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首页
Portal
专题
BBS
认证
手机
功能
记录
Doing
本版
帖子
用户
登录
注册
快捷登录
投稿
每日签到
约稿认证
个人认证
APP下载
公众号关注
签到
写作助手
排版
写手之家
›
娱乐休闲区
›
文化新闻
›
文著协首次为已故作家打官司
返回列表
文著协首次为已故作家打官司
[复制链接]
萧盛
发表于 2017-8-2 21: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我要上头条-写手之家全站广告位任意挑选
马上注册,查阅更多信息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称汪曾祺作品被侵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
杂志
社有限公司和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8月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该案是文著协提起的首起维权诉讼。
文著协诉称,汪曾祺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为涉案作品《受戒》的作者,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汪曾祺于1997年5月16日去世后,其著作权利由三名子女共同继承,后经授权,文著协对涉案作品进行集体管理。作为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文著协经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可以对作品法定许可获酬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事宜进行维权诉讼。
据文著协官网介绍,该协会是依据著作权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并于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协会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该协会对文字著作权的管理,也有明确规定:报纸、期刊、图书、电子
出版
物和数字化制作等各种传媒使用的文字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通过广播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以汇编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以机械表演或现场表演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以法定的其它许可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对文字作品的使用;为集体管理目的,对未加入协会的文字著作权人,该协会也为其向使用者收取法定许可情形下的使用费并向其分配。
文著协于今年6月发现,两被告未经授权,通过电子化复制,将《北京文学》《文学界》《芳草》《朔方》《雪莲》《阅读》《天涯》《可乐》《名作欣赏》九种期刊、杂志上刊载的涉案作品,在被告一经营的中国知网及被告二经营的“全球学术快报安卓手机客户端”“全球学术快报苹果手机客户端”平台上向公众提供。两被告在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过程中,通过单次付费、包月、包年服务等方式,获取非法收益。
文著协认为,涉案作品及作者汪曾祺,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华人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两被告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侵权行为时间跨度大、主观意图恶劣,给著作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此,文著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相关费用支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TA的其他文章
70后作家谈“瓶颈与出路”
鲍勃・迪伦打破沉默 称获诺奖让他“惊讶到无言以对”
民营图书迎来最好时代
韩少功:对网络文学抱以很大的期待
电视剧创作为何鲜有精品
打破传统阅读 可看可玩的经典图像小说《老屋记》来了!
刘心武:李劼人的文学成就被严重低估了
“儿童文学出版基金”启动
这家伙很懒,没有签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萧盛
管理员
29
关注
125
粉丝
2523
帖子
发送私信
收听TA
Ta的主页
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