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价分析明人实际经济实力
货币介绍首先我们先来介绍下明朝的主要货币,根据时代不同,明朝的货币先后使用也不尽相同。明初使用大明宝钞( 大明宝钞是明朝官方发行的唯一纸币,后因滥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民怨沸腾,正德年间废止。例如明洪武年间,以宝钞一贯折米一石,到永乐元年,也就是1403年改为十贯折米一石,洪熙元年,也就是1425年,为二十五贯一石米,五十年间米价涨了二十五倍。 )、钱。明代中期以后,使用银子蔚然成风,钱、银并用。这里举个例子略作对比。成书于元末明初的《水浒传》中关于武松打虎的章节,之后知县大人给武松赏金是一千贯宝钞。而成书于隆万年间的《金瓶梅》相关描述为赏金五十两白银。我们虽然不能明确知道一千贯宝钞是否等于五十两白银,但是至少这里我们能了解到宝钞的流通时间基本绝迹于隆万。(图源网络,所以没有加我自己的水印)
大明宝钞
宝钞版图
天启元宝
而银钱比也是一直处于一个变化的状态,稳定性并不强,从现有资料来看,就是银子价值逐渐拔高,钱的价值越发低贱。这对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来说,影响极大。
明朝的制钱有京、省之异,京钱称为“黄钱”,每文约重1钱6分,70文值银1钱,亦即700文折成银子1两。外省钱称为“皮钱”,每文约重1钱,每100文值银1钱,亦即1000文折成银子1两。一般说来,明代北京的银钱比价,大致为纹银1两,可以兑换制钱600文。自崇祯六、七年(1633—1634)之后,制钱价格渐轻,银价日涨。至崇祯末年,京钱100文,仅值银5分,即京钱2000文,才能兑换1两银子;皮钱100文,仅值银4分,即皮钱2500文,才能兑换1两银子。
邓之诚《骨董琐记》卷一《银价米价》条中载:“明时京师钱价,纹银一两率易黄钱六百,崇祯末,贵至二千四百。顺治新钱初行时,以七文作一分,一千文作纹银一两四钱,后不能行,改为一厘,渐减至每百五分。当时苏州钱价,一千文可直银二钱,或一钱六七分,银成色低,只直五成耳。”消费
粮食及菜品原料
粮食的价格是决定一个国家的人民的命脉的东西,米价是足以影响其他商品的价格,同时也最能反应物价指数。所以我们也从粮食价格入手,分析米价从而和RMB的购买力做实际对比,取得一个直观的感受。
前文已经提到,明洪武一贯宝钞可以购买米一石(据《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给的数据,明朝的一石米约重153.5斤。这个斤不是现在500克的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折合现在约90千克)。但是宝钞作为衡量米价是不可取的,因此我们用白银作为单位进行计算。
明代米价表
年 号 每公石价格 (单位:银两)
[*]洪武(公元1368—1398年) 0.461
[*]建文(公元1399—1402年)————
[*]永乐(公元1403—1424年) 0.285
[*]洪熙(公元1425年) ————
[*]宣德(公元1426—1435年) 0.291
[*]正统(公元1436—1449年) 0.254
[*]景泰(公元1450—1457年) 0.413
[*]天顺(公元1457—1464年) 0.256
[*]成化(公元1465—1487年) 0.441
[*]弘治(公元1488—1505年) 0.518
[*]正德(公元1506—1521年) 0.475
[*]嘉靖(公元1522—1566年) 0.584
[*]隆庆(公元1567—1572年) 0.591
[*]万历(公元1573—1620年) 0.638
[*]泰昌(公元1620年) 0.638
[*]天启(公元1621—1627年) 0.927
[*]崇祯(公元1628—1644年) 1.159
就在这里只列出每个时期的平均数(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 ),我们也不难发现米价的波动十分突出,但是这其中很大因素因为天灾丰收歉收的价格波动。我们这里抛开这个因素,使用明朝最为繁盛的嘉靖到万历作为模板。米价取平均数0.6两一公石。根据2017年7月的米价据粮油信息网公布的信息,全国形势约4元一公斤,也就是360元可以购买一石。与0.6两作比较,一两大约等于如今500元的购买力。(PS购买力不是说等值兑换,一两纯银在今天也就200+。更别说明代黄红杂色的银两了)
据明代史料记载,一个僧人或道士,一年大概需要吃米6石。这应该是一个饱食的食米数,若仅仅免除挨饿之苦的食米数,可能一年用不着6石米。如成化年间,朝廷赈济京城流民的食米数,是保证大口每人每月食米3斗,小口食米1斗5升。折算下来,大口每天的食米数为1升。若按最低标准匡算,大口一年需食米3.6石,小口一年需食米1.8石。一个小家庭约为7人,两老两中三小,其中老小都算小口,一共需要14.4石米,折均价约8.64两(事实上应该比这个数值偏大)。我们现在一年一个成年人大概吃150公斤米(菜品占用比例较之明代有很大提升),一般家庭就是四口或者三口(二大二小或一小),大米的消费约1500元。(纳尼我们一家人一年才吃三两银子的米。)
这里再贴出《万历会计录》关于帝都的粮食脚价和正价表(粮料都为石,白银都是两)。
粮食脚价正价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0省略,别吐槽我做图水平)
表1中的正价,是纯粹的粮食价格,各仓场虽有所不同,但相差较小;表中的脚价,即运输费,因各仓位置、上纳难易不同,相差较大,如御马仓粮料每石脚价多达0.17两,而吴家驼仓粮料每石脚价只有0.02两。有些粮料的总价,不同仓场之间差别较大,主要是因脚价差别较大所致。牺牲所、神乐观、司牲司的粮料,未说明脚价数目,但其估价远高于其他仓场的正价,显然包括脚价在内。 (小麦与大米价格基本相似,无论是作为北方还是南方人,实际主食消费应该相差不大,加上各种豆类的辅食,一年都在10两上下。)
相对于粮食,肉类更偏向于“奢侈品”了,对于富人来说只不过平常之物,而对于一般人来说却就是逢年过节的享受了。在明代,诸如猪肉、鹅一类的肉食,属于普通奢侈品;而燕窝菜、虾与鲍鱼、大绒、山东茧绸、葛布、毡单、细瓷、眼镜一类,则属于高端奢侈品。
肉类价格表
第一是猪肉。在崇祯初年,松江府的猪肉价格一般为每斤值银2分上下。豆油和菜油的价格,一向视猪肉的价格为低昂,说明食用油对小民而言,也是一种奢侈品。在肉食制品中,在晚明,一只金华火腿,其价格更是高达银子3—4钱。 第二是鹅。鹅在明代属于美味,价格相对也比较高。万历三十九年1只鹅的均价已经接近4钱银子。
《宛署杂记》还记载的其他一些畜、禽、鱼的价格
普通的蔬菜水果价格还比较合适,而对于那时候比较少见的瓜果蔬菜,价格倒是喜人。不过毕竟不在老百姓餐桌上,影响也不大。比如蘑菇菠菜西瓜等等。
以及蔬菜水果价格表
香料还有调料
除了刚从美洲传回来的香料之外,价格也在一个合适的价格之中。
其他消费品不一一论述,直接贴出表格。
其他消费品
柴炭
蜡烛灯油
香料
丝绸原料
成丝
棉麻毛料等
皮料
服饰
纸张
文具
食具
家具
农具
染料
杂料
金属
通过这些数据,我们不难发现,明朝整体的经济水准和物价水平都是趋向较为平稳的方向。老百姓实际生存所需金钱并不是十分巨大。甚至于在保持基本温饱的情况下一年还能有几次玩玩奢侈品的能力。当然最重要的是,并不出现某些小说里面路边摊吃顿饭也需要20两银子的尴尬气氛。
收入
前面说了支出与消费,我们现在聊聊收入。
明代也是需要分成士农工商等等阶层,这些阶层收入能力有所不同。首先说说农民,农民的收入是多少?农民“人给地十五亩,蔬地二亩。” “新耕地免租三年。”假设古代耕种水平低只及现代的1/2或3/5,那么农民每亩约能收入250或350斤大米,按300斤算,南方一年收二季,北方一年收一季,如果丰年加勤恳,南方农民均毛收入5-6两,北方农民人均毛收入3-4两,除掉农具、肥料、水利开支、亩税(明朝每亩收税一斗,约20斤大米),如果一家七八口人干起来,年盈余15两左右, 几年里盖个优质砖瓦四合院不成问题。
再说说商人,例如《三言》里面描写的卖油郎,本金3两, “每日所赚的利息,又且俭吃俭用,积下东西来,置办些日用家业,及身上衣服之类,并无妄废。”最后年剩余16两,一个人预估4两可以保证生活,若是偶尔还有“其他消费”,可能略比这个多。毕竟这位秦某人,最后是作为老实人,成功接盘了某花魁。姑且算作20两。
村头的屠户,范进的老丈人胡屠户对穷秀才范进说,“每年寻几两银子,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你老婆是正经。你问我借盘缠,我一天杀一个猪,还赚不得钱把银子,都把与你去丢在水里,叫我一家老小嗑西北风!”一钱银子一天,一个月能有3.6两,一年43.2两,也是能活的比较滋润了。
学生也是有国家机关补贴的, “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盐醯之属官给之。”——《明史·食货志六》。考上了秀才每人每天给一升米约2斤,(刚够两人吃)给鱼肉油盐。(注:明代10升=1斗;10斗=1石。)明代优待秀才时甚至可以拿到每月1两白银的廪膳费。不过明代的学生概念不是现在的学生概念,现代的学生只能算做童生,童生考成了秀才入了县学才算是廪膳生,才可以“食廪”,所以明代秀才不干活也可以生活,只是不干活只吃“廪膳”会很穷,所以有穷秀才之称。
再来就是百姓有给国家服役的义务,不过服役是有工资的。轮到当役了,派给当官的跟班,柴薪皂隶就是买柴烧水、干杂活。年收入20两。(明朝国家规定七品正堂可以有四名柴薪皂隶,县丞二员各二名,主簿二名,典史一名;以上官员,每人用马夫一名,国家付工资。)
至于当官的,每个官员工资水平都不同,这里只举例县长大人。 正七品每月俸禄7.5石或一年45两白银。
还有就是政府专用马夫,一年收入约40两。(明朝工资水平还是不错的,稍微动点心思还是能赚大钱的。)
这里再列出一些工资表作为参考。
帝都劳工水平
杂役工资
税收
《明史·食货五》“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
《宛署杂谈》“至万历十年内,又蒙题,将铺行下三则免征税契,买价不及四十两及典价,一概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壹分伍厘。”
《明史·食货二》建文二年诏曰:“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私租起科,特以惩一时顽民,岂可为定则以重困一方。宜悉与减免,亩不得过一斗。”
《明史·食货二》宣德五年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
明朝的商税原先是30取一,也就是3.3%。后来明朝皇帝与内阁考虑减轻国用以减少百姓负担,万历时降到了1.5%。小生意、小商小贩、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以下的免税。——这算是照顾弱势群体吗?农民税在洪武初原先有三至四斗,后来民田税收减为每亩一斗米,约 18.9斤。官田为一至三斗多一点。人民税收少,也跟明朝的政府机构精减有关,但发生战争时费用大量不够,崇祯国乱时期,为求一点兵费,皇帝几乎四处求告。
社会福利
《明史·食货一》初,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设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立义冢。又行养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赐爵。复下诏优恤遭难兵民。然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
明朝没有叫化子和流浪汉,每个县都有养济院免费收留。《宛署杂记》载“每名口月给太仓米三斗,岁给甲字库布一匹。”入养济院的条件是:“查都城内外之老疾孤贫者,籍其年以请。”由于有待遇以至于某些人发达了也不走,“间有家饶衣食、富于士民者。”也在里面混个名字捞个实惠。遇水灾旱灾流亡的人,凡有力可耕者,国家给田每人15亩耕种,给牛和农具。贫民没钱买地葬的,国家给地。老人八十岁以上的,国家赐爵。爵是有收入的。也就是国家养老。不过要等到八十岁。 过节。
春节、元宵、清明、瑞午、中秋、重阳。对于现代瑞午节来说来说明代比较这个节日。
“朝廷每端午节,赐朝官吃糕粽于午门外,酒数行而出。文职大臣仍从驾幸后苑观武臣射柳,事毕皆出。上迎母后幸内沼,看划龙船,炮声不绝。”——明代《菽园杂记》。
写在最后
明朝是一个充满商业的帝国,虽然一再“重农抑商”,但是实际上统治者对商业还是充满了不少照顾的,一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造成了明后期江南空前繁盛的世界商业中心。至于为什么造成这种局面。原因我想是多种多样的,首先不可否认的是高层虽然“重农抑商”,而下层官员对商业却是抱有希望的,既然能对自身有益,又为何去干涉?这样政策的执行力就下降很多了,而到了后期,这繁复的商业帝国已经不是政策可以去干涉的,或许那会儿连庙堂都已经放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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