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世界太渺茫 发表于 2016-12-24 18:28:34

  祖咏(699——746)今河南洛阳人,后迁居汝水以北。开元十二年进士及第,然而却长久地没有获得官职,以致于陷于贫病交加之中。后来,好不容易获得官职,可惜不久又遭到贬谪。晚年隐居不仕。《望蓟门》《终南望馀雪》是他的代表作。明朝人辑有《祖咏集》。

  终南望馀雪

  终南阴岭秀,
  积雪浮云端。
  林表明霁色,
  城中增暮寒。

  赏析:写诗和写作文一样,需要紧扣题目。祖咏这首《终南望馀雪》便是如此。“终南阴岭秀”紧扣题目中“终南”二字;“积雪浮云端”则紧扣题目中“望馀雪”三字。“林表明霁色”是视觉,“城中增暮寒”则是触觉,由人的视觉进而引起人的触觉,这是众多的修辞手法中的一种,名叫“通感”。通感这种修辞手法,在古诗词中并不少见,最著名的当属宋祁《玉楼春》中的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由视觉引起听觉。在现代文中也有,最著名的当属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中的名句:“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由嗅觉引起听觉。

  “终南阴岭”之所以“秀”,是因为有“积雪”在。而从“积雪浮云端”,我们也可以看出终南山的高,终南山阴岭上的积雪好像漂浮在云彩上面一样。也正因为终南山很高,所以阴岭上的积雪才不会融化。雪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白;另一个是冷。暮色渐深,别的地方越来越黑,然而终南山阴岭上的树林,却因为雪能反光的关系,还看着很明亮。所以,诗人说“林表明霁色”。雪的冷,因为距离太远,长安城里的人们感受不到,但是人们看到雪,便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它的冷,所以诗人说“城中增暮寒”。特别是“城中增暮寒”一句,即便在炎炎的夏日吟诵,也仿佛还能感受到来自千年之前、终南山阴岭上的寒气。

  另外,祖咏这首《终南望馀雪》其实是一篇字数不够的考场作文。据《唐诗纪事》记载:开元年间,诗人到都城长安考进士。按照规定,应试诗当为五言六韵十二句,但是他只写了两韵四句便交卷了。事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不写完。他说:“意思已经写尽了。”考官看到他的诗后,非常赞赏,便将他录取了。

清清清清高 发表于 2016-12-24 18:29:36

  夜泊秦淮

  夜泊秦淮近酒家,
  烟笼寒水月笼沙。
  商女不知亡国恨,
  隔江犹唱后庭花。

  赏析:“夜泊秦淮近酒家”中“夜泊秦淮”是点题,而“近酒家”则为下文“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张本。“烟笼寒水月笼沙”与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相同,都是运用互文的修辞手法。“烟”是指秦淮河上的水汽。这句诗的意思说,水汽与月光笼罩着秦淮河水,同时也笼罩着河边的河沙。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被宋朝的王安石化用到《桂枝香·登临送目》一词中,写作“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不论是《后庭花》,还是“后庭遗曲”,都是指南朝陈后主作的《玉树后庭花》。相传,它是靡靡之音,陈国因而灭亡。对于“隔江犹唱后庭花”中的“隔江”二字,初读之下,不免让人产生疑惑:诗人泊船秦淮河中,酒家就在秦淮河畔,商女则在酒家之中,为什么要说“隔江”呢?

  已故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中有非常精辟的解释。他说:“牧之此诗所谓‘隔江’者,指金陵与扬州二地而言,此商女当即扬州之歌女,而在秦淮商人舟中者。夫金陵,陈之国都也;《玉树后庭花》,陈后主亡国之音也。此来自江北扬州之歌女,不解陈亡之恨,在其江南故都之地,尚唱靡靡遗音。牧之闻其声,因为诗以咏之耳。”然而,“智者千虑或有一失,愚者千虑亦有一得。”诗中的“商女”不是指在商人船中的歌女,而是指在秦淮河畔酒家中卖唱的女子。

  诗人说“商女不知亡国恨”,这样的批评实在有些苛刻。她们只是一些靠卖唱为生的歌女,客人点什么,她们便唱什么。唱什么不是由她们决定的,而是由那些客人决定的。所以,“不知亡国恨”的,反倒不是这些“商女”,而是那酒家里的“客人”。

没有氧的日子 发表于 2016-12-24 18:30:44

  拜新月

  李端

  开帘见新月,
  即便下阶拜。
  细语人不闻,
  北风吹罗带。

  悟读:一般人常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法,而诗人在这首诗中却反其道而行之——“只见其人,不闻其声”。正因为“只见其人,不闻其声”,诗人为我们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我们不禁要问,她都说了些什么呢?但凡我们能想到的,都可能是她说的。然而,也仅仅只是“可能”罢了,我们到底不能确定她有没有说这些话。于是,原本无限的想象空间,因为我们的不确定,又增加了一倍的空间。

yueliang663 发表于 2016-12-24 18:31:07

  《悯农》(其二)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悟读:中国从远古时候,一直到近代,都是典型的农业国。农民是最主要的价值创造者。常言道“春种夏耘秋收冬藏。”一年之中,倒有三个季节是慢碌的。

  据说,远古的唐尧时代有首《击壤歌》,劈头两句就说“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传说尧舜禹时代是中国的“黄金时代”,后来的任何时代都比不上它。所以,这首诗中的老农想“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不可得。大概陶渊明《归园田居》诗中“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两句最能说明的他早出晚归。诗人李绅在创作时,只是截取了“锄禾日当午”这样一个画面,而其后却有一个广阔的劳动背景——老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劳作。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谁知呢?大概只有亲自劳作的农民才知道盘中餐的辛苦。所以在秋收的时候,他们要颗粒归仓。中国民间有句谚语说“崽卖爷田心不疼。”这句话恰可以做个反证。其实,不仅仅是耕作,其他别的事也都是“粒粒皆辛苦”。比如周作人在谈到自己的读书经验时,就曾说“总之这些都是点点滴滴地集合拢来,所谓粒粒皆辛苦的,在自己看来觉得很可珍惜,同时却又深知道对于别人无甚好处,而仍不免常要饶舌,岂真敝帚自珍,殆是旧性难改乎。”

零柒陆贰 发表于 2016-12-24 18:32:37

  李绅(772—846)字公垂,祖籍今安徽亳州,生于今浙江湖州,长于今江苏无锡。青年时,他目睹农民终日劳作却得不到温饱,于是就抱着同情和愤慨的心情,写出了千古传诵的《悯农》二首,并被誉为“悯农诗人”。然而,做官之后的李绅却判若两人。他喜欢吃鸡舌,每顿饭都要宰杀三百多只鸡,以致后院“鸡尸如山”。此外,他又喜欢滥施淫威,甚至让族叔喊他爷爷,把朋友变成罪犯。他还热衷于结党营私,有时为了讨好上司,不惜打击报复制造冤假错案。

  《悯农》(其一)

  春种一粒粟,
  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
  农夫犹饿死。

  赏析:既然“春种一粒粟”,就能“秋收万颗子”,而且“四海无闲田”,那么农夫何至于饿死呢?我们不禁要问:收获的粮食都到哪儿去了呢?

  在中国古代,有地主有农民。农民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地的自耕农,一类是无地的佃农,用建国后的阶级术语来说,就叫“雇农”。自耕农只需交纳皇粮国税,而佃农除了皇粮国税之外,还需向地主交纳租税。地主的租税往往要比皇粮国税高好多倍。在中国历史上,西汉的赋税是有名地轻,从汉景帝时确定了三十税一的赋税制度。可是,加上地主的租税后,竟达到“实什税五也”的程度。所以,“农夫犹而死”也就不足为奇了。

  诗人在这首诗中表现出对农民的无限同情,以及对剥削阶级的极度痛恨。然而,诗人对农夫的同情是直接说出来的,而对剥削阶级的痛恨则是含而不露,但是稍经品味便不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因此,这首诗的艺术性也就大大提高了。

12168029 发表于 2016-12-24 18:33:29

  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花,
  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

  刘禹锡的咏史诗独步众星璀璨的唐代诗坛。其中,《乌衣巷》《石头城》《蜀先主庙》与《西塞山怀古》四首堪称冠绝古今。《乌衣巷》是组诗《金陵五题》的第二首,也是诗人最负盛名的咏古诗。这首诗不但大诗人白居易觉得好得不得了,就是诗人自己也觉得好得不得了。

  乌衣巷在今江苏南京市秦淮河南,其地本是孙吴时期乌衣营所在地。营中士兵皆穿乌衣,故名“乌衣巷”。东晋时,王导、谢安两大家族都在这里聚族而居。朱雀桥是秦淮河上的一座浮桥,因其正对朱雀门,故名“朱雀桥”。王国维《人间词话》里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诗人特意选取朱雀桥边的“野草花”与乌衣巷口的“夕阳斜”这两个景象,衰败之象,慨叹之情,则都在其中矣!正所谓“寓情于景”是也。

  西晋傅咸在《燕赋序》中说:“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果至焉。”由此可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者,不是先前乌衣巷王谢两族家的燕子改换门庭,飞到寻常百姓家,而是乌衣巷的主人已由王谢大族变成了寻常百姓。正如白居易《商山路有感》所说“所经多旧馆,大半主人非”,又如《增广贤文》所说“凌云甲第更新主,胜概名园非旧人。”

  然而,细想一下,又觉得有不通之处。诗人刘禹锡所处的中唐时代上距王谢所处的东晋时代已有四百多年的时间。纵使这燕子再长寿,也不可能活四百多岁。所以,在读诗时,切不可将其看呆看死。清人谭献在《复堂词录序》中曾说:“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未必不然。”于是,诗人既然可以说乌衣巷换了主人,我们又何尝不可以说是燕子改换了门庭呢?因此,若是寻常人家也恰好有一窝燕子,自然也可以说“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水云清 发表于 2016-12-24 18:34:49

  子夜吴歌

  李白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赏析:《子夜歌》相传是晋代一个名叫“子夜”的女子所创制。因她是吴地人,故而这诗又名《子夜吴歌》。乐府中的《子夜歌》共有四首,多写恋情,每首四句,分咏春夏秋冬四季的情事。李白的《子夜吴歌》也有四首,不过每首扩展到六句,这是其中最好的一首。另外,李白这首诗有点旧瓶装新酒的意思。他没写恋情,而是写闺妇的秋思——对远征丈夫的思念。

  “长安一片月”中的“一片月”三字最能惹起人的遐想。“月”用“一片”来形容,可知那不是一轮“圆月”,而是大半片“月亮儿”。同时,“一片月”在形体上又给人一种薄薄一层的感觉。因此,这“一片月”就仿佛是贴在遥远而浩瀚的天幕之上的一般。“万户捣衣声”中的“万户”形容捣衣的妇人之多。从后文“玉关情”“平胡虏”“罢远征”来看,妇人捣衣是为远戍边疆的丈夫制作征衣。按说士兵的征衣属于军事物资,怎么要士兵的妻子自己准备呢?这就要提到唐朝初年的军事制度了。原来,那时实行的是府兵制。国家指定一部分特定的人为府兵。农忙时务农,闲暇时操练。不需缴纳赋税,战时自备武器赶赴战场,征衣当然也在自备之列。“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是说长安的妇女们在秋夜里捣衣。由此推测,妇女们晚上尚且捣衣,就更不要说白天了。

  在他人听来,“捣衣声”仅仅是捣衣声罢了,而对于那些正在捣衣的妇女们来说,这一声声的“捣衣声”里正包含着无限对远征丈夫的思念。夜里的秋风已经寒凉刺骨,却难以驱散正在捣衣的妇女们。“捣衣声”不绝,也正就是“玉关情”不断。所以,诗人才说“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李白的“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与沈佺期《杂诗》里的“谁能将旗鼓,一为取龙城”两句在含义上正复相同。这里暂且按下不表。单就这两句诗的含义来说,虽然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却实在有些奢望。这些妇女们之所以做征衣,是因为她们觉得自己的丈夫尚在人世,或者是收到了丈夫索征衣的书信或是口信。可是,谁能保证她们的丈夫不像许浑《塞下曲》里说的那样:“夜战桑乾北,秦兵半不归。朝来有乡信,犹自寄寒衣。”谁又能保证她们的丈夫不像沈彬《吊边人》里说的那样:“杀声沈后野风悲,汉月高时望不归。白骨已枯沙上草,家人犹自寄寒衣。”

  聪明的,你说“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是不是一种奢望呢?

zibin0919 发表于 2016-12-24 18:35:19

  骆宾王(约638—约684年)字观光,今浙江义乌人。骆宾王七岁就能作诗,有“神童”之誉,后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并称“唐初四杰”。嗣圣元年(684年),他追随徐敬业起兵反抗武则天称帝,代徐敬业起草讨伐武则天的檄文——《讨武曌檄文》。三个月后,徐敬业兵败。有人说,骆宾王兵败被杀;也有人说,骆宾王兵败后在杭州灵隐寺出家做了和尚,并活到九十多岁。《在狱咏蝉》《帝京篇》与《讨武曌檄文》是他的代表作。

  《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赏析:鹅这种家禽是由大雁驯化而成。在农村,我们还能时常见到它们的身影。相传,这首诗是骆宾王七岁时所作。“鹅,鹅,鹅”就是鹅引吭高歌时发出的叫声。而从“曲项向天歌”中,我们不仅看到了鹅是怎样叫的,仿佛还能看见它摇摇摆摆蹒跚前行的模样。“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是一种非常巧妙的人物出场方式。《红楼梦》中的女主角王熙凤便是以这种方式出场。殊不知,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唐朝初年,七岁的骆宾王就用这种方式让一只鹅出场。这真可说是“未见其鹅,先闻其声”了。这首诗的前两句是写鹅在陆地上且行且歌的神态;后两句则是写鹅在水中优哉游哉的神态,而且对仗工整——“白毛”对“绿水”、“红掌”对“清波”。

4 发表于 2016-12-24 18:36:53

  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赏析:有些人是“有奶便是娘”,而大诗人李白却与他们不同,而是“有酒便是家”。有例为证,他在《客中行》一诗中就曾宣称:“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不就是一副活脱脱认酒不认家的酒鬼架势么?

  汪伦是唐代安徽宣州太平县人。开元年间,他曾任宣州泾县县令。卸任后,他因为留恋泾县的桃花潭便定居其旁。天宝十四年,汪伦听说大诗人李白正在泾县附近漫游,便准备好美酒邀请李白前去游玩。这首《赠汪伦》便是李白离开泾县桃花潭时所作。从“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的“忽闻”二字来看,事先李白并没有料想到汪伦会来送他。因此,李白是先听到汪伦的“踏歌声”再看到前来送别的汪伦本人。另外,李白似乎特别喜欢夸张的修辞手法,“而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蜀道难》)与“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望庐山瀑布》)以及“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秋浦歌》)就是很好的例证。但是,这里的“桃花潭水深千尺”却并不是夸张,而是假设之辞。他的意思是说,即便桃花潭水有一千尺深,也不及汪伦对他的情义深。

  “水”是古诗中常见的意象。而“诗仙”李白又似乎特别喜欢与“水”较劲。比如《金陵酒肆留别》中的“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就与这里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有异曲同工之妙。一者是说他与金陵自己的情义比东流水还要长,一者是说汪伦对他的情义比桃花潭水还深。

哈板 发表于 2016-12-24 18:37:29

  岭上逢久别者又别

  权德舆

  十年曾一别,
  征途此相逢。
  马首向何处,
  夕阳千万峰。

  赏析:这首诗的最大特点在于紧扣题目。“十年曾一别”紧扣题目中的“久别”二字,而用“十年”来概括离别的时间,则又暗扣题目中的“逢”字。“征途此相逢”紧扣题目中的“逢”字,而“征途”二字又为下文的“又别”埋下伏笔。“马首向何处,夕阳千万峰”则是用“景语”来紧扣题目中的“又别”二字,而诗人之所以能看到夕阳照射下的“千万峰”,则是因为所处的地势高,这又暗扣题目中的“岭上”二字。

  古代交通极其不便,往往“生离”就等同于“死别”,所以诗人能够与朋友在十年之后相逢,那是何等得高兴。然而,这又是在“征途”中的相逢,所以在匆匆交谈几句后,诗人又不得不再次与朋友离别。久别重逢令诗人高兴到极点,而转眼之间又要离别,则令诗人惆怅到极点。

  此次的相逢已是偶然,所以再次相逢的可能就更加渺茫,基本就等同于此生的诀别。因此,此次离别的惆怅,比较上次的离别自然加倍惆怅。然而,诗人并没有将自己局限在惆怅的感情中,而是将自己惆怅的感情融入到暮色苍茫的景色中,达到了情景交融的效果。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诗人无限的惆怅之情,遍布夕阳照射下的千万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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