰仗语言,我觉得真正的文学藏在故事里。我们现代人对故事有一种忌惮,总觉得故事消解文学,其实不是,一个好的故事本身是有文学性的。我这个小说(《人生海海》)其实有讨巧的办法去写,就是可以用上校的视角来写,从上校出生,然后一直往前推进,其实一点难度都没有。但从文学性上来说,它就会削弱很多。我现在用童年的视角,什么东西都是抽丝剥茧的,一点点剥出来,这就是一种技巧,就是一种文学。文学的魅力就是这么体现出来的,在讲述中设置难度,又找到解决办法。

《人物》: 一个故事在你脑海里是怎么被搭建起来的?你会把重点放在人物还是故事上?

麦家: 不一样,像《人生海海》是先有人物后有故事,《风声》是先有故事再设置人物。路不一样,但殊途同归,必须要把故事和人物配合上。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什么人有什么经历,让一个铁血英雄演绎一个为相思而苦甚至死的故事总是有些不相称,死在刀下,死得悲壮,才是英雄的故事流向。

杭州富阳县蒋家村祠堂

好的文学应该是离地三尺

《人物》: 众所周知,对你影响最大的小说家是博尔赫斯,你从他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技巧是什么?

麦家: 首先我要说写作最重要的肯定不是技巧,其次有很多作家影响过我—就像牛去到牧场,不可能只吃一种草。博尔赫斯被誉为「作家中的作家」,他用哲学家的眼光和诗人的笔法写小说,发明了一种新小说:诡辩,神秘,优雅,短得像匕首,却比斧头还威力大。

我不认为他的小说技艺—怎么写—我可以学得到,我盛不下,太高深莫测了,令我目眩,我只能看个热闹,看不见门道。但在「写什么」的问题上我确实大受他福泽,他写了不少侦探、间谍题材的小说,正是他告诉我:间谍照样是纯文学的疆土。

《人物》: 海明威也对你影响很大,如果向他请教写作的话,你会请教哪方面的问题?

麦家: 怎么把小说写短,同时又把人生写长—海明威是这方面的大师,我也一直在这方面追着他跑。

《人物》: 从一开始你的叙事风格就受到博尔赫斯、海明威、卡夫卡的影响,具有先锋小说派的特点。1989年,你开始就读于军艺,刚开始写作没两年,当时先锋小说已经开始退场,很多作家开始回归现实主义传统,身处这种氛围,你当时有过困惑和迷茫吗?

麦家: 我确实有点「生不逢时」,退潮了才去冲浪,浪冲不成,反而冲昏了头。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解密》被退了17次稿,今天已被人评为「全球史上最优秀的20部间谍小说」,当时怎么就任人奚落?就是「天不时地不利」,大背景不对头。但逆境恰恰练了我一身本事,当初被人捅的刀子,今天看来都是磨刀石;当初确实很困惑很煎熬,但熬过来就是财富。

《人物》: 你在写作上最大的遗憾是什么?

麦家: 没有一个马尔克斯的脑袋,没有那些优秀小说家的才华,我希望他们身上我欣赏的优点都是我的。但其实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表达的只是你,如果有一天我完全复制了他们,对于我来说其实也没什么意思。

《人物》: 所有的写作都是写自己。

麦家: 最后的写作都是那样,你必须要掏心掏肺,把自己的独到性表现出来。到了这一步,我觉得就够了。至于这个小说最后是不是优秀,是不是能够在文学史上流传下去,这些东西都不是你自己考虑的,是读者考虑的,也是时间给予的。时间说不定就把你淹没掉了,读者说不定也会把你抛弃,这些东西你都要接受。你能考虑的就是尽量地把自己挖开,挖得越深,把你那种很独到的一种东西掏出来。

《人物》: 你的一位朋友提到,他对你小说印象最深的一点是,里面有一种凶悍之气,人物的命运总是被推到绝境,他作为一个写作者并没有这种勇气,这种勇气来源于哪儿?

麦家: 《人生海海》中有一句话:敢死不是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把一个人推到极端去写其实不是勇气,而是「灵气」,一种讨巧的写法。讨巧容易导致讨嫌,像聪明人常被非议指责一样。我不希望自己只是靠讨巧在讨人欢喜,写作最后比的是人的阅历、见识,你的世界是不是比别人更深度更广大。

《人物》: 国际上的文学现在有一种趋势,现在更强调进入家庭、进入个体、进入情绪,会走入越来越窄的这种路。你怎么看待这种小说?

麦家: 我觉得中国现在的小说有两个趋势,一个是过于天马行空,就是仙幻啊、玄幻啊、盗墓啊,这些故事本身在娱乐性上是非常强烈的,但缺乏和这片土地、和我们的内心、和我们的历史那种比较好的结合,因为它过于给想象一种特权,想象的权力太大,无法无天,也就无关痛痒了。

还有一种呢,就是过于趴着,匍匐在地面上,没有升起来。好的文学应该是离地三尺,要飞天,飞上去,但不能飞到星空外,让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它应该在我们上方,我们看得见,也确实摸不着,能让人感同身受。这是好的一种文学状态,这也是文学存在的价值。

如果你完全掉到地上,趴下来,和现实当中的人同生同死,这种小说干吗还要?那我们回到生活就可以了,干吗还要创作?我觉得这种直接反映生活的作品往往缺乏一种小说的魅力,把小说那种虚构的权力彻底丢掉了,很难高于生活。虚构不是为了虚假,虚构是为了更集中、更普通的真实。

麦家在蒋家村

作家要当逆水行舟那个人

《人物》: 你现在的写作节奏是什么样子的?

麦家: 写作很日常,就是过日子。我365天至少有300天是写作期,早晨定时起床,定时地去面对电脑,有时候状态好可能会写个一两千字,状态不好可能一两百字都写不出来。但是你必须要坐在电脑前,你要那种现场感。写不出来没关系,写不出来你可以思考,总之你要不停地面对,面对电脑其实是面对那个未知的生命。你不能说前面两个小时写不出来,就离开了,那不行,基本上我每天至少有5到6个小时肯定在电脑前,状态不好也要熬5到6个小时,也许最后一个小时状态就好了。

状态好的时候,有时候会写多一点,但也就是一两千字,而且有可能这一两千字又在某一天会彻底删掉,就是这样颠来倒去,有肯定,有否定,反复地在寻找,也在淘汰。

我始终觉得写作需要才华,需要天赋,但最大的天赋是热爱它,你能够至死不渝,觉得生活中离不开它,这种感情很重要。有这种感觉你才愿意为它忍受,像谈恋爱一样,你如果不爱他(她),彼此之间有点小矛盾,两个人一吵架,就吵翻掉,这就没缘分,没天赋。但你如果深深爱着他(她),即使他(她)给你很多痛苦、委屈,甚至是冤枉你、虐待你,你都能忍受,因为你爱他(她),爱得深了,就是一种天赋。

《人物》: 你写作的时候,心里会有某个理想读者吗?你通常怎么消化读者的负面评论?评论会让你感到高兴或气愤吗?

麦家: 有十几个理想的读者,都是朋友,我了解他们,也相信他们的文学欣赏力,他们说好我会很高兴的。至于被人骂总是不开心的,但骂得不在理,我也无所谓。一部作品出来,被人捧被人打都很正常。

《人物》: 你能描述沉浸在写作里时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吗?

麦家: 比方今天写得特别开心,那我就特别喜欢自己。很多时间是特别厌倦自己,写不出来,或者对写的东西不满意。写作就是在面对自己,有时候你会感觉到有一个灵魂,实实在在的一个灵魂,就在你面前,我有时候写得好,真的想跟他握握手。有时候人特别沮丧的时候,真的想抽他,体现出来可能有时候会丢掉一本书啊,把凳子踹翻啊,其实踹的是你心里的那个人。

《人物》: 写作其实就是自己在跟自己战斗,而且是特别孤独的一场战斗,你在成都写《暗算》的时候,说有一只老鼠,一开始就想打它,后来可能会时不时地喂喂它,觉得它是一个陪伴,现在还有什么具体的事物陪伴你、给你支撑吗?

麦家: 写作当然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事情,这种孤独也是把很多人吓到了。我在文学圈已经待了20年,大大小小的作家接触了至少上百人吧,有些是跟你当初默默无名的时候一块奋战,现在回头看真正还在有志于写好小说,还在为文学而苦、而乐的真是屈指可数。我觉得至少有90%的人都已经离场,有的虽然还在场里,也是保持沉默,形同虚设。

这90%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非常有才华的,有的绝对比我有才华,但他们离开了,就是因为写作这东西太苦了,不是一般的苦,如果仅仅是一种剧烈的、时间比较短的痛苦,其实一般人都可以忍受,咬咬牙挺过去。但那种痛苦就像空气一样陪伴你,像岁月一样陪伴你,一陪就是几年,这个就很难受。

比方说《人生海海》一下写了5年,这么长时间,你的人生很可能发生很大变化,情绪、情感,甚至人生观都会发生变化,但你为了这个小说必须保持不变,这确实是很难受的。但难受也要受,要坚守,坚守自己那份情感,坚守那种跟小说里面的人物共存亡、同甘苦的那种情感。

我们经常说很多人在生活面前容易随波逐流,因为随波逐流是很快乐的事情,但你一旦选择了写作,就不能随波逐流,有时候你必须要逆水行舟。因为当大家都在随波逐流的时候,你跟着随波逐流就不是风景,没哪一个人会来瞩目你的,只有逆水行舟,才可能有人来看你,来研究你。

作家就要当那个人,要和众人逆向而行。但本质上你又必须要和大家一起心跳,否则的话,你就飞天而去了,你的作品不可能打动人。这就是一种撕裂,这是最大的孤独。为什么很多有才华的人离开写作,就是他受不了这种孤独,这种撕裂的状态。你不撕裂就不会流血,不流血,别人就不会珍视你,不会来放大地看你。

《人物》: 那怎么抵抗这种痛苦呢?

麦家: 家人的陪伴是很重要的,当你走进书房的时候,你有一种孤身而战的感受。但是因为有家人的陪伴,她经常会帮你从这种状态里面拉出来。太苦的时候,你有一种身体的本能想离开它,这个时候有家人、有所谓的港湾接受你,这是很重要的。

《人物》: 你怎么总结自己现在的人生阶段?

麦家: 应该是最能写出点好东西的时候吧。因为有强烈的这方面愿望,同时生计无忧、家庭和睦、感情稳定,有条件去为心愿全力以赴。什么都有了,就给别人留一点东西吧,就是写点东西。

《人物》: 你是否想过,有一天自己再也写不出来东西?到那个时候,你会做什么?

麦家: 这一天肯定会来。我想我至多还有十来年的写作时光,然后就当一个纯粹的读者,有很多大作品等着我去重读。我觉得我的晚年一定比现在幸福,即使不幸福也不会像海明威一样去自杀。但也说不定,谁知道明天呢?在明天面前,你永远是个笨蛋。

《人物》: 什么东西在你的心里让你觉得是作为一个作家最大的奖赏?

麦家: 一百年后还有人在读我的东西。 来源:人物(微信公众号) | 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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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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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新一 发表于 2019-5-15 10:1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家确实很不错,但是我之前看过他的一些作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写一个患有怪病的女孩儿开始是“我”的情人,而最后却成为了妓女一样的角色,时隔太久,已不能完整复述情节人物,只记得读来让人觉得作者并没有处理好隐含作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文中的“我”很容易让人觉得就是作者自己。语言文字也略显粗糙稚嫩。我很想知道为什么现当代的作家们都热衷于女性,男性作家不是更应该揭示男性的世界吗?无疑很多男性作家都愿意从女性视角和身体感知这个世界,向这个时代的大众审美献媚。也许是因为精思敏感多才的作家们觉得只有女性的思绪与触角才能准确地传达出他们身处人间的所有情感。然而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金庸带有大男子主义的男性写作,当然我不是吹捧更不是鼓舞,只是希望具有阳刚之美感世之怀的作品出现。以上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若有冒犯,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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