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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高地] 康子兴评《休谟传》:“文人”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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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发布官方 手机认证 发表于 2018-4-17 09: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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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休谟为死亡作的准备有力捍卫了他的学说,以及他对生的信念。个体之人的生命可朽而有限,但世代与社会却绵延无尽,其中的道德法则亦不朽而永恒。

康子兴评《休谟传》:“文人”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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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欧内斯特·C. 莫斯纳,《大卫·休谟传》,周保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出版,750页,138.00元。

欧内斯特·C. 莫斯纳的《休谟传》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在每一章开头,他都要援引休谟《自传》(My Own Life)中的一个句子,或是一小段话,作为这一章的题记或“文眼”。不仅如此,在全书末尾,他又不加任何删节,附上休谟的这篇短文。通过这一形式上的特点,莫斯纳似乎有意表明:此长篇大作不过是休谟那篇短文的注脚。《自传》为他提供了基本的写作框架,以及传主的人物形象。亦即,他着力刻画的休谟应当符合休谟的自我理解。
莫斯纳的《休谟传》初版于1980年,休谟写完《自传》两百年以后。他的《自传》引导一代又一代人思索、品读他的行思,进入其作品,探求知识、道德与秩序的法则。后人无缘一睹传主尊容,若要为其绘一幅思想画像,就只能凭借其著述、书信,以及同代人所作的言行记录。许多世纪之后,只有文字资料方能克服时间与遗忘,显露作者的意图,施展其力量。既然休谟有《自传》传世,后人便无法避而不见,不加反思此中的线索。所以,《自传》篇幅虽短,但却是休谟有意为之的行动,绝非无足轻重。考虑到写作时刻,这篇自传则更加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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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自传》,载《休谟传》附录。

休谟在1776年4月18日撰写了《自传》,仅仅四个月之后(1776年8月25日),他便与世长辞。休谟写作自传时,已经清楚知道,自己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自传》是他为死亡做的准备:
1775年春,我患了肠胃症,这种症候在一开始并不曾使我惊恐,不过我想它嗣后却成为致命的、无法治疗的病症。现在我料想死亡是很快的了。我倒没有因为我的疾病受到什么痛苦;更奇怪的是,我的身体虽然很衰弱,可是我的精神从没有一刻消沉。因此,假若要我指出我一生中哪一个时期,是我愿意重过一次的,我一定会挑出这一段晚年的时光。我的研读仍如以往那样热烈,我的谈笑仍如以往那样快活。而且我想,一个人已经到了六十五岁,就是死了,也只是截去不多几年疾患的光景。而且我看到,有许多征象,预示着我的文名终究会显耀起来,可是我知道我也只有不多几年来享受它。我到此时对于生命算是最无牵挂的了。(莫斯纳:《大卫·休谟传》,周保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658页)
这篇“自传”记录了休谟在走向死亡时的思想、情感,以及生活状态。休谟以哲人的方式迎接死亡,对于生命之路将要通向的未知终点,他没有丝毫恐惧。他仍以一贯的热烈、快活燃烧着最后的生命,展现出积极、昂扬的德性。他没有哀叹老年的衰弱,却称“这一段晚年”是其一生中愿意重过一次的时光。日益兴起的文名或许能带来虚荣,但他垂死时刻的平和绝非来自这虚荣的宽慰,因为他知道自己“也只有不多几年来享受它”。对休谟而言,晚年意味着什么?他仍然保持着一贯的研读和交往,过着一贯的“文人”生活,为何这段晚年时光成为最值得一过的人生阶段?按照休谟的自述,文名终究会显耀的诸多征象才令这段时光与众不同。文名(literary reputation)显耀对他意义非常,因为这意味着社会的认可、思想之战的捷报,也意味着文人使命的完成。正是在此意义上,他才觉得死而无憾,对生命了无牵挂,从而平静、积极地迎接死亡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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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

在他去世前二十天(1776年8月5日),亚当·斯密曾来探望。休谟与之谈起正在读的书和即将到来的死亡。休谟表达了对此生的快慰:“我打算做的每一件事都已经做好。即使我再多活几年,亲友们的境况也不会比现在更好。故而,我现在可以说死而无憾。”(《休谟传》,643页)随后,他又借助琉善(Lucian)《死者对话》一书中“冥府渡神”的形象,不失调侃地道出此生志业:
经过一番思考,我想我或许可以对他说:“仁慈的冥府渡神,我一直在修订即将出版的拙著。请您再宽限几天,这样我就可以看到公众对于这些修订的反应了。”但冥府渡神回答道:“在看到修订后的反响后,你免不了还要做进一步的修订。这种借口可谓无穷无尽。所以,诚实的朋友,您还是上船吧!”但是,我或许还可以恳求道:“仁慈的冥河渡神,请再宽限几天吧!我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开启明智。如果再多活几年,我或许就能心满意足地看到某些盛行的迷信体系的倒台。”但冥府渡神此时早已火冒三丈、斯文尽失:“你这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就是再过几百年,这件事也不会发生。难道你以为我会让你再活那么长吗?立马上船,你这个懒惰的、游手好闲的家伙!”(《休谟传》,6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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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丁堡的休谟像

休谟一生以学术为业,著书立说,旨在开启民智、破除迷信。其生有涯,志业却无涯。休谟对死亡与冥府渡神的调侃表明,他致力于在“有涯”与“无涯”间寻求平衡。他有一个精神的战场,从事着一场漫长的战役。其使命便是像战士一般,护卫真理与正确的秩序、道德理想,与迷信和狂热对抗。可朽的生命有其自然限度,与其志业和使命相比,区区百年仍嫌短暂。在不朽的真理和无限的时间中,若是一味贪求苟活,实为不智之举。高才大德如休谟者必然不会执迷于此,也必然知晓:若要在精神战场上获得胜利,让有朽的生命变得有力,唯一的方式就是超越它,将其转化为不朽的信念,以及道德生活的样式。休谟在极为年轻的时候便窥见真理堂奥,并因此坚定心志,明确了人生的目的。“经过大量的研究和反思之后,最终,在我十八岁的时候,一个崭新的思想舞台展现在我的面前,使我不可自抑地沉迷其中,并以年轻人惯有的热忱,放弃了我此前曾打算追求的全部逸乐和事业。”(《休谟传》,77页)在传记里,莫斯纳这样评述十八岁的少年休谟:“1729年,一切皆成定局。他将成为一名文人。”(《休谟传》,77页)
成为一名文人!这似乎是“天职”的召唤。自此以后,休谟一面满怀激情地进行研究和写作,阐发学理与思想;一面积极生活,力求中道,追求世俗德性与幸福。休谟不仅要在知识上启发、教育世人,护卫、传播真理;亦要在社会生活中立德立行,在尘世间彰显德性光辉。休谟在1738年,不到二十八岁就完成并出版《人性论》,此后一直坚守由此阐发的学说体系。为了更好地传播其思想,他又对这部煌煌大著加以改写,论述人的理性、道德以及自然宗教诸原理。他也像浮士德一样,并不把自己禁锢在理论和书斋里,而是积极追求世俗诸善:经营财富、关照亲友,甚至不拒绝军事与政治上的事功,从而享有“好人大卫”的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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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人性论》

休谟自称为“文人”(man of letter),他也自觉地过着“文人”的一生。“文人”不同于柏拉图意义上的哲人,也不同于基督教中的牧师。哲人走出了“洞穴”,他在天性与品质上便与凡人有别。牧师侍奉上帝,是连接天国与尘世的中保。哲人与牧师都在社会之外。“文人”则在社会之中,从表述来看,它似乎只是社会分工中的一个特殊阶层而已。休谟的哲学当然是“文人”的哲学,也是社会的哲学。正如他在《人性论》的“导言”中所言,他要通过对经验的观察,“直捣人性本身”,并通过对人性原理的阐发,提出一个“建立在几乎是全新的基础上的完整的科学体系”(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8页)。休谟所谓的“人性”,乃是普通人的人性,是社会中人的人性。相对于柏拉图和基督教,休谟带来了西方道德哲学的“哥白尼式革命”。他不再诉诸“最高理念”与“上帝”来建构知识与秩序的确定性,认为它们超越人的理解能力,只能带来依赖辩才而非理性的争辩,令迷信与狂热滋长。相反,休谟将视野转向人的心灵与凡俗社会,试图从中找到知识、秩序,以及道德的确切基础。亦即,人与社会自有其神圣性,人可以在积极的社会生活中,也唯有通过积极的社会生活认知并践行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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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

在《道德情感论》第七部分,亚当·斯密评述了古今诸道德哲学体系。他将休谟与哈奇森的学说归为一类,称为“以情感为嘉许原则的体系”(Of those systems which make Sentiment the Principle of Approbation),认为它们皆为“同情”的道德哲学。在这里,斯密对休谟的评论内容不长,但颇为凝练精到:
另一体系也试图从同情(sympathy)来论述我们道德情感的起源。它不同于我正在努力建立的那一种。从同情那些受某种品质(quality)影响之人的幸福中,旁观者体察到这种品质的效用,从而感到愉悦。它将德性放在效用的位置,并且对此种愉悦展开论述。这种同情不同于我们借以进入行为人之动机的同情,也不同于我们借以认同行为受益者之感激的那种同情。我们凭着与之相同的原则,赞许一架制作精良的器械。但是,对于我们刚刚提及的那两种同情,没有哪一架机器是其同情的对象。在这部著述的第四部分,我已对这种体系给出了一些论述。(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Liberty Fund, 1982, p.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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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道德情感论》

在《道德情感论》中,斯密专门辟出第四部分来批评休谟。然而,斯密的郑重其事并不意味着他们在立场上的根本对立。甚至相反,这恰恰表明了其学说的内在亲缘性:因其风格与基调相似,因此才需细致说明,辩清自己与前辈的差异,以及对前辈学说的发展。斯密在自身著述的第七部分,在上述引文中对休谟的处理亦能印证这一论断。哈奇森是他在格拉斯哥大学求学时的恩师。1787年,斯密接受格拉斯哥大学荣誉校长一职,他在发表演讲时对先师大加赞誉,称之为“永远难忘的哈奇森博士”。所以,当他将休谟与哈奇森的学说并列,便也间接地表达了对这位“老师”(休谟)的敬仰。斯密离开格拉斯哥大学,远赴牛津求学后,他对牛津沉闷僵化的学风一度十分反感,将大量时光付与自主阅读;其中一大主要内容即为“人性研究”,休谟的著作亦令其沉迷不已。据传,斯密因过于用功患上了“学者病”,牛津巴利奥尔学院领导觉得应当去宿舍探望,“却发现他正在阅读休谟的《人性论》……那时该书刚出版不久[1739-1740年] ”,“调查这一事件的牧师们,没收了这本异端邪说,严厉地批评了这位年轻的哲学家”(伊安·罗斯:《亚当·斯密传》,张亚萍译,罗卫东校,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124页)。值得注意的是,《人性论》是被休谟自称为“一刊印出来就像是死产,无声无臭”的作品。可它甫一出版,便令斯密沉湎其中,可见两人心意相通,以致日后引为同道,英雄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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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安·罗斯:《亚当·斯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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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道德原则研究》

休谟将道德的一般原则寓于效用之中。“人功(personal merit)由诸品质对拥有者自己或与之有所交往的他者的有用性(usefulness)与愉悦适当(agreeableness)构成”(David Hume, 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ed. by J. B. Schneewind,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83, p.72),人们能够同情这些品质产生的愉悦适当,并因而予以赞许。斯密总体上继承了休谟的道德立场,但进一步发展了他的“同情”概念,将其阐述为旁观者对行为人处境的理解:通过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旁观者想象自己处在行为人的境地,从而产生与之相类或相异的情感,据此作出行为合宜与否的伦理判断。
斯密的道德哲学也与休谟一样,仍为一种“同情”的伦理学。实际上,无论“同情”概念繁简与否,它都凝聚了人的社会性与道德潜能。它意味着,并预设了:人们能够自社会交往中,也唯有从社会交往中,通过彼此“同情”,来认知、修习德性。道德原则便蕴含在社会当中。在这样的理论视野中,哲人便旨在发现与确立完美德性之典范,改善民众的品味,使之免受迷信之蛊惑与欺骗。在《国富论》中,关于哲人,斯密曾作出一番颇有代表性的论述。他说,哲人与面包师的分野乃是社会与分工的结果,而非自然天性使然。亦即,在天性上,哲人并非卓然超群、无与伦比,其才能既由社会造就,便要依赖社会,而不能“逃离”社会。其职责在于探究自然与社会之中的法则、原理,令其发扬光大。社会高于哲学,而非相反。事实上,如此“哲人”已经彻底丧失柏拉图所赋予的含义,变为休谟所谓的“文人”(man of letters)。文人的“启蒙”便不再需要“无希望的向洞穴外的艰难上升”,而是致力于改造洞穴自身,在洞内燃起火种,或是打穿洞顶,使之成为明亮而温暖的家园(康子兴:《社会的“立法者科学”:亚当·斯密政治哲学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7年,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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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子兴:《社会的“立法者科学”:亚当·斯密政治哲学研究》

因其学说的“烟火气”与现实感,文人休谟很自然地表现出特别“社会性”的一面。他亦因此尤为重视自己的“文名”:道德力量不应源自对“永死”的恐惧,而应源自社会的认可。他便是要以“社会的认可”、社会内在的道德原则来对抗基于幻想的“永死”之恐惧。所以,他也要树立异教的道德生活样态,以反击教会的狂怒和中伤。在《自传》的结尾,休谟如是写道:“我虽然置身于各政党和各教派的狂怒之下,可是因为我对他们平素的愤怒处之泰然,他们反而失掉了武器。我的朋友们从来没有遇见任何机会,来给我的品格和行为的某些方面辩护。狂热的信徒们并非不愿意捏造并传播不利于我的故事,但是他们从来找不到可以令人有几分相信的事实来。”(《休谟传》,659页)
他的生既然被赋予了革命性的道德哲学意义,他的死亦不可避免地成为重要的哲学事件。他会如何度过此生中最后的时刻呢?他会如何面对自己的死亡?没有明确的获得救赎的承诺与希望,他的道德理想能够经受这最重大、最严酷的考验吗?依据莫斯纳的叙述,在休谟大限将至时,不乏有人借故探访,查验其道德与宗教信念,看他“是否依然不相信来世”;也不乏有人粗暴打扰,当面评述其生活方式之错谬。在这些好事之徒面前,休谟展示了一贯的平和、风趣机智、人情练达之风。

康子兴评《休谟传》:“文人”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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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墓

在“死亡”即将来临的时刻,休谟写作《自传》来谈论自己的“生”。对他而言,死后的世界不可知,唯有“生”可知也可以掌控。甚至,死亦因为“生”才有其意义——即便死了,“也只是截去不多几年疾患的光景”。死亡终结的是肉体生命的衰竭,它是“生”的高贵终点。在这个时刻,他只能谈论生,谈论作为文人的一生,因为他对死亡既无恐惧也无希望。死的时刻仍然是生的最后时刻。
莫斯纳说,《自传》部分是生平传记,部分是“宣言”,是哲学家向正统宗教观点发出的莫大嘲讽(《休谟传》,634页)。此言非虚,但它又不仅仅是传记和宣言;《自传》还是他的天鹅之歌,是“文人”最后的作品,是他留给社会、世人最后的著述。试想,他为何一定要将其写成文章、形诸文字,而不只是作一番宣讲和倾诉?休谟对自己的写作有十分明确的计划,《自传》或许是整个计划的最后一环。借助这篇短文,休谟回顾了作为“文人”的一生,也提供了一条进入并理解其思想体系的线索。很明显,《自传》是休谟的生命史,是他为死亡做的准备;然而,他并非为时人而作,而是为身后的世界而作,是面向未来的写作。所以,休谟一边写作自传,一边将早已写成的《自然宗教对话录》手稿托付给亲友,安排身后的出版。肉身亡故后,他仍将以另一种方式生活在这尘世间。

康子兴评《休谟传》:“文人”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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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自然宗教对话录》

《自传》是他的天鹅之歌,但却不是他最后的战斗。在他为死亡做的诸项准备中,他很细致地交代了自己的葬身之所,并强调:墓碑之上只需刻上名字与生卒年月,“其他的任由后人评说”(《休谟传》,634页)。通过这样的做法,休谟将自己的理论、道德生活理想完全交给身后的社会。他相信,在他们的评说中,自己的思想会展现出力量,获得社会的认可。
休谟为死亡作的准备有力捍卫了他的学说,以及他对生的信念。个体之人的生命可朽而有限,但世代与社会却绵延无尽,其中的道德法则亦不朽而永恒。
文人休谟于1776年8月25日死去,文人休谟不朽!
2018年3月22日凌晨初稿
2018年3月31日修改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网 http://www.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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