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作家-余华
中国的主流文学作家,比较受歪果仁欢迎的,大概是这几种。一种是比较洋派的,比如严歌苓,王小波,骨子里有些西方的东西。一种是表面土,实际洋的,比如莫言,写的是中国乡村,用的却是马尔克斯们的笔法。还有一种,叫余华。是的,余华一个人就是一个文学派别。很多作家都有精神寄寓。莫言有他的高密乡,孙犁有他的白洋淀,贾平凹有他的商州,汪曾祺有他的高邮,徐志摩有他的康桥,王小波有他的长安。余华,什么都没有。
很多作家在写作中使用方言。鲁迅会写“吴妈,我和你困觉”。老舍会写“冒而咕咚地出来几个巡警,够多么不合适呢”。作为吃货的汪曾祺遇到好吃的就会写“白嘴吃也可以”。余华说:“我用汉语普通话写作。”余华,还是什么也没有。
正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余华更接近文学的本质。《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发生在中国小城,但它同样可以发生在安哥拉的某个贫民窟,可以发生在圣安地列斯的拾荒者家庭。也可以发生在韩国,事实上,韩国人已经把《许三观卖血记》拍成了电影,你去看,没什么违和感,仿佛这个故事本来就是在韩国发生的一样。像《活着》这样的故事,虽然讲的是中国老农民,但真正的主题其实是命运。讲的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讲的是苦难的不存在,讲的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这和乡村的背景,已经没有了必然的联系。
没有精神的原乡,没有方言,没有历史,没有乡土,没有伤痕,这些余华都没有。
但没有不等于虚无,放弃了这些,余华获得的是超越性的视野和更终极的关怀。 喜欢余华的作品。很现实,却又超脱现实。
希望现在,能再沉淀沉淀,写出好作品
余华、孙甘露、残雪和华东师范那个刘什么,对,想起来了,叫刘勇,笔名忘了,他们都被归类为先锋派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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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我想起来了,那个刘勇的笔名叫格非!!
他跟余华名声在伯仲之间,但没有余华高产!!!
活着的结尾写得好,一声福贵道不尽几世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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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使你感同身受的,都来源于生活。
之所以喜欢余华,是因为他为你描绘了一个,你触摸不到而又真实存在的世界,其笔触并不冷漠,而是他对你描绘的世界的太冷漠。
为了生存而卖血,医生被批斗学生医死人,大炼钢铁而练出的铁疙瘩,写尽了当时社会的痛,你所了解的,所不了解的。
你所理解的活着,或者是为了梦想,或者是为了激情,亦或者是为了享受阳光与快乐。
但是余华告诉你活着,并不是为了什么,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那个故事里,没人心怀梦想,没人可以悠闲的躺在草地里享受阳光。在那个冰冷的年代里,人心涣乱,食不果腹,但是人们都在坚强的走着,不能防抗,只能屈于命运。
余华在书里从不曾以第三人称对故事作评价,他所做的只是为你讲述以故事。
温暖、苦难、人性、命运。 君所见只有冷漠?
许三观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生活,第一次为了自己,第二次为了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第三次是为了摔断了腿的林芬芳,第四次去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让家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第五次和第六次卖血,是为了招待二乐插队落户的那个地方的生产队长,目的是为了让二乐少吃点苦并且早点回到城里来。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给那个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儿子筹集巨额的医疗费。一乐得了急性肝炎,马上就要死了,必须去上海治疗。许玉兰怀揣着许三观到处求告借来的六十三块钱先去了,许三观紧随其后一路卖血到上海,十天里卖了四次血,中途休克,差点连命都丢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农民,一个男人,肩上背满沉重的责任,为了打败尖锐的生活,他被迫一次又一次地卖血,在家人的眼中,他就像山川一样雄伟。
你感觉得到的冷,并不是笔尖的冷,而是那个时代的冰冷。
我喜欢刘恒,我觉得他比余华好很多吧 在米国接送余华去了一次机场
看來我錯過了一名優秀的作家 我想让你点评一下河南作家刘震云 相似的结尾有金庸的《神雕侠侣》,郭襄在松间小道闻琴知雅意,斯人已去独悲泣。。。还有《英国病人》的最后一段,那个印度排爆兵俯身接住即将坠地的汤勺时,那一瞬间穿越了生与死和风雨如晦的岁月。。。
活着的结尾写得好,一声福贵道不尽几世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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