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38:36

我们以贵族、缙绅庄田的经营、运行方式和耕作者社会地位的变化入手来探寻土地兼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众所周知,自耕农经营土地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紧密结合。但是,皇庄的运行是通过太监管业、将土地出租给佃户、征收皇庄子粒来实现的。王庄、勋贵庄田以成化六年为界,此前一般是自行管业,成化六年后多倾向于有司代管,但都是“将正数庄民计田分户,佃纳子粒。” ④ 缙绅庄田通常是自行管业。所以土地兼并的直接后果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即租佃制的盛行。租佃是地主将土地出租给佃农耕种,通过征收地租来实现其对土地的所有权。而佃农耕种土地依然是以一家一户作为生产单位进行劳作,传统的生产方式没有变化,封建生产关系也没有突破。所以土地兼并不同于“圈地运动”,它不是生产发展、社会进步的表现。不过,生产力总要冲破重重障碍向前发展的,迫使封建生产关系不得不进行局部调整。明中叶实物定额地租及货币地租的出现就是一个例证。实物定额租是与实物分成租相对而言的,货币地租则是针对实物地租而言。明中叶以后,实物定额地租大量存在,尤其在江南、广东等省,庄田定额租比较普遍。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地租业已出现。成化六年明宪宗诏定官粮则例,地租“每亩不得过五升,折银不得过三分。”加速了定额地租和货币地租的推广进程。因为定额租的租额固定,佃农改进技术、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所增产的成果全部归自己所有,故这种租佃形式对农民生产积极性有较大的刺激作用。而货币地租也在一定程度上松解了农民的人身束缚,使农民有更多的种植自由。所以尽管土地兼并作为一种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经济结构蕴含着自我调整机制,通过生产关系局部变更,使生产力仍能保持上升势头。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40:51

土地兼并造成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促使一批  自耕农向佃农、奴仆、雇工转化。明中叶佃户的大量涌现,一方面伴随着钦赐、奏讨土地的增多,封建朝廷往往用强制手段将土地的原业主转化为钦赐佃户和奏讨佃户。另一方面,“优免太滥,诡寄日滋” ② ,为逃避苛繁徭役,一部分自耕农将土地投充王府势要之家,自身则成为他们的投充佃户。农民丧失土地之后,大多就地转化为佃农。同时为保证庄田拥有足够的劳动力,贵族、缙绅地主甚至招揽流民作佃户。明中叶之后,随着阶级分化加剧,丧失土地的农民,有一部分沦为奴仆,这在江浙、徽州等地尤为突出。成化时江西缙绅豪右,“藏匿流移之人,以充家奴佃仆。”③嘉靖朝湖州府缙绅董伤“家蓄奴不下千人。” ① 另外,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雇工的行队也在不断壮大,“长工”、“忙工”的记载在明中叶的地方志中屡屡出现。正德《松江府志》就明确写道,“农无田者为人佣耕者曰长工,农月暂佣者曰忙工”。明中叶之后自耕农社会地位的变化,对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利的,但是它使国家控制的人口大量减少,影响了正常的赋役佥派,加深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七,《户部四》。
《明宪宗实录》卷八六。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三。
范守己:《御龙子集?曲洧新闻》。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42:57

当然,在土地兼并的同时,土地离散倾向也始终存在。因为明代土地的占有与封建政治特权紧密相连,政治权力越大,兼并土地的实力和机会就越多,但是一旦政治失势,土地占有自然不复存在,明代因罪籍没土地的亲王、勋臣、缙绅不乏其人。至于外戚、宦官的土地占有更为脆弱,他们的崛起依附于皇帝的宠信,因此其庄田多骤起骤落,经营时间大都比较短暂。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无论诸王或是勋贵,一旦无子承嗣,土地亦将全部没官。对自置地的传授,中央概不干预,但传统诸子均分的继承制使土地发生切割,也不利于土地的集中。更主要的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封建社会各阶层的阶级地位和经济身份变动不居,“人之贫富不定,则田之去来无常。” ② 但是就总体而言,土地兼并仍属主要发展倾向,土地向皇室勋戚权贵势豪地主阶层集中,是明中叶土地占有关系变动的主要特征。
土地兼并动摇了封建国家的财政基础,激化了阶级矛盾,加深了统治危机。明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抑制兼并的措施。针对 “奏讨不已”, “投献不绝”,朝廷屡颁禁约。天顺二年明英宗的敕谕非常严厉,他下令:侵占田地“能自首者,俱免本罪。若被人告发或体访得知,必皂罪不宥。其家人及投托者,皆发边卫永远充军。” ① 成化二年明宪宗也下诏: “公侯驸马伯及勋戚大臣之家,有将官民地土妄称空闲朦胧奏讨及令家人伴当用强侵占者,行移法司,先将抱本奏告人拿问如律,干碍主使教令人员奏请拿问,仍追究报地投献之人,该府州县阿附权势容令占种不即具奏者,事发一并究治。” ② 尽管朝廷屡颁禁约,且内容一次比一次严厉,声势一次比一次浩大,但是“禁奢侈则害于近戚,限内产则妨于贵家,于是令出而有不行。” ③ 为加强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杜绝投献、寄庄等隐瞒土地现象的发生,从正德十六年起至嘉靖九年,对包括皇庄在内的所有庄田实行勘查和清丈。但是由于贵族缙绅的抵制,亦未达到预期目的。
李光坡:《答曾邑侯问丁米均派书》,《皇清经世文编》卷三○。
《明英宗实录》卷二三○。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七,《户部四》。
《皇明条法事类纂》卷一三,《户部》。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45:52

(二)流民运动的出现与山区的开发


明中叶的流民运动肇始于仁、宣,力量积聚于英宗、景帝时期,抵宪、孝、武三朝迅猛高涨,形成遍及全国的巨大洪流。它有几点特别引人注目:
(1)规模宏大。流徙人口动辄成千上万,一些地区“人不得不尽甲而逃” ④ ,甚而至于方圆几百里“俱闭门塞户,逃窜趁食” ⑤ 。
(2)范围广阔。流民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畿内边陲,成为明中叶最主要的全国性社会问题。
(3)成分复杂。流民的主体构成是贫困破产的农民。另外,在苛繁的封建重压之下,匠户、军户、城镇工商业者、灶丁等也纷纷地被抛入流民的行列。流民运动的膨胀,是明中叶政治危机的重要体现,它给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百姓破产成为流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是多种因素综合发展的结果。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生产方式的落后造成中国传统社会的普遍贫困化,使得老百姓 “幸无水旱之厄,所获亦不能充数月之食。” ① 社会剩余产品比较贫乏,一旦遇到天灾人祸,民力贫困,无力自救。封建赋役的繁重且分配不均,使百姓重负难堪。在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面前,政府疲弱无力的社会救助体系无法为受灾百姓提供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和物质帮助。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进入封建社会以后,我国的传统农业社会内部,社会的阶级、阶层体系始终不是全封闭的,它本身孕育着社会流动的可能性。明中叶政治格局和经济结构的变迁为社会流动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政治上的积弱、国家控制力的下降与商品货币经济的长足发展并存,百姓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较前代有所减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新的社会经济因素不断出现,人们的生存空间和谋生手段不断扩大。另外,明中叶以后人口的增殖速度远远高于土地面积的增加,人口密度与资源承载力发生矛盾,传统农耕地区生存条件恶化。明中叶流民潮正是在此历史背景下发展壮大的(见表 5)。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一册,《保定府志》。
《明英宗实录》卷一二七。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47:46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49:33

谈及流民一般都要联系到土地兼并。明中叶土地兼并比较盛行,皇庄、王庄、勋贵庄田纷纷涌现。他们夺屯田,“以致军士(指屯丁)虚包(屯田)子粒,负累逃徙者多。” ① 他们抢民田, “白夺其田土,夷其坟墓,毁其房屋,斩伐其树木,于是百年土著之民,荡失产业,抛弃父母妻子” ② 。自耕农和屯丁在土地被兼并后,陷入无业境地,被迫成为流民。但是,对于由土地兼并原因造成的流民的数量,我们应该从整体把握,不宜过分夸大。从地主方面讲,他们兼并土地的目的是以占有土地为手段来攫取更多的土地收益即地租,而地租则是封建社会剩余劳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他们不仅要拥有
《明英宗实录》卷一三二。
李梦阳:《应诏上书疏》,《明经世文编》卷一三八。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51:32

土地,更需要有相当数量的佃农为其耕种。土地兼并会使一部分人成为流民,但更多的应该是土地原业主向佃农的转化,即钦赐佃户、奏讨佃户、投托佃户的大量涌现。为了弥补佃户之不足,“明季缙绅,多收投靠” ③ ,“收纳衣食无依之辈,诱致逋亡失业之人,一入其家……终无脱身之日矣” ④ ,招募隐匿一批流亡人户。从农民角度考虑,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安土重迁的社会,农民的乡土观念根深蒂固,当他们失去土地之后,首先是想方设法成为当地的佃农。除非当地承佃者和雇工严重过剩,或者遇见重大灾害,实在无工可作,他们才会背乡离井走上逃亡之路。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53:45

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流民的分布、规模在各地亦不一样。一般来说,北方流民规模远远超过南方。北方屡遭兵燹之灾,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巨大阻碍,经济状况远逊于富庶的南方,永乐迁都后,北方地处政治重心,官僚汇聚,落后的经济与特殊的政治环境决定了北方地区的徭役浩繁。 “山陕之民,供给各边粮饷,终岁劳苦尤甚。及佥派天下各王府校尉、厨役、斋郎、礼生,每当一名,必至倾家荡产。” ① 畿内、河南、山东等地“最苦养马,破家荡产,皆马之故。” ② 北直隶、山东等靠近运河之地,“发民挽舟,初无定数,部运之官挟势多索,逼迫无厌,壮丁尽行,役及老幼,妨废生理,不得休息。” ③ 土地兼并使“地额愈减、丁差愈重” ④ ;官僚机构膨胀造成“小民被役,月无虚日,户无闲丁,民当里甲之差,而又有此分外之役” ,百姓赋役负担大增。“赋役之出,力役之征,区长里长往往避强凌弱” ,放富差贫; “优免冒滥,诡寄日滋” ,花分、投献之风日渐公行,封建制度的不公正性进一步加剧徭役分配的不均。繁重的徭役负担使百姓贫困潦倒,濒于破产。然而祸不单行,明中叶以后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连年灾伤,人民缺食,穷乏至极,艰窘莫甚。园林桑枣,坟茔树砖,砍掘无存。易食已绝,无可度日,不免逃窜。” ⑧ 自然灾害是流民产生的催化剂。
江南地区经济发达,但“东南之民困于税粮” ,流民的规模也相当可观。江南地区官田比较集中,因为官田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资格按私租额占有社会剩余劳动产品,所以官田的地租率远远高于一般的民田。这是江南重赋的最主要原因。为了应付沉重的田赋负担,“农夫蚕妇,冻而织,馁而耕,所共不足则卖儿鬻女,又不足,然后不得已则逃。” ⑨ 与税粮相对的是漕粮运输负担的苦繁。明代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等都是漕粮的供应地。其中南直隶、浙江的漕粮约占全国的六成,供官廷消费的白粮也主要由苏州、松
《二申野录》卷八。
康熙《汝宁府志》卷四《艺文志上》,金镇:《条议汝南利弊十事》。
《明孝宗弘治实录》卷一○三。
《明宪宗成化实录》卷八二。
《明宣宗宣得实录》卷四一。
沈榜:《宛署杂记・人丁》。
《明孝宗实录》卷一○七。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三。
《明英宗实录》卷二七八。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七册,《河南》。
正德《松江苏志》卷七,《田赋中》。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56:32

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供纳。漕粮数额巨大,使其解运成为江南地区百姓的艰巨的负担。无论支运、兑运或是长运,要么是道远劳费,要么是往返耗费,但输解徭役或漕粮加耗都必须由普通百姓来承当。至于白粮运输,自始至终都是由民运完成。巨额的田赋征收和繁重的漕粮运输负担给江南人民带来大的灾难,是促使该地区流民规模扩大的主要原因。
历史上的流民一般指农民的逃亡。与前代不同的是,在明代除农民外,大量的匠户、军户、灶丁以及城镇工商业者也加入了流亡的行列,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匠户是指封建政府为榨取无偿劳动而编入特种户籍的工匠人户。明代匠户分轮班、住坐两种,轮班匠定期服役,隶工部;住坐集中于京师附近,隶内官监。匠户按籍而定,役皆永充,成丁则役,对国家的人身依附严重。明中叶以后大兴土木,供役浩繁,“擅自科敛财物及起夫役,重为劳扰”者屡见不鲜,“管官私占役及放买闲、包纳月钱”使工匠们怨声载道 ② 。工匠饥寒切身,而有司不能存恤,甚至连作工原料不足,“皆工匠自补,以是逋负者数多。” ③ 供役繁重、管理不善促成匠户的大逃亡

青葱可人 发表于 2017-5-3 07:58:38

“役之苦者莫甚于军,则乐逃者亦莫甚于军。” ① 明代军户包括从征、归附、谪发、垛集等名色,人身依附关系严重,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待遇艰苦。明中叶以后,私自占役军动辄数百,屡禁不止;月粮被扣、军官掊克更比比皆是。军差繁重,工役劳苦。北边军士因马匹陪补竞相逃亡,江南军士因漕运而倾家荡产。至于屯军逃亡的则更多。正统三年天下都司卫所发册坐勾的逃军竟高达 120 万之多 ② 。此后军士逃亡更多。
明代灶户世役,隶灶籍。明初政府提供卤地、草荡、灰场作为制盐场地,“免其杂徭,又给工本米。” ③ 灶户所产食盐作为税课由国家征收。明中叶因为财政危机,政府下令停拨灶户工本,对食盐进行不等价征收,再加上草荡、灰场多为豪强兼并,盐法大坏,正盐滞壅,余盐猖獗,灶户贫富分化加剧,
《明英宗实录》卷二○一。
《明孝宗实录》卷四九。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八册《江宁・庐安》。
《明英宗实录》卷四六。
《 明史》卷八○《食货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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