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为花碎 发表于 2017-2-16 08:22:52

  从19世纪60年代到1894年前后,有30年左右的时间,清政府最高决策层就是否要开展洋务事业,陷入了长期而激烈的争论。正如我们在之前章节中所描述的,及至明清,拱卫中央集权的四大基本制度已“固若金汤”,帝国以拒绝演化的姿态沉迷于盛世幻觉。因此,任何新的变化都可能对既有的制度构成冲击,而这显然是危险的。
  以修铁路为例。从1867年之后,朝廷上下就为应不应该修建铁路吵翻了天。很多大臣认为,铁路是“惊民扰众,变乱风俗”的有害之物,修建铁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会惊动山神、龙王等神灵,招来巨大灾难。也有人提出,“以中国之贸迁驿传”,根本不需要铁路。
  若上述理由可归于迷信或保守,那么,连一向支持洋务的曾国藩也反对修铁路,他的理由就完全出于制度性的考量。在曾国藩看来,铁路网络一旦修成,商品流通和人口流动势必大大加快,那么,运行数百年、基于男耕女织的小农社会结构将被彻底打破,新的贫富悬殊和社会动荡将可能发生。因而,无论是外国商人还是中国商人,只要修铁路都将使“小民困苦无告,迫于倒悬”,结果都是“以豪强而夺贫民之利”。曾氏之虑是典型的儒家思维,经济发展的终极目的,不是繁荣商贸,而是维持均衡,稳定政权,稳定永远被置于发展之上。
  这两种思考在当时成为精英阶层的主流意识,铁路之争便不再是技术之争,而是意识形态之争了。1867年6月3日的《纽约时报》就一针见血地评论道:“实施这样一项伟大工程的最大障碍只能是清朝人民对所有外国人所抱持的敌意,以及他们自己的迷信思想。”历史学家史景迁认为:“很多中国人认为铁路会破坏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它们长长地切开大地,破坏了正常的节律,转移了大地仁慈的力量,它们还使道路和运河工人失业,改变了业已形成的市场模式。”
  1880年年底,修建铁路之议又起。刘铭传、李鸿章分别上书力陈修路之必要,李氏“我朝处数千年未有之奇局”的警语便出现在这份《妥议铁路事宜折》中。可是,修路一事还是被顽强挡住。有人甚至上奏指责刘、李两人看上去很像是一对“卖国贼”。朝廷发上谕,驳回刘、李两人的建议。李鸿章仍然不甘心,他悄悄动工修建了开平煤矿至胥各庄段的运煤铁路,1881年年底,这条约11公里的铁路建成后,他才正式奏报清廷,并有意将其说成是“马路”。更有意思的是,铁路修成后遭到了地方官吏和民众的强烈反对,一度只好弃用声响很大的蒸汽机车头,而用牲畜来拉运煤车,真的成了一条不伦不类的“马路”。到1891年,疆域辽阔的大清帝国铁路零落建设,总共才只有360余公里而已。相对比,小小日本国的全境铁路长度已超过3300公里。

  

哪片love海 发表于 2017-2-16 08:22:25

  如果说最高当局在意识形态上作茧自缚,那么,开明的洋务派则受困于官民之争。这在轮船招商局一案中淋漓体现。
  1872年,李鸿章为了在长江航运中抵抗外国轮船公司的势力,决意创办轮船招商局。筹备之初,面临缺钱少人的困境,李鸿章授意盛宣怀拟定章程,提出“官督商办”的企业制度,“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这是近代中国第一个规范意义上的公司章程,意味着政府与商人在资本的意义上第一次实现了对等。在李鸿章、盛宣怀的感召下,唐廷枢、徐润及郑观应等著名买办相继入局,投资并致力于公司的经营。经过十年左右的经营,轮船招商局在长江航运业务中击败美国和英国船务企业,取得骄人业绩,李鸿章视之为从事洋务事业后的“最得手文字”。
  在民间资本和人才的热烈参与下,十多年的时间里,从造船业、采矿业、纺织业到航运业、保险业等,出现了许多“中国第一”的新兴企业。从1882年到1887年,在《申报》上刊载过股票买卖价格的共有36家企业,它们是近代中国的第一批股份制企业。这是洋务运动的第一个小阳春。
  然而,便在此时,官商矛盾出现,唐廷枢、徐润、郑观应等人认为“官款取官利,不负盈亏责任,实属存款性质”,如今企业已上轨道,政府自应退出,三人联名呈报李鸿章,希望将官款“依期分还”,政府不必再派官员,招商局的盈亏责任从此由商人承担。
  这一建议在李鸿章看来是无法接受的。这里面潜藏着洋务运动的一个内在逻辑冲突。
  洋务派办洋务的唯一目标是“强兵富国”,因此在李鸿章看来,政府若从事商业,必须握有经营的主导权,并成为最大的获益者。引进民间资本及买办人才,都是资源缺乏情况下的权宜之计。然而,当民间的经济能量被激活后,又一定会提出放松管制的市场化要求。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与民间的矛盾定会交织爆发。整个洋务运动时期,这一矛盾从来没有被化解。
  1884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房价大跌,徐润、郑观应等人曾利用主管招商局财务之便,私自挪用巨款炒作房地产,这时丑闻东窗事发。李鸿章乘机将这些买办“净身出局”,盛宣怀以官方代表身份,兼任督办和总办。徐润等人成为第一批因体制冲突而“牺牲”的“国营企业经理人”。
  在后面的讲述中,我们将看到,在百年现代化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六次重要的“国进民退”事件,1884年的轮船招商局事件乃是第一起。美国华裔学者郝延平将此视为“官僚资本主义产生的转折点”,他在《中国近代商业革命》一书中评论道:“1883年以后,不幸以盛宣怀为首的官僚紧紧掌握了官督商办企业(他们是中国工业化的早期先锋),在中国工业发展中,官僚主义开始比企业家精神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杨小凯在《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中,更是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进行了反思:洋务运动是在政治法律制度意识形态不能根本变革的约束下进行的,因此以坚持清朝政府的政治垄断,没有司法独立和保护私人企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洋务派官员坚持官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制度,以此为基础来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工业化模式。这种方法使得政府垄断工业的利益与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挥仲裁作用的地位相冲突,使其既是裁判,又是球员,因此利用其裁判的权力,追求其球员的利益。这种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使得政府利用其垄断地位与私人企业争夺资源,并且压制私人企业的发展。
  轮船招商局事件后,洋务派官僚与新兴企业家阶层的“蜜月期”就此结束。在以后十余年中,洋务官僚为工业企业筹集资金变得更加困难,当时清政府的财政来源十分有限,全部税收仅占国民纯收入的2.4%,民间资本的失望,使得洋务派的投资手笔越来越小。

  

Enp_凄美 发表于 2017-2-16 08:20:51

  
  好文!

  不过关于秦国的部分用到的史料太陈旧了,过去关于因为允许土地自由流动而提高生产力,是为了适应马克思的历史观进行应安排的,出了一句秦王嬴政的“令天下自实其田”和董仲舒的一小段关于土地兼并的论述外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反应出土地商品化证据。相反证明土地买卖被严格控制的却证据却非常多,包括最新版的中国官方历史都承认,秦国土地似乎是以国有授田制为主。

  从出土的秦简上看,没有任何关于土地买卖之类的商务法规,相反关于农业被严格的国家控制的证据却非常多,基本上可以看出,秦国是严格的授田制的国家。而且秦国的农业都是在叫“蔷夫”的基层官员的管理下,政府提供种子、耕牛,它的耕种期,播种量都有固定的标准,农民用坏的铁器可以在官府免费换新的,所以它可以看作是一种严格的计划经济。

  用现在的通俗观念,战胜的一方必定是经济发达、商业繁荣的一方,但是从微观上看,却未必如此,比如二战时德国纳粹高层就非常羡慕苏联的经济体制在战时的爆发力,秦国之胜我认为可能会包括一下几点:

  第一点就是它的落后,没有过多的复杂的社会成分,所以可以用国家计划经济进行管理,而太复杂的经济体,法家的哪套东西恐怕就玩不转,比如东郡这个地方,秦国从魏国抢过来之后,治理了几百年,但是总是叛乱通敌;而南郡是当年楚国的核心地段,但是秦国却治理的很好,秦国的制度适合那种地广人稀,社会成分简单的地方,比如关中、北地、巴蜀和南郡。而计划经济的好处是,战时的动员能力和动员速度的非常强。

  第二就是秦国和六国相比,它的土地资源更丰富。农业史学家统计了秦法规定的春耕播种数量,发现这个播种量大的吓人,也就是秦国的农业非常粗旷,它不是一种精细农业。按照秦法规定,囚徒在春耕秋收季节各有二十天回家参与农业,有军功者每一级多赐给一亩地(不是现在的单位,非常大的一亩),可以“乞庶子”,也就是要求政府指定一名没有军功的人为他服务,每月6天时间,我们大体可以估计这个庶子主要工作是帮助有爵位的从事农业,这样我们就可以估算出一个秦国农民在一年内的在田间的工作时间——春耕秋收40天,其余每月田间管理6天,总共不超过一百天。而在战国晚期,三晋和齐地区就已经开始轮作制,两年三熟,大量使用粪肥,在陇间种子豆类作为以加强地力,所以东方列国是一种精细农业,人力密集型,而秦国是资源密集型,它比东方列国也节约在那个时代最稀缺的资源——人。

  在当时有限的人力既要打仗,又要修城墙工事,还要开凿河渠灌溉荒地,几乎把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都用到了极限,所以秦国之胜第二条就是通过大量投入土地资源,达到节约人力的目的,所以秦国的人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军事训练,和参加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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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兄台所说关于秦国利用人力的资料可否给出一下?或者提供多一点
  

huang456 发表于 2017-2-16 08:20:13

  说白了,不就是要搞休克疗法吗,放开市场,寡头经济,自由主义经济

穷富二代 发表于 2017-2-16 08:19:12

  在东亚地区,日本是中华帝国唯一从来没有征服过的国家。在百年现代化的历程中,中国与日本有三次站在相同的“成长线”上。第一次是19世纪70年代,两国几乎同时开始了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第二次是1945年,日本战败,中国抗战结束,两国俱受到巨大的战争创伤;第三次便是当前,两国经济总量相当,分列全球第二和第三。
  日本在维新之初,也试图“西为日用”。吉田茂在《激荡的百年史》中写道:在出发之前,日本的改革家们曾预想用“西方的技术、东方的道德”或者是用“西方的学识、日本的精神”作为日本变革的方式。然而1871年12月的一次欧美考察,彻底颠覆了变革者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这样的方式与实行近代化是相背离的”。伊藤博文描述自己的震惊是“始惊、次醉、终狂”,他认定:“国家富强之途,要在二端,第一开发国民多数之智德良能,使进入文明开化之域。第二使国民破旧日之陋习,不甘居被动地位,进而同心协力于国家公共事务,建设富强之国家。”
  在这一理念的引领下,日本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先是改革教育制度,政府成立文部省,陆续发布《学制令》、《教育令》和《帝国大学令》,奠定了近代学制。第二是进行大胆的宪政变革,废藩置县,摧毁了所有的封建政权,同时组建议会,实行立宪,“万事决于公论”。明治政府于1885年实行内阁制,翌年开始制宪,1889年正式颁布宪法,1890年召开第一届国会,从而确立了君主立宪的新体制。
  在经济改革上,1870年12月,明治政府设立工部省,负责“监督和管理一切矿山;建设和保养一切铁路、电报线和灯塔;制炼和铸造各项企业使用的铜、铁及铅矿,并从事机器制造”。其后十余年,日本相继开办了横须贺制铁所、横滨制铁所、长崎制铁所、关口大炮制作所、石川岛造船所等国营企业,其景象可以与清王朝的洋务运动相互辉映。19世纪80年代中期,就在李鸿章将轮船招商局重归官僚管制的同时,在日本则出现了一次十分坚决的民营化,明治政府认识到国有官营弊端太大,便毅然改弦更张推行民营化,明治维新启蒙者福泽谕吉疾呼:“政府若为了富国,就认为可以做任何事情,与人民从事相同的寻常事业,甚至与人民竞争工商之成败,其弊极矣。”伊藤博文则认为,明治政府创办各种企业的目的之一,就是“示以实利,以诱人民”,当这些工矿企业在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以及培养技术工人方面完成了历史使命后,政府就应该把这些官营企业售给民间商社。
  正是在这种思路的引导下,政府相继把许多国营的工厂转卖给私营企业家。日本的这次国企私营化过程也非一帆风顺。大野健一在《从江户到平成》一书中记录道:“除军需工厂之外的国营企业均被私营化。此时,对于国有资产被贱卖给一些有势力的商人(如五代友厚等)一事,使日本国内舆论哗然,骂声四起,到了1881年竟发展为政治丑闻。但事实是,私营化后的很多企业均通过裁员和追加投资等措施扭亏为盈。”私营化运动导致了日本经济的快速成长,并出现了三井、三菱、关西铁路等财阀型私人企业。1895年,在甲午海战中获胜的日本获赔白银2.6亿两,加上掳获的战利品和现金,合银3.4亿两,相当于日本全国年财政收入的6.4倍。此笔巨资被大量用于修筑铁路,发展航运业、造船业和机械制造业,明显提高了交通和工业水平。同时,日本乘机进行币制改革,建立起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的金本位制。中日国力差距从此越拉越大。
  正是两种不同的路径选择,导致了这两个东亚国家后来截然不同的国运。

  

柚子茶一世 发表于 2017-2-16 08:18:44

  楼主这样的好文冷清,其他那些胡吹滥写的戏说翻译的却满天飞,叹息。
  

穷富二代 发表于 2017-2-16 08:17:14

  洋务运动的第二个小高潮出现在1894年。
  甲午战败给全体国民以极大刺激,梁启超尝言:“唤起吾国四千年之大梦,实则甲午一役始也。”从此,以知识分子为主的维新派取代以中高级官吏为主的洋务派,成为变革的新主流,而工业化运动也由政府推动进而变为民间崛起。据汪敬虞在《中国近代经济史》中的统计,从1895年到1898年的4年中,全国各省新开设的资本万两以上的厂矿共62家,资本总额1246.5万两白银,远远超过甲午前20余年的总数,从增长速度来看,平均每年设厂数超过甲午前的7倍,平均每年的投资数则超过15.5倍。
  对于四大利益集团中的有产阶层而言,划时代意义的变化是出现了高级知识分子集体下海经商的景象,这其实意味着中国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群体的正式出现,其标志性的事件有二。
  一是南通人张謇创办大生纱厂。这位1894年的恩科状元以“舍身喂虎”的勇气下海经商,并在短短几年内创建十余家关联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纺纱工厂和民资集团,其对社会的激荡效应难以估量。费正清在谈及“张謇现象”时指出,19世纪末,其实中国还没有资产阶级,“相反,正是这些维新派首创了资产阶级,或者可以说是发明了资产阶级。像张謇等士绅文人在中日甲午战败以后之所以突然开始投资办现代企业,主要是出于政治和思想动机。他们的行动是由于在思想上改变了信仰或者受其他思想感染所致。……中国的资本主义长期以来具有某种出于自愿的理想主义的特点”。
  二是商人在“东南互保”中扮演重要角色。1900年,北方爆发反对帝国主义列强的义和团运动,慈禧试图借势驱洋,贸然对列国开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携光绪西逃,是为“庚子国变”。为了防止战火南延,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及袁世凯等南方四大总督对列国提出“自保疆土,长江及苏杭内地的外国人生命财产,由各督抚承诺保护,上海租界的中外商民生命财产,则由各国共同保护”的“东南互保”方案,张謇、盛宣怀、汤寿潜和沈曾植等人以民间身份斡旋于四大督抚和八国公使之间,最终达成妥协。在近现代史上,这是新兴的企业家阶层第一次公开参政,在政治上展现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同时也意味着中央政权至高无上的权威已经瓦解,皇权陨落,只是一个时间和方式问题。
  “庚子国变”后,清廷签下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向列强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付清,本息共计9.8亿两,当时清政府的年财政收入约为8800万两,也就是说,条约规定的赔款相当于11年的全国财政收入总和,中央财政已实质性破产。代表朝廷签约的李鸿章被国人视为“千古罪人”,过去30余年致力于实业兴国的洋务派在民间信用尽丧。
  此后,慈禧突然“激进”地推动制度建设和经济开放。1903年7月,朝廷设立商部,成为中央政府制定商事法及相关法律的主要机构,1904年1月,颁布《钦定大清商律》,包括《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公司法。之后又相继颁布《破产律》和《试办银行章程》、《大清矿务章程》等。这些法律的拟订和发布,建立了第一套比较完整的商法体系,意味着在中国沿袭千年的特许主义,被现代商业的准则主义取代。在政策推动下,“民之投资于实业者若鹜”,公司创办数量超过了洋务运动30年国家投资的总额。日本的中国问题专家安原美佐雄因此断定,1905年是中国现代工业发展的新起点,即从“国家兴业时代”进入到了“国人兴业时代”。
  同时,商部还仿照西方国家和日本的商会模式,颁布实施《商会简明章程》,倡导各地商人设立商务总会和分会。在此后的数年内,各地商会如火如荼,甚而控制产业及舆论,甚至部分地承担了政府的经济管理功能,成为一股活跃于民间的独立力量。1907年,全国80个重要的城市商会代表聚集上海,倡议成立了华商联合会,全国商会息息相关,联成一体。到1911年,全国各种商人组织近2000所,会董2.3万人,会员达20万人之众。
  在商人阶层壮大及独立的同时,知识精英也被“释放”到体制之外。在1905年,最重大的国内事件是废除有1300年历史的科举制度,其决策过程非常匆忙,9月,张之洞、袁世凯等人会衔上奏,当月慈禧就下旨准奏。废除科举制一方面让中国精英阶层从落后、刻板的孔孟儒学中彻底解放出来,在知识体系和思想体系上向现代文明靠拢;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集权者失去了对全民思想及精英阶层的控制。科举制的废除,熄灭了一代知识青年对帝国的最后一丝眷恋,精英阶层从科举的既定轨道中散溢出去,很快衍生了一股反对的、无从把控的力量。一个可比照观察的事实是,1977年,中国进行改革开放之初,最早的一个变革措施就是恢复高考制度,将潜在的不满及反对力量纳入统治体系之内。在敏感的社会转轨时期,一废一复,颇可参研。
  当商人与知识精英在体制的大门外“会师”之后,对既有权力结构的挑战便成为必然。

  

科普学识 发表于 2017-2-16 08:16:50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中,洋务运动进入第三个阶段,变革主题由经济领域迅速地向政治领域推进。
  1904年,张謇为张之洞起草《拟请立宪奏稿》,一时间“奏请立宪之说,喧传于道路”,一场意在仿效日本的立宪运动拉开帷幕。也就是说,在市场化的经济改革行至半途之际,政治改革的需求呼之即出。与此同时,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则试图以武力推翻帝制,改良与革命开始一场惊险的较量。
  在朝野的共同推动下,1906年9月1日,慈禧终于下达“预备立宪诏书”,同年11月,张謇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入会者都是一时精英。侯宜杰在《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一书中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体制外文人及商人阶层是立宪运动最强大的推动力。在推动立宪的过程中,各级商会形成网络,并逐渐学会英国式商会的自治和民主管理。在预备立宪公会等组织中,商人占明显优势。如侯宜杰所言,商人们认识到“今日中国之政治现象,则与股份公司之性质最不相容者也。而股份公司非在完全法治国之下未由发达,故振兴实业之关键在于通过立宪确立法治,限制政权,保障民权来改良政治环境与政治组织”。
  在民间热情被彻底调动起来的环境中,根本没有做好心理和制度准备的中央政府处在了无比尴尬的境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朝廷一再拖延召开国会的时间,甚至以“明图煽动,扰乱治安”的罪名查禁各地的立宪社团。民间失望情绪浓烈。1908年11月,光绪、慈禧在两日内相继去世,朝野失去谈判的“最大公约数”。之后执政的“皇族内阁”全面排挤汉人大臣,武力弹压各地的立宪请愿活动。
  就这样,清政府尽管在经济改革上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激进和开放,但是在政治改革上则犹豫摇摆和缺乏远见,它相继失去了洋务派、维新派、知识分子以及工商阶层——几乎所有群体的信任,颠覆式革命已成必然之势。
  1911年,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化。甲午之后,大兴铁路渐成热潮,朝廷将之当成国策,民间看到巨大利益,国际资本也不甘失去机会,于是,铁路成了各方争夺和博弈的最大热点。从1904到1907年间,各省成立18家铁路公司,其中,13家商办、4家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仅有1家为官办,数以十万计的民众购买了铁路股票。国有化政策对保护民间股份毫无考虑,政府只还给民间股东六成现银,另四成为无息股票,也就是说,投资人不但没有任何的投资收益,还承担了四成的损失风险。在中国的现代化历史上,这是继1884年李鸿章夺权轮船招商局之后,又一起严重的“国进民退”事件。
  “路权回收令”颁布后,各省商民群起反抗,其中以湖南和四川最为激烈,长沙群众举行万人集会,并号召商人罢市,学生罢课,拒交租税以示抗议。四川组织保路同志会,宣誓“拼死破约保路”。四川总督枪杀数百请愿群众,民变骤生。清朝廷紧急抽调湖北新军驰援四川,导致武汉空虚,10月10日,在同盟会的策动下,数百新军发动起义,星火顿时燎原。这就是推翻了千年帝王统治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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