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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方法,让你成为合格的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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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CCD 发表于 2022-2-5 10: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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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点资讯
这是一套通用的写作工具。

减法式写作+多写+多改,肯定能帮你变成合格的写作者。

减法式写作+多写+多改

管理学宗师德鲁克说,人获取信息分两种,一种是读者,主要靠阅读获取信息;一种是听者,主要靠倾听获取信息。

在美国总统中,艾森豪威尔是读者,林登·约翰逊是听者。很少有人同时是读者和听者。读、听无所谓高下,不错配就行。你得知道自己是读者还是听者,相应自我管理。

这是讲输入一端。我看另一端,输出,也分两种人,一种是作者,一种是讲者。

同时精通写与讲的人少而又少。即使天才人物如我们以前讲到的20世纪经济学、政治学大家赫希曼(Albert O. Hirschman),也选择从哈佛逃走,跑往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

因为他写作第一流,讲课却是灾难,在普林斯顿不用讲课。前不久有朋友对我说,羡慕你会写。我说,羡慕你能讲。

中国人重视写作,却很少有可用的中文写作指引。我少年时代读过《文心雕龙》《人间词话》,四个字,美轮美奂,可看完还是不懂怎么作文章。

我获取的写作营养主要来自英文世界的写作指引,从传统经典的《风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到《经济学人》杂志的写作规范指南,到畅销小说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的《论写作》(On Writing),再到威廉·慈恩瑟(William Zinsser)的《论会写》(On Writing Well)。

英语世界的文法家们一脉相承,看法相通:

第一,好文章得清楚、简洁、准确;
第二,要把事讲清楚,所以要多用动词和名词;要少做形容,所以要克制使用形容词与副词;
第三,能用大白话说清楚的事,不要用术语;
第四,能删掉的都删掉;
第五,写作是手艺活,大量训练最重要,要多写;
第六,修改是写作的真正机密,得多改。下笔千言倚马可待,就算有也是天才的事,你可指望不上。

中国人如我,第一次读到这些,往往顿悟,醍醐灌顶。中国人的写作传统是加法,具体怎么加就没有指南:文章天成妙手偶得,怎么得的不知道;七宝楼台挥手而就,怎么挥的没看见。运用之妙,在乎一心。这类见解妙到毫巅,对凡人没有用。

写作不应只是天才的事。天才可遇不可求。你没法把普通人变成天才作家,但把他变成合格的作者则是可能的。

罗丹说把不需要的那些石头全凿掉,剩下的就是雕塑。英文世界的写作建议亦然,别写没用的东西,别写没必要的东西,别写华而不实的东西,如果写了就全删掉,剩下来就是合格文章。

它有多好,取决于你想说的内容有多好。

减法式写作+多写+多改,肯定能将你变成合格作者。

加法式写作与经典文体

不过,除了减法,谈写作还是不能不谈加法。夫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得文质彬彬才好。知道不能怎么写之外,你还得知道怎么写好。

平克(Steven Pinker)新书《风格的感觉》(The Sense of Style: : The Thinking Person's Guide to Writing in the 21st Century)就是本专讲做加法的写作书,正面讲怎么写。

平克是美国认知科学家、语言心理学家,一流作者,拿过普利策奖。他认为传统写作指南过于拘泥,已经过时,志在以认知心理学的最新成果,系统重理写作指引。本书书名《风格的感觉》暗战经典《风格的要素》,而副题为“21世纪思考者的写作指南”,则展露雄心。

英文与中文有别,但人类认知机理则相通,书中大多数写作建议也适用于中文写作,有普适性。

“将网状的思想,通过树状的句法,用线性的文字展开。” 平克一句话道尽写作之难,也打开了写作之门。脑海里千头万絮,心中万马奔腾,如何收拢、驯服,化成逻辑严谨、错落有致、有理有力有节的文字?

平克介绍了一种写法,叫作经典文体(classic style)。经典文体有这么几个特点:

第一,以视觉为中心来组织叙述结构。 视觉在这里是个比喻。作者之所以有话要写,是因为他“看到”了读者还没看到的东西,于是引导读者的注意力,一路看过去,“历历在目”。作者为读者打开窗户,并不直接把真相喊出来,而是呈现出来,让读者自己发现。

经典文体不是独白也不是宣言,不是作者情绪的宣泄,也不是单方面宣布宇宙真理。它明快但不直白,不会按步就班告诉你一二三。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是直白文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迟到的老鼠才吃得上奶酪。这才是经典文体。

作者写到这里,读者看到这里,隔着时空相视一笑,悠然心会。

第二,注重韵律。 好文章必是可读的,不仅是指可阅读,而且指可朗读。

意义相近的话,尽可能选上口的那个词;造句时尽可能用短句,如有长句,首先要想如何转换为短句。反过来说,长句不用则已,要用就用到出人意外有新鲜感为止。

如果文章里全是一口气读不完的长句,你早就把它放下了;但如果多是短句,偶尔读到长句,你会知道这是作者特地给我发的信号,要停下来用心接收。

第三是用词。 术语、官话、套话泛滥,不见得是作者故意要隐藏重要信息,而是因为人皆有之的认知局限。

大脑工作内存同时只能注意三四件事,为了扩展处理能力,只好使用组块(chunking),给信息归类贴标签,反复叠加。这是大脑扩展处理能力扩展的办法,但也给读者理解造成麻烦,作者懂的标签读者可不一定懂。

这不是作者简单换位到读者立场就能解决的,因为作者囿于自己的既有认知,并不知道读者不知道什么。

怎么办?有条件的话,请人先读一遍。你再会写作也需要个编辑。白居易请老妪读自己的诗,就是此理。没编辑的话,自己朗读几遍,念不通的话,一定有问题。

此外,关于语词的淘汰与传承,传统写作指南太教条,对新词太过苛刻。英文的传统写作指南基本上都是拒绝使用新词的。但是语词是活的,它每天都在被创造出来。语言都是杂种,没有纯洁性这回事,所以好作者总要留意新词。

但另一个事实是新词存活率极低,绝大多数很快死去,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才能流传。 好作者必须对哪些新词能够存活下去有判断,这叫作语感,但无把握则首选旧词。 以我自己为例,每年进入自己语汇集的新词不会超过十个。

奥威尔和丘吉尔都说过类似的话,用新词是冒险,要用就要用得极为贴切,否则不如用老词,因为后者在无数人数百年的使用中早已千锤百炼过。

最无聊是用半新不旧的词,连冒险都不是,就是赶时髦晚了一步而已。我猜“后真相”这个词经得起时间考验,但“神马都是浮云”,它已被证明就是个浮云。

第四是句法。 西方文字是从句套从句,极端情况下一页纸只有一段,一段只有一句话。中文没这么夸张。

无论中文,还是英文,大脑认知逻辑是一样的。平克说,要先易后难,把最复杂最难的内容放在句子结尾。先易后难对读者的认知负荷要求最小,让读者面对最难内容时,已经扫清了障碍。

第五是文法。 平克称之为连贯性之弧(arcs of coherence)。开宗明义之后,如何展开话题,起承转合,谋篇布局?平克借用大哲休谟(Hume)的概念,将连贯之弧分解为三种主要关系:相似、邻近、因果。

所谓 相似,就是并列、对比、层层递进这类平行结构,一二三四,综上所述,一方面另一方面,等等。

邻近 主要指时间顺序,顺序倒序插序之中,首选顺叙,它对读者的认知负荷要求最小。插叙或者倒叙,不仅要用的谨慎,更要达到特别的目的,使读者在按照时间顺序的叙述中,意识到这是作者再一次给我发来的信号。

因果关系 则不只是狭义的因为、所以,平克还把反驳和限制也视作文法中的因果关系,例如除非,尽管,但是,等等等等。

你可以选取今天内容中的一小部分,试着用“做加法”的方式改写一下,转发给你的朋友。

欢迎你把得到的反馈在文稿下方的留言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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