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手发布 发表于 2018-5-10 16:38:11

写小说,要“忍住不说”

近日,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推出“70后”作家张惠雯的短篇小说集《在南方》。书中所谓的“南方”,是指美国南方,以得克萨斯州休斯敦为中心的地区。自2013年年底随先生迁居美国后,张惠雯一直住在这里。书中记录了张惠雯的所见所闻、所思所虑。虽然是移民小说,但重点又回归到“个人”身上。她在这本书的后记里写道:“当人不再需要和饥寒作斗争,那他的敌人就变成了生活的庸俗和麻木,对于移民来说,还有孤独感和自我身份的认知。”她在邮件中告诉记者,这正是她写作的主题。

慢慢明白除了写小说

我并不想干别的

我出生在河南省的西华县城,我小时候,母亲在物资供应机构当干部,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女强人”。但我没有遗传她的干练作风,我像我父亲一样与世无争。他在县政府做会计,一做几十年。我觉得母亲教给我最好的东西是慷慨。她喜欢帮助别人,总是周济乡下的亲戚,而我父亲则不善于和人交往,比较沉默寡言。

我们是一个大家庭,我有姐姐、哥哥,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那时我们住在一个叫“商业局家属院”的大院子里,院子里的小孩儿不少,但都比我大。我和哥哥、姐姐年龄差距较大,又没有同龄小孩儿一起玩儿,所以父母虽然宠我,但我童年时还是比较孤独的。那时我经常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喜欢偷偷爬到房顶上,和我家的猫坐在那儿往下眺望。从小我就不爱上学,但在学校里,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的成绩还不错。我以此换得老师对我逃学、迟到、早退的容忍,换句话说,也就是从极其沉闷古板的学校生活里换一点儿自由。

我读了很多书,都是我哥哥买的书。最早我爱读古典诗词,上到初二以后,开始喜欢读外国文学,泰戈尔、波德莱尔、卢梭……随便什么都读。我想是这样比较孤独的状态以及阅读,慢慢形成了我的脾性。不熟悉我的人会觉得我傲慢,沉默寡言,但我只是怯于社交。我也不是通常所说的叛逆,其实我很少顶撞父母或老师,但我会温和却顽固地坚持自己的想法。

我高考成绩不错,高中毕业后拿到新加坡教育部的奖学金,到新加坡国立大学读书。1995年到2010年,我住在新加坡,2010年后迁居美国。我前不久出版的散文集《惘然少年时》里有许多我的成长故事的细节。

在新加坡读大学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中央图书馆,我迷上了读小说,这习惯一直持续到毕业后。那时我接触了对我影响很大的一些现代作家,譬如卡夫卡、卡尔维诺、博尔赫斯、昆德拉……和以往的随意阅读不一样,这一时期读的大量小说,重塑了我对这个世界、对自己的认识。毕业后我留校当研究员,工作了两年,但我慢慢明白除了写小说,我并不想干别的。就像我说的,我温和但很固执,所以我不愿再继续我的稻粱谋,我需要更多阅读、写作的自由。

2003年,我辞去一份收入很不错的工作。当时也没想太多,我觉得可以一边写小说、一边靠打零工养活自己。这是我的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不久后,我和我现在的先生在一起了,婚后就再没有工作过。

这三四年来,一年我只是写两个短篇,写作状态基本是停滞的,因为我是全职妈妈,在家照顾儿子,他现在3岁半。我很想写,但当务之急是把孩子带好、陪伴他。没有孩子之前我也写得很慢。我比较懒散,不是那种有计划、有纪律的作者,有时很多天我都不写一个字。但我爱读书,阅读的习惯比写作来得顽固。我不能准时起床、打开电脑直接写多少字,我总会先读些东西。我又是个严重的拖延症患者,所以,即便我决定某天坐下来写点儿东西,也总会在一天将尽时才能写上几段。

小说的故事性不一定充满悬念

而是某种不甘于被遗忘的气质

写小说的技巧太多了,每个小说家大概都可以就这个话题写一本书。我觉得最基本的还是语言技巧,譬如,不能写俗套、陈腐的语言;不能堆砌自以为华美的词藻,因为它们往往矫枉过正、词不达意;不能玩儿文字游戏……你得把握好语言的本色。语言有维度,有色彩,有气味,可以形成氛围、节奏、色调。福楼拜说过,一句好的散文和一句好的诗一样,是不可更改的,是有节奏的。

小说和其他艺术形式如音乐、绘画一样,它首先是一门技术。写小说不是你自己想随便怎么抒发的问题,而是通过小说这个媒介,让另一个人真切地“看见”什么。当你试着建立这个媒介,以便使你心中的“像”能恰好地显现出来的时候,你有一套工具和方法可用,你学习、沿袭了前人的经验,这当然是技术。我们称那些文学大师是巨匠,这里面有个“匠”字,就因为它是门技艺。但艺术家和工匠又是不同的,他得有思想,得有对这世界的独特感知,最后,这种独特的感知会和他的技术结合起来。思想贫乏、价值混乱、感觉愚钝的人,即便技术娴熟,也不会创造出真正的艺术品。小说家的技巧好到一定程度反而会看不出技巧的痕迹,是一种大巧若拙,但它会形成“风格”这种东西。

小说里的故事,很多是我听来的,有些是我阅读时、听音乐时想到某个场景、某个人物,然后把它逐渐发展成一个故事。我在休斯敦有个朋友叫陈瑞琳,她是一位海外文学评论家,我们认识不久之后,她就发现我是个深居简出、生活平淡得一塌糊涂的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缺乏的是故事。她在休斯敦华人圈交游很广,经常把她的见闻讲给我听。渐渐地,一个完整的故事或是故事主人公那特殊、曲折的经历在我记忆里淡化了,但其中的某一片段却奇特地存留下来,催生出不少移民题材的小说。

故事这个词太大。譬如,我们有《故事会》那样的故事,有各类网络连载的故事,有韩剧,但这些未必是小说需要的故事。我觉得对小说来说重要的是某一种故事,或者说重要的是“故事性”。有时候一篇小说的语言风格甚至结构都类似散文,但你明白那不是散文,而是小说,因为它有故事性。小说的故事性并不一定是精彩起伏、充满悬念的情节,而是某种东西所具有的那种不甘于被遗忘、不肯在意识里暗淡熄灭、引发你回忆和想象的气质。这种故事性甚至不一定和故事有关。

我举契诃夫的《大学生》做个例子,这是个很短的短篇,写一个大学生在某个寒冬的傍晚回家路遇在菜园里烤火的母女俩,他停下来和她们一起烤火,在闲聊中给他们讲了彼得三次不认主的故事。看起来愚笨呆滞的母女听到这故事流泪了……它没有讲述什么一般意义上的精彩故事,但这篇小说却是契诃夫最好的短篇之一。在极短小的篇幅之内,他用彼得的故事跨越了时间,写了一个永恒的主题:人性的脆弱和高尚。你难以忘怀它所描写的寒冬肃杀、凋零的氛围,它仿佛象征着人类充满绝望的困境;你难以忘记这篇小说里的三个人在菜地边烤火的那个场景,它是另一个象征,带有宗教的预示意义却又超越宗教。这些会一直留在你的记忆里,这就是故事性,真正高超的故事性。

希望人们能读我的小说

但永远不要注意我这个人

我写了十五年,刚开始很勇敢,会尝试很多题材和写法,但越写越怯惧、越敬畏,也形成了自己的喜好。会明白很多东西不是不好,而是不适合自己。关于自己的小说美学,我写过一篇小随笔《沉默的美学》。在短篇小说中,除去基本的文学技巧,也许最该掌握的技巧就是“节制”,是“适时沉默”,是“忍住不说”。短篇小说不追求意尽,它同时是显与藏的艺术。在短篇小说里没有写出来的东西不是不存在的,而很可能是作者有意藏起来的,这个空白或沉默之中是有丰富意蕴的。在说与不说之间、表达与掩饰之间、描述与暗示和隐喻之间,存在着那么一个点,作为短篇小说的作者,我们的绝大多数努力似乎就是寻找这个点,尽我们所能去接近它,从而使小说呈现出恰好的明暗度、匀称而又有血肉感的美。否则,小说就会面临粗鄙露骨或干瘪乏味的危险。

我当然希望我的小说有更多的人读,我不排斥畅销,但我也不强求。一些读者欣赏我的小说,我会很受鼓舞,这是被理解的那种感觉,而不是别的。我的小说一直比较冷门,我并不太为此困扰。我不会在写作时去考虑销量或争取更多读者,我不能为迎合某种口味改变我自己的标准。我只是个写小说的人,我只能尽量依照自己的标准把小说写好,我觉得这是对读者的尊重。

我不会写市场化的畅销书,也不会特意为电影或电视剧写小说。我当初辞去工作,就是要写我喜欢的小说。写小说对我来说是非常纯粹的个人嗜好,不会是换取什么东西、改善生活状况的手段。写符合市场趣味的畅销书或是适合影视用的东西,这可能会让我多挣点儿钱或者更有名些,但这对我来说都没多大意义。如果我想挣钱,我当初商学院毕业进投资银行好了,干嘛通过写作这个最远的途径呢?至于出名,不是我清高,我真的觉得有名会是一件非常讨厌的事,这意味着生活不断被打扰。我希望人们能读我的小说,但永远不要注意我这个人。

这个时代能静下心阅读的人毕竟会越来越少,如果你不打算去迎合什么,作家这个职业会非常寂寞。所以,选择真正的写作要能甘于寂寞和冷遇,不被时代和人群裹挟而去。但作家如果不能冷眼旁观、独立于这时代,那他的作品里面又怎么可能有独立的精神呢?作家最大的精神支撑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不管这时代充满哪些骚动与喧嚣,你觉得写作让你精神自由、欢愉,你需要它,那就够了。这样的话,还有什么好哀叹的?

我觉得能写作非常幸福,不只是幸运。写小说就像一场艰难而持久的恋爱,焦虑、失望、自我怀疑和快乐的眩晕、期待的美好并存。不同的是,你永远都在求之而不得的过程中,你永远不可能到达那篇“完美的小说”。所以,写小说的激情绝不会消退。保罗·策兰曾说过:“一个诗人若放弃写作,这世界就什么都没有……”同样,我觉得如果让我放弃写小说,那么这世界也什么都没有。我想我从25岁开始,就明白文学在我生命中是这样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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