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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对抄袭、洗稿如此愤怒和执着地非要去计较? 因为“我的文章又被抄袭了” ----这个故事的笑点在于,我是“中国首例微信公众号抄袭案”胜诉的原告【异见】出品人之一。
2015年2月2日,“异见”首次发表了文字作品《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 2015年2月17日,“酿名斋”以其自己的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和“异见”发表的作品相似,内容则完全相同。 2015年3月中旬,“花边阅读”和“异见”委托上海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斌,向深圳南山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涉嫌抄袭的“酿名斋”和“文字撰稿人”。这些原被告都有个共同身份,就是“微信公众号”。 2015年5月初,南山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5年7月1日,公号“异见”起诉公号“酿名斋”抄袭的官司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胜诉,法院判罚酿名斋微信公号道歉并赔偿1万元。 2015年7月9日,公号“酿名斋”发布道歉信向“异见”原创者致歉。 “中国首例微信公众号维权案”胜诉后,“异见”主页君老黄接受了中国教育电视台采访,当时他说,“我们做这个事情已经不是利益之争,也不是意气之争,更希望还原创者以尊重和权利。因此,我们不仅代表了自己,更是代表了原创者群。” 同为原告的”一道自媒体”在《一竿子插到底的胜利》一文里评论,”这是原创者的一次小胜利,但你不可否认它对于构建自媒体良好生态所蕴含的标志性意义。” 事实真是如此吗?“异见”所在的公司后来转型,公众号不做了。而我却还在继续写,作为曾经赢了“微信维权第一案”的“异见”出品人之一,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是不是能够摆脱被抄袭被洗稿的命运?
想得美。
仅以我2016年11月25日在微信公众号发表的一篇原创文章(文中插图手绘原创)为例----原文地址: 可以说,抄袭这篇文章的人---“从我这里偷的卫生巾”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一圈,而且不仅是原文+图片搬运,还有做成视频的。而无论是哪一种抄法,都是原文(包括我的错别字和习惯用语)+图片全部搬运去了。 我能够做什么?举报?---对呀,我也是这样想的。事实上...我投诉10次能有5次通过就是玉帝保佑了。为什么?我不清楚,我是作者,我不懂什么平台什么举证。就算举报成功又如何,一不成达成原创者的目的,二不能打消抄袭者的气焰。
我想对这些“抄手”们说: 你们抄袭我的文章,并且默认了我就是深藏功与名,只会写绝不署名的人;希望我被抄得多了就习惯,对不起啊,我做不到。 也许是我的错,因为写历史类的文章,大家的史料来源都差不多,我写唐太宗叫李世民,你写李世民是唐太宗,我不可能说你抄袭。 那这样,我的文章配图我自己画行了吧!我那丧心病狂的灵魂画风,我猜你们是不屑一顾的。
我还是太天真了。
这些抄袭洗稿的文章,并没有得到原文发表平台微信公众号授权,作为作者的我更是毫不知情。好在,“抄手”们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并没有署我的名字。 我只想说,下次,一字不差的抄袭我的文章时候,可不可以自己去配图???因为我的配图是自己画的,真的没法视而不见! 后来,我的愿望实现了。他们都只抄文章不盗图了... 呵呵呵呵呵呵.... 说不下去了,泪目。
我一直以为,我在被抄袭的这条路上,最惨也就是如此了。现实却提醒我,我图样图森破啊!
在2016年我在某微信公众号上,发过一篇文章--《没有朋友圈,古代“自媒体”如何创造10w+?》
当然,这篇也没能逃过百度百家之类的账号抄袭,这些对我来说,只是寻常,最近有朋友问我一个问题,刚好就与文章内容相似,我秉着”能发文章就不BB“的原则,就在百度上输入标题搜索,结果吓了我一跳-----
《三湘都市报》,《西宁晚报》都不约而同的看中了我这篇文章,在我完全不知情,我发布的平台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用一整版来发表了,跟我的原文,一字不差。特别是三湘都市报,连我的奇葩配图也不放过。而《意林文汇》这样的省级期刊,居然署名是陈胜,为啥不叫吴广呢?抄袭者,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是我的原文截图。
只要不瞎,都能看出,他们是把我的文章原封不动的搬运----
我真傻,真的,我以为这些官媒报纸啥的那么高大上,是看不起我的.可是在抄袭剽窃文章时,他们真的是不拘一格降人才啊!不要给我说投诉,我打过他们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就说,这个事儿不归我管,挂机。咨询过律师,显然律师们都不太愿意接我这种又麻烦又琐碎,而且就算赢了,人家道个歉,赔偿的钱还不够给律师费的。
哎----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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