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熊潴·· 发表于 2017-3-8 08:14:05

时至今日,三生三世的反抄袭大战是否已经变了味?

  近日来,我实在是被首页一些反抄袭刷得视觉疲劳,加之在之前未知抄袭的情况下,先不小心追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部电视剧。处于余温带来的偏心,哪怕它十分上不得台面,我仍是不愿将它绑在耻辱架上,任旁人刷上一遍又一遍的死刑。咬咬牙,还是发了这个帖子。毕竟是出于私心,罪我者,皆是我自招来的,骂也只得在这受着了。

  但也请诸位在为我刷上种种标签之前,能平心静气的看一下下面的内容。针对这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反抄袭,或能提供另一条思路,又或仅仅是多一个具备正反双方观点的角度。这样在站队之余,多一份冷静,多一份警醒,未尝不可。

  资本搅局,水军介入已是网络常态,影版三生后面看戏,抄袭与反抄袭对峙愈演愈烈,但路人人云亦云,没有一个发出反面意见的声音,就真的是代表真相了吗?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做一件错事,哪怕和现在的ZZ风向不一致。但就像另一个楼主说的,少年意气。我与她不过私心不同,立场也有些偏罢了。

  废话说了这么多,下面进入正题:

丶阿恺 发表于 2017-3-8 09:14:05

  楼主下面没有了?

4 发表于 2017-3-8 09:13:35

  针对这个客观存在的延伸问题,目前反抄袭者们大多是无视。又或者觉得这类专业性强的问题应该由专业人士解决,而反抄袭者们认为只要把舆论推高,就有青天大老爷站出来按照他们所期待的那种好坏公正来主持公道?他们举着某某作家维权不利,被倒打一耙的例子,呈情法律的不公。但其实就我道听途说来的内容却是,对比诸多国家,中国的版权保护法是在国际范围内都称得上较为合理。(但愿这一点不是我听来的错话。)

  有的人说,细碎的高级抄袭需要法官的自由心证,这里面就有太多的猫腻。但是客观来讲,如果不是唐七,而是个路人甲,有朝一日,凭借细碎到法官不认为应该在法理上判抄袭的文章。难道只要粉丝和路人甚至是敌方水军咬定说抄袭,他就必然该在法律上定罪抄了?我认为,所谓推动法律的进步,是一句虚话,要把它落实,它必须伴随一个实实在在的终点,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由反抄袭者们找到之前,还请诸位能够有一份这样的法律自觉,疑罪从无。

  我体谅原创者的辛苦,也知道我国在版权保护上各行各业都是不重视。但这并不代表着法律不在那里等着你维权。只要法律不遵从你的标准就是抄袭,就一定是不公正的。那对其他不该定罪者,用另一套所谓自我主张就盖棺定论,也未必是公平的。

  我们不能因为眼前站着个头上生疮脚下留脓的人,为了判他死刑,就生生将证据不足的杀人罪判给他,即使他确实是打得一手好擦边球,网络暴力的行为似乎对社会道德及法制也并无益处。

  如果看到这里,诸位开始愤怒,请恕罪。我只是客观提出了一个反抄袭人士留下的问题。何况,诸位夹杂私心逞匿名之能,对法律行践踏之事,看似侠义之行的背后,留下的烂摊子,是又要谁来收拾?

追笑 发表于 2017-3-8 09:13:39

  你们说,抄一句就是抄袭,是指对任何借鉴和疑似借鉴都零容忍吗?如果只要是抄了,哪怕一个法律认定的公用素材都不行,一句话类似都不行,一小个无关独创性的自然段不行。仅仅通过网上的梗和调色盘就能给一个人定罪的话。后果就太可怕了,不是吗?

  仅这几天,伴随反抄袭贴,我看到许多类似事件在微博出现:《凤求凰》抄袭大风刮过的《又一春》、《遇蛇》抄袭《活受罪》,调色盘已上,粉丝开撕……

  下一步,随着部分IP大热,小圈子撕到大圈子,这种所谓的”反抄袭”,只怕还会有更多。

  如果这就是你们想要的结果,我只能说着实是太疯魔了些。“虽千万人吾往矣”,也别把自己一番少年人的热情,全倾在不理智的角落,推向在一个法理上站不住脚的绝境。

  呈情完了。再说一下我认为的正道。《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200多人文章被作者复制粘贴,穷数年时间整理。一直说抄袭,闹得很大。但200名作者包括两个耽美作者,全部站出来,选择相信诸位反抄袭者打入冷宫的法律。相关反抄袭者们前后奔走为作家整理资料,温瑞安闻此慷慨留文一则,一道去告抄袭。你们说大风只有一个人,但扪心自问,这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区别吗?留给你们的确然是这个难题吗?还是到底意难平?

  个人以为,法律先参与,再来讲舆论随行。参考于正琼瑶梅花烙。另外,网络上,p一张图,嫁接一段话,恶意抹黑一个人实在是十分容易。很多东西,不拿到现实,吃瓜群众都是是非难明,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不愿意看到有些人有可能为了利益在里面划水,把旁人当工具,我有点膈应。我不熟悉唐七和大风中的任何一个。也因此,我自己拿书自己比着看了两本。第一次没看出来,第二次对着那个调色盘,好不容易在结尾处看出来些痕迹。这种程度我不清楚能不能定罪,但始终觉得,如果能定罪网络上呈情的种种困难都是不足道的,可以有很多解决的办法。

  致此,还请诸位能够冷静面对。也许反抄袭是一把火,但请烧在该烧的地方。

哓杰 发表于 2017-3-8 09:12:20

  哪有神马反抄袭,不过是粉丝们的闲的蛋疼撕逼,借反抄袭的名义各种宣传,看天涯里的演技撕逼楼就知道了。
  

龙凤 发表于 2017-3-8 09:12:11

  反抄袭了虽然任重而道远,但这也是必须要走的路,必须要做的事,同样的,要是按lz的粉丝这样和稀泥,疑罪从无的标准不出几年天朝的网文和影视真的要gg了
  

詹小丫 发表于 2017-3-8 09:11:12

  反正温大已经跟着告锦绣未央了,等着4s
  

孤单、左耳玎 发表于 2017-3-8 09:10:45

  接下来,对于网络上说电视剧的疯狂抄袭,我科普下几个反面的内容,对部分内容进行纠正和反证。我不是想洗白电视剧,只是觉得反抄袭人士不应只管对不经考证的抄袭消息奔相告走,对后面的回复却视而不见,还是稍微兼听则明一下。至于路人,自行判断。

坏小子 发表于 2017-3-8 09:10:13

  1、关于片尾曲凉凉抄袭天地缓缓及高雅

  这个原来那个抄袭科普贴已经由楼主指出了,但是这里我再贴一次。至于涉嫌抄袭高雅,因那个只是几秒钟的前奏部分,推荐各位去对比听一下,自由心证。毕竟那是首日本曲子,抱歉没考证是否抄袭。


  

396214689 发表于 2017-3-8 09:09:13

  因为唐七有背景啊,各种删评论,各种水军先不说了
  大风另一部应公案最近也被人抄了,出版社出面表示会帮大风起诉抄袭者
  而桃花债呢?
  的确早期耽美不能出版,那会唐七寄书过去嘲讽大风一辈子也出版不了
  但是现在桃花债也能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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