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欢:创作就是一个人在家自己和自己玩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郑在欢多数时间宅在北京南五环的家中,做一份动漫编剧的兼职,同时整理他接下来将要出版的小说集。今年春节,郑在欢没有像往年一样,回到老家河南驻马店,他之所以没回去,并非担心疫情,而是去年回家明显感觉到乐趣变少,甚至有些无所适从,虽然干的事和往年没什么变化,于是就“懒得回了”。2017年,郑在欢的小说集《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这本介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作品,描写了郑在欢记忆中家乡的亲人、乡邻和伙伴,他们年龄、性格各异,却几乎都是常人眼中的“怪人”。“驻马店”,这个天生带有黑色幽默感的地名,也经由郑在欢的书写,从地域鄙视链和网络段子中挣脱,第一次经受了来自纯文学的审视。郑在欢在后记中说:“人都是来来去去的,能留下来的,永远是生命中最动人的时刻。这些故事被反复讲起,即使变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讲述的地方依旧保留其中。这样的故事不是小说,是用生命活出来的。”
与同代其他“90后”作家相比,郑在欢的履历显得尤为特殊,生于1990年的他甚至九年义务教育都未及完成,但这并非因为成绩不佳。郑在欢的生母早逝,暴虐的继母不愿支持他读书,于是念完初一之后,郑在欢就不再上学,而是跟随亲戚外出打工。
幸而郑在欢从小喜爱阅读,“凡是带字儿的都爱读”。从武侠小说到青春小说,从网络文学到经典名著,他在文学中发现了另一个世界,并且慢慢练习讲起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看到韩寒、郭敬明出书成名,就更有信心了
澎湃新闻:作为一名“90后”写作者,你的青春经历显然具有非典型性,初一辍学、在外打工……这些年你都待过哪些城市?做过哪些工作?
郑在欢:我老家是在驻马店新蔡县的一个村子里,与安徽接壤。我16岁时外出打工,农村里出去打工一般都是投靠亲戚。第一次去的是河北的白沟镇,那是一个专门生产箱包的镇,镇上全都是做箱包的小作坊,主要生产工具就是缝纫机。因为是小作坊,所以他们找的工人都是差不多15到20岁之间不上学的少年。我在白沟干了两年,每天从早上一直干到夜里十一二点,干得头昏脑涨,那段时间比较艰苦。
离开白沟后,我又去了浙江余姚,那里的亲戚很多,感觉整个村子住的都是我亲戚,他们在那里做小生意或者进厂打工。我之前在白沟学会了踩缝纫机,于是就被亲戚介绍到一个皮鞋厂里踩缝纫机做皮鞋。当时2008年赶上金融危机、奥运会……厂子里活不多,经常上午干半天,下午就能出去玩了,这段生活还是很快乐的。
2009年,我到了北京,还是找亲戚,他们在大红门做批发生意,主要是军用物品。我帮他们管理库房,还要把货物拉到柜台,在柜台上卖东西。我经常骑着电瓶车,从大红门的库房调货到大栅栏,一路上从南到北,从永定门到前门,也算感受到北京作为一个大城市的繁华。
澎湃新闻:后来如何逐渐走上写作之路?
郑在欢:在北京,我第一次买了一部诺基亚N72的智能手机,就可以用UC浏览器上网了。当时有一个挺大的手机网站叫“空中网”,我在上面看到它正在办一个文学比赛,头奖奖金30万,我一看就动心了,因为正好刚买了新手机,于是我就开始在手机上写东西。我16岁在河北那时候都是用笔写在本子上。
我在空中网上用手机连载了两篇长篇小说,一篇是讲一名杀手的故事,一篇是玄幻小说,从秋天写到冬天,写杀手的小说获得了比赛的三等奖,有8000块奖金,我骑着送货的电动车到中关村领奖,还见到一位曾经在网上“骂架”的中年写手。
随后我用8000块奖金买了一台电脑,全身心地投入写作,那时候就是想出书,想靠写作成名,但对文学没有太多想法和认识。
澎湃新闻:那时候是写什么类型的小说呢?
郑在欢:写一个自传体的青春校园小说,因为我小时候上学的风气都是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甚至有十几岁小孩堕胎的事情,我就想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再加上我当时看地摊上韩寒、郭敬明出的书,都是写校园,还能出名,我就更有信心。
这个长篇小说我后来写了三次都没有写完,不过幸亏没写完,那时候还是太小,不会理解少年的无奈、悲伤和遭遇的坎坷来源何处,以及他们为什么会崇拜古惑仔,喜欢在外面瞎混。这肯定是和当地的经济状况与成人世界是分不开的。
在写这个长篇的间隙,我还写了一大堆中短篇小说,当时不知道有“发表”这回事情,也不知道有文学杂志。后来有一次我跟当时的女朋友去报刊亭买她喜欢看的八卦杂志,才从《收获》上发现了一个投稿地址,于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小说打印出来寄了过去,直到有人跟我联系,才慢慢知道还有编辑、稿费这回事。
澎湃新闻:你比较喜欢读哪些作家的作品?打工过程中,是否有自我教育的意识?
郑在欢:我小时候读书不错,一直都是班长,老师也挺看好我。“北大清华的校门为你敞开。”这是他们对我说的话。但我那时还没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步入社会后,想的又都是找门路挣钱,比如我会特别留意地摊上卖的各种骗人的“致富经”,会去研究这些东西。我不会为了增加某方面的知识、技能而去看书,后来之所以会比较喜欢读文学,是因为它能吸引我,而且也认识了一些写作上的朋友,也会互相影响。
我开始大量读文学书最早是在天涯书库,里面有很多经典文学作品,我用半年时间就把里面的书在手机上基本看遍了,当时是海量地阅读,逮到什么就看什么,直到后来才会有选择性地重看一些书,比如胡安·鲁尔福、海明威的小说。
借一下老家驻马店的“东风”
澎湃新闻:你的第一本书直接把家乡河南“驻马店”写进了书名,但驻马店在民间和互联网上饱受“地域黑”,长期被污名化。你作为驻马店人,从小生长在那片土地上,如何理解家乡的“魔幻”色彩?又如何在文学上加以呈现?
郑在欢:这本书之所以用“驻马店”命名,其实也是出于销售的考虑,借一下老家的“东风”。所谓“魔幻”,我想是因为“驻马店”这个地名本身就给人一种土了吧唧的小城市的感觉,就像赵本山在小品里老说“铁岭”一样,他不会说辽宁沈阳,“驻马店”同样有这种效果。
至于驻马店或者任何地域被污名化,这都是写作者没办法改变的。我写驻马店,也不是为了改变人们对驻马店的看法,我绝对没有这种想法,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普通的地名拿来用而已。任何一个地名放到文艺作品中去,都会散发出浪漫色彩,曼哈顿和布鲁克林是很多美国作品的地标,我用“驻马店”,仅仅是觉得浪漫不分大小或者时尚,浪漫取决于有没有人注意到。
我喜欢在小说里写真实的地方,前提必须是我离开了这个地方以后,比如我为河北白沟和浙江余姚都写过一篇小说,可是我现在还在北京生活,就没办法去写北京,好像没有那种挖掘过去带着灰尘的生活的感觉。
澎湃新闻:《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分为“病人列传”和“Cult家族”两部分,其实内容颇为相似,讲述了一群“非正常人类”的残酷故事,很多人认为其中包含了你本人的苦难成长史,那么小说里有多大成分是虚构的?
郑在欢:这本书里写的人物在我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找到原型,没有一个是纯虚构出来的。我其实没有太把它当成小说作品,而是一种人物速记或人物随笔,梳理归纳下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些印象深刻的人。
书出版后,我写到的一些人物原型还会去买来看,比如我童年生活的那个村子里的人,包括我的家人。《驻马店伤心故事集》这本书其实是一个成年人回头去看自己少年时认识的世界——一个语焉不详的世界,所以里面很多人物形象是很模糊的,因为少年记忆里的只言片语,又变得充满活力。比如书里面写到一个不愿嫁人的女性“菊花”,她不嫁人就是留给我小时候最深的印象,但她为什么不嫁人,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写这篇故事的时候我二十多岁,等于是对当年的记忆重新进行一种追溯和填充。
澎湃新闻:在你构筑的小说文本中,虽然每个人物都单独成篇,但细读之下就会发现有部分闲散情节彼此呼应和连接,仿佛具备了长篇小说的规模和野心,这是出于一种怎样的考虑?
郑在欢:我写的所有故事里,人物都会有呼应,特别是乡村谱系中,因为所有的人物关系在我脑子里就像一张网一样。这是属于我个人的历史脉络。我们看清宫戏,会发现在不同的剧集里同一个角色的不同处理,那是大众对历史的想象。我写小说的时候也时常会有这种感觉,那些小人物成为历史,他们在时空中有所交汇。不过那些呼应不是事先谋划出来的,可能写到某个人时,就会联系到另一个人,但那个人不属于这个故事,就一笔带过了,但他在别的故事里就会成为主角。
澎湃新闻:现在很多写作者都喜欢在对话叙述中突出方言特点,你在书名中突出了地域性,却似乎没有在语言上给予相应的表现力,只是在个别词汇上运用了一些方言,主要还是依靠第一人称的普通话叙述。这对你主要书写的乡村而言,是否意味着表现力的缺失?
郑在欢:我觉得作品让别人读起来还是越接近日常越好,我的写作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我不想说我写的东西只是给河南人看,如果我懂英语,我甚至想用英语写作。另一方面,我也不想写“河南味”的小说,比如有什么“京味”小说,这种东西偶尔读一下可能会觉得有意思,但是不能当做一种追求,否则就太窄了。
当然我有些地方还是会保留一些河南话,为了增加语感。比如一些名词,我老家话里把公羊叫“老骚虎”,这就很有意思,很形象,也给人新奇的感觉。还有一些用词组合足够别致,而且能在普通话里被“发扬光大”,比如“熊蛋”这个形容词,是搞笑的意思,它能和普通话契合。至于其他河南话的口语,像“中”、“恁啥咧”这种,我都觉得太普通了,写出来没什么意思。
我不会为了发扬方言去写小说,有个吴语小说《海上花列传》,它用吴语方言写成,但是跟我们多数人日常的汉语表达还是有隔阂,它只是为读者展现一幅别样的风景而已。
澎湃新闻:近几年,关于你的采访、报道、活动邀请接连而至,会不会有一种突然出名的感觉?
郑在欢:完全没有。十几岁到二十来岁那段时间,我闷在家里写小说,只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横空出世、一炮而红。这个想法让我兴奋不已,并且支撑起我的热情。后来别说出名,日常生活都成问题的时候,我开始去上班。就是这时候我开始见到更宽广的社会,并认识到出名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不值得当作一个目标去努力。当然,这也可以当作认命之后的自我说服。现在的情况是,我不会把出名当成一个事儿,出不出名都无所谓。但我怕寂寞,我怕我写的东西没人看。只要我写的东西被看到,哪怕不知道是我写的都无所谓。现在大家在谈论的文学,在我看来都不够劲儿。
澎湃新闻:注意到你的介绍中还有“音乐人”的标签,平时也在玩音乐吗?
郑在欢:我平时会写一些歌,音乐肯定比文字更能直接地感染到受众。不过这些歌都只是弹着吉他简单录制,挑一些发在网上。相比写小说,搞音乐还是需要更高的成本,都是搞创作,在我看来没有高下之分,我甚至还想要拍片子,还有一些小说我也想把它们做成有声作品,比如我发现我的一些小说适合说唱。创作就是一个人在家自己和自己玩,动用一切可玩的元素。
澎湃新闻:接下来有哪些写作和出版计划?
郑在欢:接下来要出的一本小说集是我十年写作的精华。目前想写的东西太多了,科幻、犯罪……我什么都写,电脑上一桌面都是文档。时间、精力不够,这是一个大问题。其实我始终觉得写小说是个玩意儿,特别害怕把它当作艺术品那样去对待,比如我特别重视的那个自传体长篇小说,一直拖着没有写完,我越是在乎的东西越难以完成。
90后作家同题问答
1.你如何定义“90后”?
这应该是承上启下的一代,“半手机”一代,“90后”有智能手机是少年时代,到了“00后”,从出生就有这玩意儿。智能手机改变了我们,肯定是这样。“90后”是从少年时期被改变的,这很重要,意味着他们还有“手机的史前时代”。
2.你最近关注的一个社会事件/新闻是什么?为什么会关注?
最近闷在家里,似乎只能看手机,事实上这段时间是我看手机最少的时候。我不敢看。从大年夜开始,新闻看得我胸闷。这是我被无力感袭击最狠的一次,既然什么都做不了,我也就只配关心粮食和蔬菜。活着嘛。也许我事后会看,但我现在不想看,我想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当然还是会看到只言片语的东西,“老人患病去世,六岁孩童独自在家”、“手机上网课,女孩因为家里手机不够用而自杀”,这些都是我在朋友圈看到的,我没有点开。这么说显得我丧失了社会性,这些触目惊心的“个案”,其实我们都知道为什么会发生。我唯一看的一个长篇新闻,是“肖战事件”,这确实是更“新闻”的东西,因为这之中涉及到我不懂的部分,涉及到新一代年轻人。网络是属于年轻人的,就像他们一出生就拥有手机一样,我确实想要搞明白他们在关心什么。就像这时候,他们为了偶像搞起“圣战”,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当然我完全不想指责他们,少年时期总是转瞬即逝,我们也都是少年过来的。少年是一生中最容易后悔的时期,前提是我们愿意回顾,现在这帮少年搞出那么大的事儿,他们日后一定会想一想,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3.你如今最想尝试的写作题材/类型是哪种?
我做过电影编剧。做编剧的时候必须要对类型极其敏感,但写小说的时候,类型在我这里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有,也只是作为一种手段运用。写作是为了破坏,不是为了巩固已有的东西,在破坏中建立新的秩序,这几乎是写作的全部意义。
4.你比较关注的同辈作家?
这些年我们以代际划分作家,导致我认识了不少同龄作家,这把我们搞得好像是同一个阵线的。我很关注,又不太关注,怎么说呢,从写作角度来讲,我不关注任何人,从社会学角度来讲,我关注他们为什么这么写。不过说老实话,我读得不多,同时代的作家我读得都不多,我愿意时过境迁再去读,他们越火,我越不读。
5.有没有写作上的“小怪癖”?
想了一下,没有。又想了一下,也有。我写作比较看状态,心情太好的时候写不了,心情太差也写不了。我写作也没有那么规律,有时候能一口气写不少,有时候几天都没法写。愿意写作的时候,大部分处于这么一种状态:有点忧伤,但身体里充斥着一股力量。这股力量可以通俗地称为“希望”。我相信明天,于是我写作。
6.你经常上的网站有哪些?
豆瓣、知乎、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QQ音乐。
7.你比较关注哪些导演?
马丁·斯科塞斯。他老了,估计拍不了几年了,去年的一部《爱尔兰人》我第一时间看了,并给出了五星好评。
8.社交媒体上最常用的表情?
我不太会使用表情,这大概因为我是滞后的“半手机一代”,毕竟我19岁才拥有第一部智能手机。有时候我会心血来潮学着使用别人用的表情,但很快我就忘了要使用表情这回事。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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